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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曲禮下(2)


  振書端書於君前,有誅;倒策側龜於君前,有誅。

  「振」,拂塵。「端」,整齊其篇策也。「倒策」者,筮人顛倒其蓍以齊之。「側龜」,蔔人反側而省視之也。不預整理,至君前乃始為之,故皆有罰。

  龜策、幾杖、席蓋、重素,袗、絺綌、不入公門。(重,直龍反。)

  「龜策」,非君卜筮時,不得持入公門,問私事。「席」,坐具;君若賜坐,官為設之。「幾杖」,則亦君設,賜之,不得自以之人,擅尊安也。「蓋」,以蔽雨日,雨沾服失容,則不朝,日則不敢蔽也。「重素」,衣之緣以素者,疑於凶服。「袗」,單衣不裼。「絺綌」,葛也。凡非所當入而以入公門者,有司必呵止之;不然,交罰之。

  苞屨、扱衽、厭冠,不入公門。(苞,白表反。厭,於涉反。)

  「苞」,菅也。「扱衽」者,扱前衿於帶間,匍匐奔迫之容也。「厭冠」,喪冠;「厭」,伏也。喪冠外畢由武下反出之,故名「厭冠」。此皆初喪在殯之服飾。舉三者則衰絰可知。蓋居喪者不從政,無入公門之禮。小人無知而入,則呵禁之。

  書方、衰、兇器,不以告,不入公門。(衰,七雷反。)

  「書方」,書賵物之板。「衰」者,謂以衰服入,非謂服衰者也。「兇器」,棺槨、明器之屬。此謂喪在公門之內,如宮正、庶子所掌宿衛之類,其成喪於次舍,需用凶物,必告於君而後敢以入也。

  公事不私議。

  「議」,集眾講擬,若今會議。會推必於公庭,不得因便在私署。

  ▲右第六章。

  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凡家造:祭器為先,犧賦為次,養器為後。(造,在到反。養,餘亮反。)

  「營」,度造也。「先」者,務盡其制;「後」者,取備而已。「廄庫」者,有家之本,先于居室,務實也。「家造」,大夫有家之所造也。「犧賦」,刃、互盆、簝之類。「養器」,以自奉養者,盤、杅、巵、匜之屬。

  無田祿者不設祭器,有田祿者先為祭服。

  「無田祿」,謂下士與庶人,在宮者同祿,頒粟而無田。命士以上始有祿田及圭田也。「不設祭器」者,薦用養器,無俎、豆、敦、鉶也。財雖有餘,不敢以貨殖所獲奉其先,懼辱親也。有田祿,謂初受田祿。先為祭服而後祭器者,祭器可假,祭服須稱身也。孟子曰:「器皿衣服不備,不敢以祭。」無器無服則薦而不祭,以自艾也。初得田祿,則成衣服而假器以祭,急於祭也。古之人亟於欲仕,仕而備物以祭,乃得為人子。故人競于賢,而朝廷之爵祿以重。後世舉天祿天爵而僅以恣人之崇高□厚,則廉恥輕而名器不足為榮矣。況乎非所得之爵祿、虧體辱親,而藉口榮,養以文其貪冒乎!此古今之別也。

  君子雖貧,不粥祭器;雖寒,不衣祭服;為宮室,不斬於丘木。(粥,餘六反。衣,於既反。)

  「丘」,墓壟也;不忍其親之心,雖死不奪,而況於養其身與其妻子者乎?「不粥祭器」,則亦不買人之祭器以祀其先。「不斬丘木」,則他人之丘木亦不忍伐之。

  大夫、士去國,祭器不逾竟。大夫寓祭器于大夫,士寓祭器於士。(竟,與「境」同,居影反。)

  故國者,先人墓之所藏,神之所依也。雖不幸而去國,固有反之心焉。故祭器寄於人,而不將之以去。寄必於其等,尊不下移,卑不上幹,以明守也。三世以後有興于新國者,所寓者乃歸之。

  ▲右第七章。

  大夫、士去國逾竟,為壇位鄉國而哭,素衣、素裳、素冠、徹緣、鞮屨、素簚、乘髦馬。不蚤鬋,不祭食,不說人以無罪;婦人不當禦。三月而複服。(竟,同「境」,居影反。壇,「墠」字之誤,裳演反。鄉,許亮反。緣,餘絹反。簚,亦作「幭」,莫曆反。蚤,與「爪」同,側七反。說,如字。複,芳服反。)

