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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內則(6)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惟,女俞。男鞶革,女鞶絲。(「食食」,下祥吏反。惟,以水反。)

  「食」,飯也。「教」者,女師教之。「惟」「俞」,皆應聲。「鞶」,佩囊,盛帨巾者。「革」,示有田獵講武之事。「絲」,示有蠶繅織紝之功。

  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始教之讓。九年,教之數日。(後,胡豆反。長,丁丈反。「數日」之「數」,所矩反。)

  「數」,由一至十。方名,東西南北,指其處而名言之也。「數日」,朔望及十幹、十二支。六年以上,固有早慧而可與於六藝者矣,而古人不及焉,豈靳教哉?蓋迫之小成而固不足以達于廣大深遠之義,則聰明局隘,志意苟且,將終其身於粗淺卑近之中而不足以入斯道之室,故必待其可喻而後迪之,斯以正蒙養而為聖功之大成也。孟子曰:「羿不為拙射變其彀率」,安能屈道使易企及以就童稚乎?

  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衣不帛,襦褲,禮帥初,朝夕學幼儀,請肄簡諒。(帥,所律反。)

  「外傅」,小學師。「書」,六書之音義。「計」,九章數。「衣不帛」者,戒侈也。「襦」,短衣。「褲」,下衣。「襦褲禮帥初」者,猶服孩提之服,不衣裘,戒躐等也。「幼儀」,灑掃應對進退之節也。「肄」,習也。「簡」,書策也。「諒」,謂熟識之,無欺飾也。

  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禦。(有,於救反。勺,章灼反。)

  《勺》,文舞。「成童」,十五以上。《象》,武舞。樂以怡情,禮以貞性,情移而後性可得而正,故樂先於禮。

  二十而冠,始學禮,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學不教,內而不出。(冠,古亂反。衣,於既反。弟,特計反。內,奴答反。出,尺類反。)

  二十人大學之後,於道無不學,而專言「禮」者;禮,仁之用,義之體,知之所征,信之所守也,複禮則仁矣。故可教可學者,無如禮也。《大夏》,禹樂,八佾之舞,文武備者也。「可以衣」,禦極寒,養疾,則可也。「內」,謂聞善而藏之於心。「不出」者,不務見之言行也。

  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學無方,孫友視志。(孫,蘇困反。)

  「男事」,家政也。「無方」,無常師也。「孫」,和順也。友以責善,孫以交之,使得盡其規諫,以自考其所志之得失大小也。

  四十始仕,方物出謀發慮,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

  「方」,比度也。「物」,事也。潔度事物之長短輕重以定謀慮也。「謀」者,謀其成。「慮」者,慮其敗。「服從」,任職也。

  五十命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

  「服」,專任也;在其官則任治一官之政也。二十以後為學為仕,固非童年之所可豫教,而當蒙養之始,正其志,端其習,以早遠於非僻,則年至而道行,出處之不妄,施行之必效,皆循序而得矣。此善教者之所以必貴於豫也。

  凡男拜,尚左手。

  亦幼教之也。「尚左」者,交手而左在上也。

  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紝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觀於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禮相助奠。(共,九容反。相,息亮反。)

  「婉」,言之柔也。「娩」,容之靜也。「聽」,聽長者之言。「從」,從長者之為也。四者婦德之本,故姆教以為先也。「麻」,牡麻,苧也。「枲」,大麻,今之火麻。「繭」,煮繭為綿也。「織」,織布。「紝」,織繒。「組」,結絲為辮。「□」,絛也。「納」,傳致授主婦以獻也。「相」,贊也。「奠」,陳設也。十年之前,姆教大約同於男子,十年以後,教以婦道也。

  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

  笄則許嫁矣。「有故」,謂父母死及婿之父母死,辭婚而待其服除也。

  聘則為妻,奔則為妾。

  「奔」,謂六禮不備也。夫雖更無適室,然生不得主祭,沒不得祔于祖姑。女子之嫁,男子之仕,守身之理一也。

  凡女拜,尚右手。

  交手而右在上也。凶拜則男右女左。

  ▲右第十七章。此章承上章而言,生則必教而教之必豫,則男女、陰陽之道辨,而父以嚴教,子以順受,父子正而孝弟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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