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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檀弓上(7)


  子夏問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幹,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鬥。」(朝,直遙反。)

  「居」,處也。「仇」,敵也;謂手刃其親者。「苫」,草也。「寢苫」者,不施笫簟,恒若居喪。「幹」,盾也。「不仕」者,仕則致身奉君,不敢專殺矣。「弗與共天下」,謂仇或避去,但在九州之內,必尋求之也。市朝非私鬥之地,必鬥,則塗野可知已。「不反兵」者,恒以兵自隨,不待反而求也。

  曰:「請問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弗與共國,銜君命而使,雖遇之不鬥。」

  「仕弗與共國」,同處一國,則必鬥也。「銜命不鬥」者,恐廢君命;私行遇之異國,必鬥。

  曰:「請問君居從父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不為魁,主人能,則執兵而陪其後。」(從,才用反。)

  「魁」,首也。「主人」,謂見殺者之子弟。

  ▲右第五十三章。按報仇之制著之《周禮》,而聖人于此複申明其義,則固王者所不得而罪之矣。夫殺人者死,周受殷,殷受夏,所不辭矣。必待人子之私報,則王法幾於不立,此古今之所積疑者也。孔氏以為「遇赦而免」者,其說或然。然則赦之為害,使仁人孝子不得伸其不共戴天之憤,危身觸法以嘗試於一旦,而開仇殺之禍於無已,亦焉用立君於民上以牧之哉。諸葛孔明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誠哉,其言之也。若夫非赦而昏墨之吏鬻獄失出,以致其子弟茹冤而逞志者,則必詰當日故縱之情,以嚴坐其直訊之官吏,斯亦「殺以止殺」之大權與!

  孔子之喪,二三子皆絰而出。群居則絰,出則否。

  「而出」二字衍文。「絰」者,衣吊服疑衰而加環絰也。五服之絰皆雙紐,環絰獨紐。「群居」者,孔子沒,弟子皆廬于殯宮也。「出」,各以己事而有所往也。出不絰者,不疑於有喪。

  ▲右第五十四章。

  易墓,非古也。(易,以豉反。)

  「易」,治也;謂芟除培壅之。「古」,謂殷以上。古者,送形而往,迎精而反,貴精而輕形。周道大備,為人子者不忍忘親,無所不至,乃有「易墓」之禮。若此類,從周之文可也。

  ▲右第五十五章。

  子路曰:「吾聞諸夫子: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

  夫子疾時之徒飾儀文而無哀敬之實,故為此言。然人能盡其哀敬之實,則禮之以節文其哀敬者自無不足,非禮為外而哀敬為內,可略外以專致於內也。

  ▲右第五十六章。

  曾子吊于負夏,主人既祖,填池,推柩而反之,降婦人而後行禮。(填,與「寘」同,支義反。推,吐回反。)

  負夏,衛地。「祖」者,古者遠行,將行而飲酒為行始。孝子事死如事生,故於遷柩朝祖廟之後,日昃而設祖奠,為將就墓而餞之也。填,置,古字通用,設也。「池」以竹為之,衣以青布,象宮室之承霤,設於荒下為棺飾。飾棺者,先設帷,次設荒,而後加池,既置池則棺飾備矣。葬之前日,還柩向外而陳祖奠,商祝飾柩,主人降,婦人降,即位於階間。于時或有吊者,主人拜于柩車東,柩不復還,則因柩以為位也。今推柩車而反之,使如在殯,主人複升,即未祖以前之位,而婦人不復反堂上,則其造次不成禮亦可見矣。

  從者曰:「禮與?」曾子曰:「夫祖者,且也。且(句),胡為其不可以反宿也。」(從,才用反。與,以諸反。夫,防無反。)

  「且」,暫也。「宿」,次也。「祖」,暫為行始而未行,疑可以還車。

  從者又問諸子遊曰:「禮與?」(從,與音皆同上。)

  從者疑不釋,他日見子遊而問之。

  子遊曰:「飯於牖下,小斂於戶內,大斂於阼,殯於客位,祖於庭,葬於墓,所以即遠也。故喪事有進而無退。」(飯,扶晚反。)

  「牖下」,寢室南牖下。「戶內」,寢中當戶處。「阼」,阼階上。「客位」,西階上。「庭」,祖廟堂下墀。「即」,漸也。「進」,往;「退」,返也。孝子不忍遽遠其親,故遠之必以其漸,然既遠則不可複返。成功者退,人道之當然也,則還車受吊之非禮明矣。

  曾子聞之曰:「多矣乎,予出祖者。」

  「多」,猶贅也,過也。柩已啟行,有賻而無吊。曾子既知主人之非,因言己不當于出祖之時而行吊,使主人疑于受吊之位,而不審以失禮也。

  ▲右第五十七章。篇內所記曾子之事,多未即合於禮,而就正于子遊。故或疑其書出於子游之門人,而謂其誣曾子以崇子遊。夫賢者所以大過人者,豈以其博習而速喻哉?夫子之稱顏子曰:「有過未嘗不知,知之未嘗複行。」慎於過而勇於改,則視敏給而苟無過者,其切己自得之實為已多矣。故《論語》稱「參也魯」,而程子曰「參也竟以魯得之」,固非淺學之所知也。

  曾子襲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

  「裼裘」,羔裘緇衣,裼之以充美也。去飾則襲之,而不露其裼衣。此吊在初喪之時,以襲為變,主人成服,則吊者疑衰弁絰矣。

  曾子指子遊而示人,曰:「夫夫也,為習於禮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夫夫」,上防無反,下同。)

  朋友以責善為道,面折而庭爭之可也。

  主人既小斂,袒,括發;子遊趨而出,襲裘帶絰而入。曾子曰:「我過矣,我過矣,夫夫是也。」

  「絰」,環絰。「帶」者,加于吉冠之武上。始死不即變服者,哀遽無暇,且不忍即喪之也。禮從主人,主人未變,客不先變,主人袒而後客襲,主人括發而後客帶絰。

  ▲右第五十八章。

  子夏既除喪而見。

  見於孔子。

  予之琴,和之而不和,彈之而不成聲。

  「和」,調弦聲,操曲也。

  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禮,而弗敢過也。」

  「作而曰」者,夫子詔之之辭,憫其哀之未忘,而使裁之以禮也。

  子張既除喪而見,予之琴,和之而和,彈之而成聲。作而曰:「先王制禮,不敢不至焉。

  「至」,合也。恕其哀之不足,而謂其節情以求合於禮。蓋雖為獎借之辭,而不足之意亦寓乎其中矣。

  ▲右第五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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