  「去國」,謂去其宗國也。「逾竟」乃哭,大夫待放于境上,未逾境,猶有反之望也。「壇」,當作「墠」,除地曰「墠」。「素衣、裳、冠」,三年之喪,大祥之服也。「徹緣」「鞮」,皆謂屨。「鞮」,無墠,蓋菲屨,大功屨也。「髦馬」,不剪鬣。「簚」,車上覆笭。「素簚」,以白狗皮為之,喪車之飾也。「蚤」,修指爪。「鬋」,鬄去鬢下耏毛,如喪之不飾也。「不祭食」,喪食不祭也。凡此雜用喪禮而不純,為君在,嫌也。「說」,告語也,或問其去國之故,引咎歸己而諱國惡也。「當禦」,大夫娶有二媵,其禦亦各有制也。「複服」,則所為皆複,惟「不說無罪」則終始一耳。古之人篤於故國,而不忍忘君者如此。夫君既逐我,於義已離,而所適者亦中原冠帶之友邦,可以得祿祀先而行其道。然且哀之如喪考妣,而引咎以讓善於舊君,此豈故為之文哉!君子誠有其惻怛忠厚之心,故發諸容貌言語,有不如是而不安者,況於君非棄我,國罹傾亡,一旦改而事仇,而心不為之動?孔子曰:「女安則為之。」言乎其無人之心也。

  ▲右第八章。此上八章皆記士、大夫之禮。此下三章則雜諸侯以下之禮而記之。

  大夫、士見於國君,君若勞之,則還辟,再拜稽首;君若迎拜,則還辟;不敢答拜。(勞,力報反。還,似宣反。辟,毗義反。)

  凡稱「國君」者,皆鄰國之君。「見」,私見也。此謂大夫以事出疆,順見鄰國之君,及出亡在外見其國君,未委贄求仕也。「勞」者,慰問之。「還辟」,逡巡卻避,以非奉使,不敢當勞也。言「若勞」「若迎拜」者,君加禮之,非猶聘禮之必勞、拜也。「迎拜」,謂未勞間先拜也。「不答拜」,君臣分殊,不敢當賓主也。

  大夫、士相見,雖貴賤不敵,主人敬客,則先拜客;客敬主人,則先拜主人。

  「先拜」者,主人出迎客時,望見而即拜也。「敬」者,因事意所存而致敬也。若賓主兩無致敬之事,則士先拜大夫,後拜者還辟,俟拜已而後答拜。

  凡非弔喪,非見國君,無不答拜者。

  「弔喪」助執事,不自當賓禮,「見國君」,不敢亢賓主,故不答拜。禮尚往來,尊卑長幼俱必成賓主之禮,「無不答拜」矣。凡答拜,先拜者亦還辟之。

  大夫見於國君,國君拜其辱;士見於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國始相見,主人拜其辱。

  「拜辱」,出門迎賓,甫見而即拜,謝其辱臨也。「士見於大夫」,亦謂異國。若同國,則大夫、士皆謂之主人。

  君於士,不答拜也;非其臣,則答拜之;大夫于其臣,雖賤必答拜之。

  諸侯于大夫答拜,下天子也。於士不答拜,殊大夫也。非其臣,雖士必答,不臣人之臣也。大夫之臣雖賤答拜,辟正君也。「賤」,謂下士。

  男女相答拜也。

  男女有別,不相為尊卑,雖舅于婦、妻之母于婿,無不答拜者。其答拜也,先拜者一拜,答者再拜,先拜者又一拜,謂之俠拜。

  ▲右第九章。

  國君春田不圍澤,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麑卵。

  「澤」有蘆葦,禽獸所聚乳育處。「掩」,襲也。「群」,牝牡合游成群也。「麑」,鹿子;「卵」,雉孚乳其卵:三者皆重傷生類,故禁之。凡田,有徒眾則悉起之。國君徒眾盛,故可「圍澤」。大夫之徒眾可「掩群」,士徒眾寡,二者皆不能,僅可「取麑卵」。故因其得為而禁之,實則「掩群」「取麑卵」,亦諸侯、大夫之通禁。

  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穀,馳道不除,祭事不縣。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除,遲據反,縣,胡消反。)

  「歲凶」,謂水旱。「登」,成也。「穀不登」者,螽、螟、風、雹害穡事也。「祭肺」,殺牲有折俎,則有祭肺。天子日食少牢、朔月大牢,諸侯日食特牲、朔月太牢,則有之也。「馳道」,君門外大道。「除」,甃治之也。「縣」,天子宮縣,諸侯軒縣。「祭不縣」,則燕食可知。「粱」,加食也。按《公食大夫禮》,初設黍稷、正饌,已,乃加稻粱。「不樂」,謂不用鄉樂。君子畏天災,重民命、恐懼修省,而導民以儉也。

  君無故,玉不去身;大夫無故,不撤縣;士無故,不撤琴瑟。(縣,胡謂反。)

  大夫以下燕居則不佩玉,君則常佩之,以盡飾。大夫有特縣,士張琴瑟而已。「故」,謂喪災病患。君子以哀掩樂,以樂節憂,使性情得其正而無偏戾,雖有怫情隱慮,尤必廣其心以自裕也。

  ▲右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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