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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心上篇(3)


  六

  謂之曰「命」,則須有予奪。若無所予而亦未嘗奪,則不得曰命。言吉言福,必有所予於天也;言凶言禍,必有所奪於天也。故富貴,命也;貧賤,非命也。繇富貴而貧賤,命也;其未嘗富貴而貧賤,非命也。死,命也;不死,非命也。夭者之命因其死而言,壽者之命亦要其終而言也。

  知此,則盜蹠之終其天年,直不得謂之曰命。既不得謂之命,則不須複辨其正不正。自天而言,宜奪盜蹠之生,然而不奪者,是天之失所命也。失,謂忘失之。若在人而言,則盜蹠之不死,亦自其常耳。到盜蹠處,總無正命、非正命之別。盜蹠若早伏其辜,便是「桎梏死」,孟子既謂之非正命矣。盜蹠「桎梏死」既非正命,則其不死又何以謂之非正命乎?

  總以孟子之言正命,原為向上人說,不與小人較量,而況於盜蹠!孟子之言命,原為有所得失而言,而不就此固然未死之生言也。若不於此分明,則看正命處有許多窒礙。桎梏死非正命,盜蹠不死又非正命,不揣其本而齊其末,長短亦安有定哉?

  俗諺有雲:「一飲一啄,莫非前定。」舉凡瑣屑固然之事而皆言命,將一盂殘羹冷炙也看得哄天動地,直慚惶殺人!且以未死之生、未富貴之貧賤統付之命,則必盡廢人為,而以人之可致者為莫之致,不亦舛乎!故士之貧賤,天無所奪;人之不死,國之不亡,天無所予;乃當人致力之地,而不可以歸之於天。

  七

  小注于「莫非命也」及「得之有命」,皆雲「『命』字是指氣言」。意謂此生死得失之命,或有不當理者,故析而專屬之氣。愚于周易外傳有「德命」「福命」之分,推其所自來,乃陰陽虛實、高明沉潛之撰。則德命固理也,而非氣外之理也;福命固或不中乎理也,而於人見非理者,初無妨於天之理。則倘至之吉凶,又豈終舍乎理,而天地之閑有此非理之氣乎哉!除是當世一大關係,如孔子之不得位,方可疑氣之不順而命之非理。然一治一亂,其為上天消息盈虛之道,則不可以夫人之情識論之。若其不然,則死岩牆之下非正命矣,乃岩牆之足以壓人致死者,又豈非理之必然者哉!故朱子雲「在天言之,皆是正命」,言「正」,則無非理矣。

  其或可以氣言者,亦謂天人之感通,以氣相授受耳。其實,言氣即離理不得。所以君子順受其正,亦但據理,終不據氣。新安謂「以理禦氣」,固已。乃令此氣直不繇理,一橫一直,一順一逆,如飄風暴雨相似,則理亦禦他不得。如馬則可禦,而駕豺虎獼猴則終不能,以其原無此理也。無理之氣,恣為禍福,又何必岩牆之下而後可以殺人哉!

  張子雲:「富貴福澤,將厚吾之生;貧賤憂戚,庸玉女于成。」到此方看得天人合轍,理氣同體,渾大精深處。故孔、孟道終不行,而上天作師之命,自以順受;夷、齊餓,比干剖,而乃以得其所求。貧賤患難,不以其道得者,又何莫而不有其理也?人不察耳。

  人只將者富貴福澤看作受用事,故以聖賢之不備福為疑,遂謂一出於氣而非理。此只是人欲之私,測度天理之廣大。中庸四素位,只作一例看,君子統以「居易」之心當之,則氣之為悴為屯,其理即在貧賤患難之中也。理與氣互相為體,而氣外無理,理外亦不能成其氣,善言理氣者必不判然離析之。 八

  若令孔子處繼世以有天下之位而失其天下,桀、紂自匹夫起而得天下,則可謂此氣之倘然無定,而不可以理言也。今既不然,則孔子之為司寇,孟子之為客卿,亦常也,豈可以其道盛於躬,而責天命之非理哉!桀、紂自有當得天下之理,天亦何得不以元後父母之任授之!彼自不盡其理,則為亡而已矣。

  一禪一繼,一治一亂,自是天之條理錯綜處。所以易有不當位之爻,而無失理之卦。未濟六位皆失,亦自有其未濟之理。陰陽變遷,原少此一卦不得。此其為道,與天之命人以性,有惻隱則又必有羞惡,有辭讓則又必有是非一理。凡人不可無貴者、富者、壽者,則亦不可無貧者、賤者、夭者。天之命德於人,無擇人,不此獨仁而無義,彼獨義而無仁。則其命福於人,又豈有所擇而必厚之,必薄之也!

  聖賢于此,唯從本分上看得真,不越位而思,故無怨尤。若以人之私意,事求可、功求成之心度之,則橫謂此氣之推移者無理,離其素位而願乎其外,此小人之所以不知命也。嚴嵩,匪人也,其被罪籍沒日,皂帽布衣,長揖所司曰:「今日依舊還我個窮秀才底本等。」豈君子之于窮約而咎天之非理,曾嵩之不若耶?

