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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心上篇(6)


  一八

  「君子所性」一「所」字,豈是因前二「所」字混帶出底,亦須有意義在。集注雲「氣稟清明,無物欲之累」;語錄謂「君子合下生時,者個根便著土;眾人則合下生時,便為氣稟物欲一重隔了」。如此,則竟以「所」字作「之」字看。上雲「所性不存焉」,若作「之」字說,則君子之性不存於「大行」,眾人之性存於「大行」乎?「所欲」者,以之為欲也。「所樂」者,以之為樂也。「所性」者,率之為性也。

  若論「合下生時」,則孟子固曰「人之有是四端,猶其有是四體」,抑曰「人無有不善」,今乃殊異君子之性于眾人,則豈不自相矛盾!且君子之四德以根心而生色者,若一恃其天資之美,而作聖之功無有焉,則孟子之言此,乃自炫其天分之至以傲人於攀躋不及之地。是其矜誇詫異,與釋氏所雲「天上天下,惟吾獨尊」者,奚以別焉?

  若雲氣稟之累,眾人所以不能如君子,孟子言性,從不以氣稟之性為言,先儒論之詳矣。況本文明言「君子所性」,與「所樂」「所欲」一例,則更何天命、氣稟之別?豈眾人之欲樂陷於私利者,亦天使之然而不能自瘳耶?

  性者,人之同也;命於天者同,則君子之性即眾人之性也。眾人不知性,君子知性;眾人不養性,君子養性;是君子之所性者,非眾人之所性也。聲色臭味安佚,眾人所性也。仁義禮智,君子所性也;實見其受于天者於未發之中,存省其得于己者於必中之節也。

  「大行不加,窮居不損」,而知其為「分定」者,唯君子知性也;不知,則非得位行志而不足以著仁義禮智之用矣。仁義禮智根心、生色以踐形而形著其化者,唯君子養性也;不養,則四德非不具於心,面、背、四體非不有自然之天則足以成乎德容,而根之既僕,生以槁也。

  故性者,眾人之所同也;而以此為性,因以盡之者,君子所獨也。知性,養性,是曰 「性之」。唯其性之,故曰「所性」。豈全乎天而無人之詞哉!周子曰:「性焉、安焉之謂聖。」唯其「性焉」,是以「安焉」。「性」雲者,聖功之極致也,而豈獨以天分表異求別於氣質之累不累者乎!孟子曰「君子不謂性也」,義通此矣。

  一九

  楊、墨所為,正以賊仁、賊義。子莫卻調停,各用一半,只就他二家酌取,則仁、義皆賊矣。道總不恁地。楊、墨以私意窺道,略略見得一端。子莫並不曾用意去窺道,眼孔裡只曉得楊、墨,全在影響上和哄將去。此古今第一等沒搭煞人,故其教亦不傳於後。近日李贄用一半佛、一半老,恰與此人同其愚陋。

  集注將「中」字「一」字,與聖道之「中」「一」辨,未免帶些呆氣。他「中」只是楊、墨之「中」,「一」只是楊、墨各成一家之「一」,何嫌何疑而置之齒頰!

  二十

  盡天下無非理者;只有氣處,便有理在。盡吾身無非性者;只有形處,性便充。孟子道個「形色,天性也」,忒煞奇特。此卻與程子所論「氣稟之性有不善」者大別。但是人之氣稟,則無有不善也。

  蓋人之受命於天而有其性,天之命人以性而成之形,雖曰性具於心,乃所謂心者,又豈別有匡殼,空空洞洞立乎一處者哉!只者「不思而蔽於物」一層,便謂之「耳目之官」;其能思而有得者,即謂之「心官」,而為性之所藏。究竟此小體、大體之分,如言「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實一貫也。

  合下粗浮用來,便喚作「耳目之官」;釋氏所謂見性、聞性等。裡面密藏底,便喚作心。禮稱「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方其盛而有生,則形色以靈,只此是造化之跡,而誠即無不行於其閑;特不可掩者天幾之動,而其為顯之微以體大道之誠者,不即現耳。故從其一本,則形色無非性,而必無性外之形色,以於小體之外別有大體之區宇。若聖人之所以為聖功,則達其一實之理,於所可至者,無不至焉。

