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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內則(5)


  禮始于謹夫婦。

  夫婦人倫之本,夫婦之道正,則父子親、家政立、而仁義行矣。此一章之綱領。

  為宮室,辨外內,男子居外,女子居內。深宮固門,閽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

  此明先王制宮室之本義,以明夫婦之必謹也。「宮」,周圍牆門也。「室」,內閫也。「閽寺」,閹宦。閽以幾入,寺以禁出,人君先立法於上,以作民則也。

  男女不同椸枷,不敢縣於夫之□椸,不敢藏於夫之篋笥,不敢共湢浴。夫不在,斂枕、篋簟席、襡器而藏之。(枷,居訝反。縣,古涓反。)

  「男女」,通兄妹姊弟而言。「縣」,掛巾服也。□杙於牆曰「□」。「藏」,貯衣也。方曰「笥」,狹長曰「篋」。枕當言「篋」,簟席當言「斂」,傳寫互訛耳。「器」,櫛沐之具。「不在」,外出也。必藏者,不敢褻用;且以夫不在,室中不宜有男子之器服也。

  少事長,賤事貴,鹹如之。夫婦之禮,惟及七十,同藏無間。(間,如字。)

  首九字重衍。「及」,至也。「藏」,寢也。「無間」,常也。未及七十,雖無妾,必引嫌避夕。

  故妾雖老,年未滿五十,必與五日之禦。(與,羊洳反。)

  「五日之禦」,諸侯之制也。侄娣六人當三夕,二媵當一夕,夫人專夕,五日而複,五十絕孕則可退。前此,夫人必樛屈逮下,以廣繼嗣,遠妒忌。

  將禦者齊,漱浣,慎衣服,櫛,□,笄,總,角,拂髦,衿纓,綦屨。(齊,側皆反。綦,渠記反。)

  「齊」,潔也。「浣」,與「盥」同。「角拂髦」三字衍文。物不可以苟合,必致其飾。

  雖婢妾,衣服飲食必後長者。(後,胡豆反。長,丁丈反。)

  「婢妾」,賤妾也。士無媵則妾皆婢矣,於其中自有長少,雖或得寵,不敢越也。

  妻不在,妾禦莫敢當夕。

  「不在」,謂或時歸寧及卒也。「當夕」者,王后則聖間二日;諸侯夫人五日而周,則其第五日;大夫內子三日而周,其第三日也。於此夕必虛之,以避正嫡之嫌。

  ▲右第十五章。此章申言夫婦之別,以補第二章之義。

  妻將生子,及月辰,居側室,夫使人日再問之。作,而自問之,妻不敢見,使姆衣服而對。至於子生,夫複使人日再問之。(見,賢遍反。姆,莫候反。複,如字,扶又反。)

  「月辰」,旬月滿,自朔日始也。「側室」,在燕寢旁;燕寢尊,避褻黷也。「作」,動作,將免也。「不敢見」者,不能備服飾也。「姆」者,婦人五十無子,出而不復嫁,則歸教其娣侄,至將免時來相撫持。「衣服」,□笄宵衣,盛飾以重其事也。

  夫齊則不入側室之門。(齊,側皆反。)

  謂當動作之日,夫適將祭而齊,則使人問也。

  子生,男子設弧于門左,女子設帨於門右。

  「弧」,木弓。「門」,側室之門。

  三日始負子,男射,女否。

  「負」,抱之出門,為將見父而先為行兆也。此士大夫之通禮。負人、射人不具官者,父之子攝之。

  國君世子生,告於君,接以大牢,宰掌具。(大,他蓋反。)

  「接」,謂相交接也。父子之道始於此,故重其禮,以大牢養其母。「宰」,宰夫,掌賓客之牢禮,以賓禮崇之也。

  三日,蔔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保受乃負之。(齊,側皆反。朝,直遙反。「射天」之「射」,食亦反。)

  「士」,內小臣也。稱「士」者,其秩上士,以負子事重,故稱其秩以貴之。「寢」,燕寢。「詩」,承也。「蓬」,似蒿,有絮。古始為射者以桑為弓,蓬為矢,故用之,不忘初也。「天地」,猶言上下,上以弋飛禽,下以獵走獸,四方以禦侮。「保」,保母。「乃負」者,始生,寢之床,三日乃付保母也。

  宰醴負子,賜之束帛。

  一獻無酬酢曰「醴」。「束帛」,以侑負子者。

  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食,祥吏反。)

  「食」,乳也。以士、大夫之妻妾為之,于義未安。

  凡接子擇日,塚子則大牢,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國君世子大牢。其非塚子,則皆降一等。(大,他蓋反。少,詩照反。)

  「擇」,蔔也,三日內外,卜其吉也。「塚子則大牢」,謂天子元子也。豚小豕大,庶人無可降,非長子亦可用特豚,貧則已之。凡用牢牲之差,俎豆籩鉶亦如之。

  異為孺子室于宮中,擇于諸母與可者,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皆居子室。

  「異」,別也。「為」,掃除之也。「諸母」,群庶母。「可」者,內外宗五十無子而大歸,其德可任者也。「師」,主教導,不令求非道。「慈母」,調其乳□。「保母」,安其居處。此諸侯大夫養子之通禮。

  他人無事不往。

  氣微弱,恐致驚觸,且以杜妒害之萌。

  三月之末,擇日剪髮為鬌,男角女羈,否則男左,女右。是日也,妻以子見於父,貴人則為衣服。由命士以下皆漱浣,男女夙興,沐浴,衣服,具視朔食。夫入門,升自阼階,立於阼,西鄉。妻抱子出自房,當楣立,東面。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時日只見孺子。」夫對曰:「欽有帥。」父執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對曰:「記有成。」遂左還授師,子師辯告諸婦諸母名,妻遂適寢。夫告宰名,宰辯告諸男名,書日「某年某月某生」而藏之。宰告閭史,閭史書為二,其一藏諸閭府,其一獻諸州史,州史獻諸州伯,州伯命藏諸州府。夫入,食如養禮。(鄉,許亮反。相,息亮反。只,旨夷反。帥,所律反。咳,戶來反。還,似宣反。辯,卑見反。)