  九

  「富貴身外之物,得之於身心無分毫之益」,此語說得太褊。尋常老、釋之徒勸人,必如此說。富貴,但求之無益耳,豈以其得為無益哉!若盡其道,則貧賤且有益於身心,而況富貴!易曰「崇高莫大于富貴」,又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聚人曰財」。若須弘斯道於天下,亦不得不以此為用。

  孔、孟之為師,自是後世事,當前卻許多缺陷。「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悅」,非無益於身也。天下饑,由己饑之,天下溺,由己溺之,天下無饑溺而吾心亦釋,非無益於心也。故自未得者而言,雖不得而吾身心之量不損。若自得者而言,則居位乘權,明治禮樂,幽治鬼神,何一非吾身心之本務,而豈無益也?

  齊湣王亡其國而三益其帶,紂之言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亦但蔑視此富貴為身外物而已。聖賢樂行憂違,道在己,故以求為無益。一曲之士孤保其軀命之身,枯寂之心,則以得為無益。一偏之論,必與道悖。疑此非朱子之言,其門人之妄附己意者也。

  十

  甚矣,程氏複心之不思而叛道也!其曰「萬物之生同乎一本」,此固然矣。乃其為之一本者何也?天也。此則張子西銘之旨也。然同之於天者,自其未有萬物者言也;抑自夫萬物之各為一物,而理之一能為分之殊者言也。非同之於天,則一而不能殊也。夫天,未有命而固有天矣。理者天之所自出,命者天之所與。天有命,而非命即天矣。故萬物之同乎一本者,以天言也。天則「不貳」以為「不測」,可雲同也。而程氏乃曰「其所以生此一物者,即其所以生萬物之理」,則甚矣其舛也!

  天之所以生此一物者,則命是已,夫命也而同乎哉?此一物之所以生之理者,則性也,性也而同乎哉?異端之說曰「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共命」,故狗子皆有佛性,而異類中可行也。使命而同矣,則天之命草木也,胡不命之為禽獸;其命禽獸也,胡不一命之為人哉?使性而同矣,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矣!

  夫在天則同,而在命則異,故曰「理一而分殊」。「分」雲者,理之分也。迨其分殊,而理豈複一哉!夫不復一,則成乎殊矣。其同者知覺運動之生,而異以性;其同者絪縕化醇之氣,而異以理。乃生成性,而性亦主生,則性不同而生亦異;理別氣,而氣必有理,則理既殊而氣亦不同。程氏乃曰「一物之中莫不有萬物之理」,則生同而性即同,氣同而理皆同矣。有者無不同,同而後皆能以相有。異端之說曰「若見相非相,是為見如來」;唯相非相,乃如兩鏡相參,同異互攝,而還相為有也。將此物之中有彼物,則附子有大黃之理,虎狼有蝦蚓之理乎?抑蠢物之中有靈物,則梟獍有麟鳳之理,犬牛有堯、舜之理乎?且靈物之中有蠢物,則龜鶴有菌耳之理,周、孔有豺虎之理乎?

  孟子言「萬物皆備」,備於我也。程氏乃雲「所謂萬物皆備者,遺本文「於我」字。亦曰有其理而已矣」,則非我之備萬物,而萬物之備我也。二氣之精,五行之粹,得其秀而最靈者,唯人耳。唯君子知性以盡性,存其卓然異於禽獸者以相治而相統,乃廓然知禽獸草木之不能有我,而唯我能備物。即以行於人倫之內,君不能以禮使我而我自忠,則君不備臣而我備君;父不欲以慈養我而我自孝,則父不備子而我備父。至誠之動,且不恤他人之能備我與否,而一盡於己,況就彼悠悠無知、駁雜駤戾之物,求其互相為備以滅等殺而喪人極也哉!故程氏之說,徒務籠罩以浸淫於釋氏,而窒塞乖刺,則莫有甚焉者矣。

  夫孟子所雲於我皆備之物,而號之曰萬,亦自其相接之不可預擬者大言之,而實非盡物之詞也。物為君子之所當知者,而後知之必明;待君子之所處者,而後處之必當。故鹹之九四「朋從爾思」,而夫子贊之曰「精義入神,窮神知化」,極乎備之辭也。極乎備,則為之坊曰「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吾所必知而必處,若其性而達其情,則所接之物無不備矣。無人欲以為之閡,有天理以為之則,則險可易而阻可簡,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若烏黑鵠白,鶴長鳧短,蟬之化複育,楓之生菌耳,其生其死,其然其否,一一而備之,是徒為荒幻而無實。為人臣而思備湯、武放伐之理,為人子而思備大舜號泣之理,則亦裂天理之則而積疑成乖矣。故集注之言物,必以君臣父子為之紀,而括其旨於事物之細微,終不侈言飛潛動植之繁蕪,如程氏之誇誕以淪於異端,其旨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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