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讀四書大全說 | 上頁 下頁
告子上篇(2)


  三

  貴性賤氣之說,似將陰陽作理,變合作氣看,即此便不知氣。變合固是氣必然之用,其能謂陰陽之非氣乎!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義,一陰陽也。陰陽顯是氣,變合卻亦是理。純然一氣,無有不善,則理亦一也,且不得謂之善,而但可謂之誠。有變合則有善,善者即理。有變合則有不善,不善者謂之非理。謂之非理者,亦是理上反照出底,則亦何莫非理哉!

  大要此處著不得理字,亦說不得非理。所以周子下個「誠」「幾」二字,甚為深切著明。氣之誠,則是陰陽,則是仁義;氣之幾,則是變合,則是情才。情者陽之變,才者陰之合。若論氣本然之體,則未有幾時,固有誠也。故淒風苦雨,非陰之過,合之淫也;亢陽烈暑,非陽之過,變之甚也。且如呼者為陽,吸者為陰,不呼不吸,將又何屬?所呼所吸,抑為何物?老氏唯不知此,故以橐籥言之。且看者橐籥一推一拽,鼓動底是甚麼?若無實有,盡橐籥鼓動,那得者風氣來?如吹火者,無火則吹亦不然。唯本有此一實之體,自然成理,以元以亨,以利以貞,故一推一拽,「動而愈出」者皆妙。實則未嘗動時,理固在氣之中,停凝渾合得住那一重合理之氣,便是「萬物資始,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底物事。故孟子言「水無有不下」,水之下也,理也,而又豈非氣也?理一氣,氣一理,人之性也。

  孟子此喻,與告子全別:告子專在俄頃變合上尋勢之所趨,孟子在亙古亙今、充滿有常上顯其一德。如言「潤下」,「潤」一德,「下」又一德。此唯中庸鄭注說得好:「木神仁,火神禮,金神義,水神信,土神知。」康成必有所授。火之炎上,水之潤下,木之曲直,金之從革,土之稼穡,十德。不待變合而固然,氣之誠然者也。天全以之生人,人全以之成性。故「水之就下」,亦人五性中十德之一也,其實則亦氣之誠然者而已。故以水之下言性,猶以目之明言性,即一端以征其大全,即所自善以顯所有之善,非別借水以作譬,如告子之推測比擬也。

  四

  金仁山謂釋氏指人心為性,而不知道心為性,此千年暗室一燈也。於此決破,則釋氏盡他說得玄妙,總屬淺鄙。

  他只認精魂,便向上面討消息,遂以作弄此精魂為工夫。如人至京都,不能得見天子,卻說所謂天子者只此宮殿嵯峨、號令赫奕者是。凡人之有情有才,有好惡取捨,有知覺運動,都易分明見得,唯道心則不易見。如宮殿之易見,號令之易聞,而深居之一人,固難得而覿面也。故曰:「道心惟微。」

  在人微者,在天則顯,故聖人知天以盡性;在天微者,在人則顯,故君子知性以知天。上「微顯」以小大言,下「微顯」以隱著言。孟子就 「四端」言之,亦就人之顯以征天之微耳。孔子「一陰一陽之謂道」一章,則就天之顯以征人之微也。要其顯者,在天則因於變合,在人則因於情才,而欲知其誠然之實,則非存養省察功深候到者不知。

  釋氏只是急性著,立地便要見得,硬去搜索,看到人心盡頭未有善、未有惡處,便自止息。告子也是如此。他不信知覺運動、情才之外有未發之中,總緣他未曾得見天子,反怪近臣之日侍君側向人說知者為妄立名色以欺眾,則亦可哀也已。

  能活能動底,只是變合之幾。變合而情才以生;變已則化,合已則離,便是死也。釋氏說「蕉心倚蘆」,明是說合;說「夢幻泡影」,明是說變。而其所變所合者之為何物,總不曾理會在,乃雲「心生種種法生,心滅種種法滅」。生之謂性,死即無性也。嗚呼,亦安得此鄙陋俗淺之言而稱之也哉!