  故程子曰「充其形」。形色則即是天性,而要以天性充形色,必不可於形色求作用。於形色求作用,則但得形色。合下一層粗浮底氣魄,乃造化之跡,而非吾形色之實。故必如顏子之複禮以行乎視聽言動者,而後為踐形之實學。不知朱子何故於此有「耳無不聰,目無不明,口盡別味,鼻盡別臭」之語,極為乖張。疑非朱子之言,而其門人之所附益也。

  耳之聞,目之見,口之知味,鼻之知臭,只此是合下一層氣魄之盛者,才用時便是效靈。只此四者,人之所能,禽獸亦未嘗不能。既與禽獸而共其靈,則固已不能踐人之形矣。

  人之形色所以異於禽獸者,只為有天之元、亨、利、貞在裡面,思則得之,所以外面也自差異。人之形異於禽獸。故言「形色天性」者,謂人有人之性,斯以有人之形色,則即人之形色而天與人之性在是也。盡性斯以踐形,唯聖人能盡其性,斯以能踐其形。不然,則只是外面一段粗浮底靈明,化跡裡面卻空虛不曾踏著。故曰「踐」,曰「充」,與易言「蘊」、書言「衷」一理。蓋形色,氣也;性,理也。氣本有理之氣,故形色為天性;而有理乃以達其氣,則唯盡性而後能踐形。

  繇此言之,則大體固行乎小體之中,而小體不足以為大體之累。特從小體者失其大而成乎小,則所從小而有害於大耳。小大異而體有合,從之者異,而小大則元一致也。

  大人省察以成作聖之功,則屏其小而務其大,養其所以充者,而不使向外一重浮動之靈得以乘權。此作聖之始務也。

  聖人光輝變化,而極乎大人之事,則凡氣皆理,而理無不充者氣無不效,則不復戒小體之奪,而渾然合於一矣。此又大人、聖人,化與未化之分,緩急先後之序也。

  若夫雖在聖人,其審音、辨色、知味、察臭之能未嘗有異於眾人,而以視婁、曠、易牙,且或不逮焉,則終不於此致其踐之之事。故曰「君子不謂性也」,辨之審矣。

  二一

  「中道而立」之中,亦不可將「無過不及」說。此處正好用「不偏不倚」釋之。才有遷就,便偏向一邊,倚著一物也。

  公孫醜謂「若登天」者,謂四維俱峻,無一處是直入之逕,可容攀援。如說仁處且又說義,說志處且又說氣,說養氣處且又說知言,直恁浩浩地,面面皆從入之逕,面面皆無可專靠著得到的。若諸子百家之說,專主一端,則迤邐說下,便有逕路,只向一頭尋去,企及自易。不知彼異端者,謂之「執一」,執一則賊道矣。

  孟子之教,正從願學孔子來:博文、約禮,內外一揆而無所偏倚;下學而上達,敦化而川流。學者于此,暫得成章,依然又不曾了竟,且須達去。故以躁心測之,真不知何日是歸宿之地。卻不知豁然貫通之餘,則此下學之川流者,一皆道之實體,何得有所倚而有所廢哉!

  中斯不倚,不倚則無所廢。所以但務引滿以至於彀率,而不急求其中;必以規矩為方圓之至,而不可苟簡以為方圓也。

  二二

  仁山以「知施於動物而不知施於植物」譏釋氏之「不知類」。釋氏之慧者亦曾以此置問,乃未能從此轉歸於正,卻又閃躲去,所以終迷。施于動物而不施於植物,正是知類。此正釋氏不容泯之天理,自然須得如此。恰好引入理一分殊去,何反以此譏之?

  植物之於人,其視動物之親疏,此當人心所自喻,不容欺者。故聖人之于動物,或施以帷蓋之恩,而其殺之也必有故,且遠庖廚以全恩。若於植物,則雖為之厲禁,不過蕃息之以備國用,而薪蒸之,斫削之,芟柞之,蕰火之,君子雖親履其側而不以動其惻怛,安得以一類類之耶?

  蓋性同者與達其性,故於人必敦其教;情同者與達其情,故於動物則重其死。植物之性情漠然不與人合朕,則唯才之可用,用其才而已。

  釋氏之病,方在妄謂「瓦礫有佛性」,「無情說法熾然」。幸此一覺,更欲泯亂之,不亦悖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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