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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曾子問(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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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問曰:「三年之喪吊乎?」孔子曰:「三年之喪,練不群立,不旅行。君子禮以飾情,三年之喪而吊哭,不亦虛乎?」 「旅」,眾也。「飾」,表見之也。言「練」,則未練以前益可知已。立不群、行不旅者,不以己之喪幹人之吉也。「吊哭」,禮也。哀人之喪,情也。己有三年之喪,情自不暇及於人而徒為吊哭,是無情之可飾而禮為虛矣。不言為人哀而忘其親者,先王制禮以飾君子之情,則固信其無忘親之心,而特虞其不誠於人,為之制爾。若忘親而急人,則固不足道也。 ▲右第十二章。 曾子問曰:「大夫、士有私喪可以除之矣,而有君服焉,其除之也如之何?」孔子曰:「有君喪,服於身,不敢私服,又何除焉?於是乎有過時而弗除也。君之喪,服除而後殷祭,禮也。」 「不敢私服」者,謂君服己過變受之期,父母初喪服其受服,不得伸苴麻之重也。「殷」,大也,對喪祭而言,吉祭之禮繁重,故謂之「殷」。君服既除之後,練、祥之期已過,惟奉新主入廟行吉祭之禮耳。 曾子問曰:「父母之喪,弗除可乎?」 除喪者,必行大祥之祭然後除之。今祥祭不復行而即殷祭,則是無除之禮而超從乎吉,故疑其不可。欲於君喪既除之後,補行祥祭也。 孔子曰:「先王制禮,過時弗舉,禮也。非勿能勿除也,患其過於制也。故君子過時不祭,禮也。」 哀敬之心各以時而發,當其時則誠,勸於中而禮行焉,過此則又有必勸之情、必行之禮矣。舍當前而追既往,虛而失實,故過時不復補行,禮也。若孝子之情以未祥祭,而超吉為憾,疑於不容已,然先王制服二十五月而祥,過此則為殷祭之期,過時而祥則殷祭愈緩矣。制不可過,情必相當,故君子一遵先王之成制,雖弗除而超吉,不以為憾也。 ▲右第十三章。 曾子問曰:「君薨既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居於家,有殷事則之君所,朝夕否。」 「居家」,終殯事。「殷事」,朔望及薦新之奠。「之」,往也,往助奠事。「朝夕」,謂哭奠。「否」,不往也。 曰:「君既啟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哭而反送君。」 「歸哭」,則飯浴襲斂之事或有不能親者矣。言「送君」者,及墓則歸,不待反哭,歸終斂殯。 曰:「君未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殯,反於君所,有殷事則歸,朝夕否。大夫,室老行事,士則子孫行事。 父母之殯送死之大者,君不能奪也。大夫、士殯日速,君殯日緩,殯而反猶可及君殯,終殯而後歸。朝夕赴哭,殷事則不往,其居倚廬固於家也。大夫使室老不使子孫者,支子不敢當喪主也。君父之喪,均斬也。而君者所同,親者所獨,故惟以殯為重,餘得伸其私恩。先王制禮順人之情也如此。 「大夫內子有殷事亦之君所,朝夕否。」 「大夫內子」,內外宗女之嫁于大夫者及同姓之大夫妻也。有舅姑之喪則亦惟與殷奠,婦人從一,恩義重也。 ▲右第十四章。 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長,丁丈反。) 「誄」者,累述生平行業,為之哀辭,以作諡也。「長」「幼」,以族屬言。生命爵,死命諡,皆尊以寵卑,非卑者得加於尊也。 惟天子稱天以誄之。 天子無上,臣子不得已而制諡於郊,若受之于天然。 諸侯相誄,非禮也。 敵尊不可以制命。諸侯薨,言誄于天子,天子使大史誄之。周衰禮壞,諸侯蔑王而自相誄,於是人習於妄,賤幼或誄其尊長,故辯正之。 ▲右第十五章。此章無聖賢問答之文,或有闕文,或記者雜引禮文而非必夫子之言也。 曾子問曰:「君出疆以三年之戒,以椑從。君薨,其人如之何?」(椑,蒲曆反。) 「戒」,備也;謂衣履器用。「椑」,親身棺。諸侯之棺三重,其外可卒備,親身者必致治堅密,故國君即位而為椑,行則以從也。會同征伐,必終其事,事未終,雖疾且死不苟歸,薨於他國其恒也,故柩入之禮必預有定制。 孔子曰:「共殯服。(共,九容反。) 「殯服」,自襲至於大斂之服也。椑則豫制,衣服不可豫設。國君之富,有司之備,一日二日而可為已。不共重棺者,蓋歸乃加之,輕則易載也。此下蓋有闕文。 「則子麻弁絰,疏衰,菲,杖。 「麻」,苴麻。「弁絰」,布弁加絰,小斂後之首服也。「菲」,菲屨。疏衰菲屨,齊衰之服也。此謂嗣子在國聞喪。三日成服,以迎柩之服。不備服斬者,柩未至不忍遽成服也,惟杖則子三日而已病,且定喪主之位,故同于在國,三日而杖。 「入自闕,升自西階。 此記柩之歸也。「闕」者,毀門側宮牆而入,變於生者,且令可容喪車行也。「升自西階」,就殯次,嗣子定位踐阼,故賓之也。此上皆言去國遠五日卒,大斂入,椑棺輇車歸殯者。 「如小斂,則子免而從柩。(免,亡運反。) 去國近則小斂,載于路車以入,至寢乃大斂。小斂之服,布深衣,括發,以行道不可無飾,故加免焉。「從」,迎之,遂從歸也。未大斂而稱「柩」者,容以椑棺權載之。 「入自門,升自阼階。 未殯,不忍殊之於生。 「君、大夫、士,一節也。」 大夫、士卒于外,遠近先後之禮節皆同。 ▲右第十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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