  五

  仁山雲「釋氏指視聽言動之氣為性,而不知所以視聽言動之理為性」,語猶有病。蓋將理,氣分作二事,則是氣外有理矣。夫氣固在人之中,而此外別有理,豈非「義外」之說乎?所以視聽言動之理,在既視聽既言動後方顯,即可雲外;孔子言複禮為仁,則禮徹乎未有視聽言動之先與既有之後,即氣而恒存也。

  今以言與聽思之。聲音中自有此宮、商、角、征、羽,而人之氣在口即能言之,在耳即能辨之。視之明於五色,動之中於五禮,亦莫不唯氣能然,非氣之用僅可使視見、聽聞、言有聲、動則至也。

  人之性既異于犬牛之性,人之氣亦豈不異于犬牛之氣!人所以視聽言動之理,非犬牛之所能喻;人視聽言動之氣,亦豈遂與犬牛同耶!

  人之甘食悅色,非自陷於禽獸者,則必不下齊於禽獸。乃呼蹴之食,乞人不屑,不屑則亦不甘矣,是即自陷於禽獸者,其氣之相取也亦異。況乎即無不屑,而所甘所悅亦自有精粗美惡之分。其所以迥然而為人之甘悅者固理也,然亦豈非氣之以類相召者為取捨哉!故曰:「形色,天性也。」氣而後成形,形而後成色,形色且即性,而況氣乎!

  氣固只是一個氣,理別而後氣別。乃理別則氣別矣,唯氣之別而後見其理之別。氣無別,則亦安有理哉!

  六

  天下豈別有所謂理,氣得其理之謂理也。氣原是有理底,盡天地之閑無不是氣,即無不是理也。變合或非以理,則在天者本廣大,而不可以人之情理測知。聖人配天,只是因而用之,則已無不善矣。

  朱子說:「堯、舜之子不肖,是不好底意思,被他轉得好了。」非堯、舜之能轉天也,在變化處覺得有些不善,其實須有好底在:子雖不可傳,而適以成其傳賢之善也。唯知其廣大而不執一偏,則無不善矣。

  在天之變合,不知天者疑其不善,其實則無不善。惟在人之情才動而之於不善,斯不善矣。然情才之不善,亦何與於氣之本體哉!氣皆有理,偶爾發動,不均不浹,乃有非理,非氣之罪也。人不能與天同其大,而可與天同其善,只緣者氣一向是純善無惡,配道義而塞乎天地之閑故也。

  凡氣之失其理者,即有所贏,要有所贏者必有所詘。故孟子曰「餒」,無理處便已無氣。故任氣無過,唯暴氣、害氣則有過。暴亦虐害意,義見前篇。不暴害乎氣,使全其剛大,則無非是理,而形以踐,性以盡矣。此孟子之所以為功於人極,而為聖學之正宗也。知氣之善,而義之非外亦可知矣。

  七

  「愛未是仁,愛之理方是仁」,雙峰之說此,韙矣。韓退之不知道,開口說「博愛之謂仁」,便是釋氏旖旎纏綿,弄精魂勾當。夫愛,情也;愛之理,乃性也。告子唯以情為性,直將愛弟之愛與甘食悅色同一心看。今人若以粗浮之心就外面一層浮動底情上比擬,則愛弟之心與甘食悅色之心又何別哉!近日有一種邪說,謂「鍾情正在我輩,即此是忠臣孝子本領」,說得來也有些相似,只此害人心極大。

  須知此處絕不可以庸陋流俗之情識揀別得。且如人之愛弟:吾弟則愛之,固人之所同也;然使其弟有殺之害之之事,而秦人之弟為之救患解紛,則必舍其弟而愛秦人矣。此如人之嗜炙,本所同也,乃以多食炙故而致飽悶,則甘菜而不甘炙。無他,歆者同之,厭者異之,同者取之,異者攻之,情之緣感以生,而非性之正也。

  故就凡人言之,吾弟則愛者,亦非仁也。必至於象日以殺舜為事,而舜且親愛不改其恒,憂喜與同而無偽,方謂之仁。則固與食肉者之甘,好色者之悅,但以情之合離為取捨者不侔。蓋人之愛弟也,亦止可雲愛;舜之愛象也,乃盡其同氣相感之理也。告子一流自無存養省察之功,不能於吾心見大本,則亦惡知吾弟則愛之外,更有愛弟之理哉!

  朱子曰「仁者愛之理」,此語自可顛倒互看。緣以顯仁之藏,則曰「愛之理」;若欲於此分性情、仁未仁之別,則當雲「理之愛」。先言愛,則因愛而辨其理;先言理,則吾得理之氣,自然有此親親、仁民、愛物之成能油然順序而生也,故曰「性之德」也。以舜之愛象觀之,唯有本而愛遂不窮,豈但於其用愛得所而見為理哉!待用愛得所而見為理,則豈徒可雲義外哉?仁亦外矣!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