  此大夫、士之禮也。「鬌」,留胎髮下垂,示不忘所生也。夾囟兩鬌曰「角」,中頂達前後曰「羈」。「貴人」,卿大夫之子也。「為衣服」,象命服制小衣以衣子,《詩》所謂「載衣之裳」也。士則仍繈褓。「男女」,室中子弟、妾媵。「衣服」,各服其上服也。「視朔食」者,當視朔之日,大夫食具少牢,士特豚,皆有鉶豆。「入門」,入側室之門也。側室在燕寢左右,亦南鄉,具兩階焉。「楣」,簷也。「姆」,保母;稱「母」者,子為主,從子而稱也。「時日」,是日也。「欽」,敬也。「帥」,導也;言母敬導之於善也。「執右手」者,示將授之以事也。「咳」,與「咍」通,笑也。「記有成」者,謂謹記父命名之意,自成立也。「諸婦」,妾媵也。「諸母」,父之世叔母也。「適寢」,反燕寢;前此猶居側室,至是乃反燕寢,遂當禦矣。先言「遍告」而後言「適寢」者,終事之辭,實則授子于師而妻旋適寢也。「宰」,家宰。「男」,同姓之父兄子弟也。「書」,書於策也。二十五家為「閭」,閭有師,其屬史二人,掌登人名之數。「府」,藏書廨也。二千五百家為「州」,有州大夫,所謂「州伯」也。閭達族,族達黨,党乃達州,言獻州者,終舉之。「夫入」,入燕寢也。「食」,食前所具之朔食也。「養禮」,婦初見,饋養舅姑之禮,夫婦合食,乳母代子餕,成其為父母之道也。夫出告宰已即入食,而先言「獻之州伯」,後言「夫入」者,亦終一事之詞也。士或無宰,告閭史者,其親告與?

  世子生,則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皆立於阼階,西鄉。世婦抱子升自西階,君名之,乃降。(朝,直遙反。鄉,許亮反。)

  此亦三月之後,剪鬌之日也。君之朝服,皮弁素衣,夫人次而展衣。「世婦」,宗伯禮官之屬,其秩視鄉,詔夫人之禮事者也。諸侯見子于路寢,重國本也。「升自西階」,子道也,蓋由側室出闈門,複自大門入升。其餘禮與大夫、士同。

  適子庶子見於外寢,撫其首,咳而名之,禮帥初,無辭。(適,丁曆反。咳,戶來反。帥,所律反。)

  此亦諸侯之禮也。「適子庶子」者,適子中之庶子,世子之同母弟也。「外寢」,君之燕寢。「帥初」,謂餘禮如世子,以夫人故崇之也。「無辭」者,不致「欽有帥」「記有成」之辭。

  凡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國,不以隱疾。大夫、士之子,不敢與世子同名。

  義見《曲禮》。

  妾將生子,及月辰,夫使人日一問之。子生三月之末,漱浣,夙齊,見於內寢,禮之如始入室。君已食,徹焉,使之特餕,遂入禦。(齊,側皆反。)

  此大夫、士之禮也。或稱「夫」或稱「君」者,從其子而言則有夫婦之道,餕本妾媵之事,故稱君。「內寢」,適妻之寢。「始入室」,謂初從嫡嫁之時,夫婦合食,妾餕夫之餘也。「特」者,餕必眾妾共,此獨餕以優之。

  公庶子生,就側室。三月之末,其母沐浴朝服見於君,擯者以其子見君所(句)。有賜,君名之。眾子則使有司名之。(朝,直遙反。)

  「公」,諸侯之通稱。「庶子」,妾子也。妾之朝服,褖衣也。君不朝服,略之也。「君所」,君之所在,蓋夫人燕寢也。「擯者」,禦女之屬。君尊,雖妾不自抱子。「有賜」,謂在嬪婦之列受賜命者。「眾子」,母益賤也,特餕,入禦,與大夫、士同。

  庶人無側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其問之也,與子見父之禮,無以異也。

  「庶人」,《燕禮》所謂「士旅」也。雲「無側室」者,容先世為士或有之也。「群室」,無定之名,隨可居即居之,避寢以便其妻也。「無以異」,與士大夫同。

  凡父在,孫見於祖,祖亦名之,禮如子見父,無辭。

  「父」,生子者之父,在子謂之「祖」矣。妻以見夫,夫乃贊之。「見父無辭」者,舅婦不得酬答。具朔食以養父而夫婦合餕。

  食子者三年而出,見於公宮,則劬。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養其子。(食,祥吏反。)

  「見於公宮」者,先時養子在別室也。「劬」,勞賜之也。大夫子之食母,或使家臣之妾、府史之妻與?

  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見。塚子未食而見,執其右手。適子庶子已食而見,必循其首。(上,時掌反。適,丁曆反。)

  「旬」,十日也。「見」,謂三月既見以後,養子者尋常奉之以見也。君子不抱子,雖在懷抱不恒見父,旬乃一見之,告安存而已。「食」,謂釋乳而食食也。「適子」,塚子同母弟。「庶子」,妾子。「執手」「循首」,皆所以禮之,然塚子雖幼必執手,庶子雖稍長必循首,正名定分,無所苟也。君子之于子,敬之而不昵,所以別於野人禽犢之愛也。

  ▲右第十六章。此章言生子之禮,蓋正夫婦之終而謹父子之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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