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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婁下篇(2)


  六

  孟子所謂「大人」,皆自道也,是「充實之謂美」進一步地位,不屑屑與小人對。橫渠「精義入神,觀其會通」等語,極切。義理充實,方有可會通之勢。不得充實,便有缺陷處,則靠支貸處去補。補處早是窒礙,如何會通得?既已充實,而又致其精義入神之功,則光輝生於篤實之中,便禮義皆從天真流出,何至有「非禮之禮,非義之義」!

  禮義從中流出,充滿篤實,大要得之「養氣」;其會通而入神以有其光輝者,大要得之「知言」。至此,便渾身在天理上恣其擇執,此幾與孔子「不惑」「耳順」同一境界。但須著「弗為」字有力,則未至於從欲不逾、化、不可知之境耳。

  以此知孟子之所雲「大人」者,皆自道其所至,而非但對小人而言也。「非禮之禮,非義之義」,為之者未便大差,豈至於與似是而非者同科!其雲「似是而非」者,雲峰之妄也。似是而非,則固非矣;今雲「非禮之禮,非義之義」,猶然為禮義也。似是而非,乃鄉原之以亂德者。如原思辭粟,自是「非義之義」,豈遂如紫之奪朱、莠之亂苗哉!

  只緣大人以降,義禮有不足處,如貧家請客,烹飪未能合宜,不獲已,且與遷就。若集義而無所餒,學不厭,教不倦,而言入心通,則如官山府海,隨所取捨,不至有「何有何亡,黽勉求之」之事矣,曾何小人之足雲!

  七

  言養,則自與教不同,非君子之須有異術,乃受教、受養者之品地別也。教是個大罏冶,「與其潔而不保其往」者,無不可施,故不可行之於子弟。養須是有可養之具,倘如荑稗,縱然養就,亦不成穡。

  集注謂「無過不及之謂『中』,足以有為之謂『才』」,即此二語,自有分曉。或過或不及而未足有為者,自不至如「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之頑訟也。唯在所養之人為有可養之材,故或不須董之以威,而待其自熟;乃欲養之,則必盡其壅培修剔之力,而非有所故為寬假。此于「君子不教子」常法之外通一格,言子弟之可養者,不當執不教之律,坐視其可以有成而棄之。

  養與棄相對說,只重在不棄,不須於「養」字上作從容縕藉解。書稱「敬敷五教在寬」,與此全別。彼言教愚蒙不可使知之民,此言可養之子弟;彼言敷五教,大綱不幹名犯義,是粗底事,此言養之使中且才,進德修業,是精底事。新安引據全差。

  八

  朱子說「著齒,便是不同處」,極須向不同處分曉。若認大人、赤子了無不同,則已早侵入異端界也。

  凡看古人文字,有顛倒讀皆順理者,有只如此順直說倒不得者。如「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則倒說「正己而物正者大人也」亦可;若此章,則倒說「不失其赤子之心者大人也」不可。「不失其赤子之心」,未便即是大人,特謂大人者雖其篤實光輝,而要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在「有諸己之謂信」者,已能不失其赤子之心矣。此數章書,自相連說下,反覆見意。大人者言雖不必信,行雖不必果,而赤子之心則必不失。無不誠之明,無無本之道也。

  赤子之心,是在人之天。集注雲「無偽」,與易「無妄」一義,繇人見其無偽,非不為偽之謂。赤子豈刻意而不為偽者哉!

  大抵人欲便妄,天理便真。赤子真有未全,而妄不相涉。大人之不失,所謂「無欲而後可以行王道」者是已。雙峰卻從饑便啼、喜便笑上著解,乃不知饑之啼、喜之笑,是赤子血氣分上事,元非赤子之心。煞認此為真心,是所謂「直情徑行,戎狄之道」耳。釋氏以行住坐臥、運水搬柴為神通妙用者,正在此處墮入禽狄去。孟子說個「赤子之心」,是從天道上見得,不容向一啼、一笑討消息。

  孟子「道性善」,則固以善為赤子之心可知。「心統性情」,赤子便有性而未有情,只性之善者便是,若知啼知笑,則已移入情矣。雙峰之說,正告子「食色性也」之邪說。

  九

  既曰「赤子之心即『性善』之善」,則盡性者唯聖人,乃又雲「有諸己之謂信,已能不失赤子之心,未便是大人」,豈不自相矛盾?此又不然。雖曰「性善」,性卻不能盡善之致,善亦不能盡性之藏。「可欲之謂善」,早已與性相應矣。「不失」,未便到盡處。可欲之善,有諸己之信,豈可謂之失其性乎?

  孟子亦止道「性善」,卻不得以篤實、光輝、化、不可知全攝入初生之性中。中庸說 「昭昭」之天,「無窮」之天,雖無閑別,然亦須分作兩層說。此處漫無節奏,則釋氏「須彌入芥子」、「現成佛性」之邪見,皆繇此而生。愚每雲「性日生,命日受」,正於此處分別。在天之天「不貳」,在人之天「不測」也。

  十

  小注中朱子及輔、陳二氏之說,全以自然釋「自得」,與南軒別。乃集注既雲「自然」,又雲「得之於己」,則兼采南軒之說以盡其義,亦不可定謂南軒之弊有如莊子也。

  本文雲「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語相呼應。深造之功,正與自然之得相應。深造不以道,以道而造之不深,則其時有所得,是拏著一定要得,卻刻期取效,乍可有得而據之,此正與自然而得者相反。如諺雲「瓜熟蒂落」,則深造而得之不勞矣。

  然所謂「自然而得」者,亦即於己得之之意。彼拏著守著、強勉求得者,唯其刻期取效於見聞,而非得於心。深造之以道,則以道養其心,而心受養於道,故其自然而得者,唯吾心之所自生也。

  既深造以道,便已資于學問義理之養,則與莊子守此無物之己,墮耳目、棄聖智以孤求於心者不同。莊子撇下物理求自,孟子藉學問思辨之力以養其自,大分別處只在此。到頭來,莊子自得其己,而不問道之合離;孟子得道於己,而充其萬物皆備之體也。豈至一言「自」而即相混哉!

  南軒唯「他人」二字下得不好,沒著落在,必求其歸,則疑與莊子同。看來,他意旨原不爾,只帶出一他人作反照,未免苟簡無實耳。所以朱子既用程子「自然而得」之解,仍須加「於己」二字,使學者無疑得諸己者之非,而靠定聞見,斷棄此心,從小體而失其大。

  此「自」字唯不須立一「人」字作對,卻與「反身而誠」言「反身」者相近,亦與論語注「不言而識之於心」一「心」字相通,亦是學者吃緊論功取效處,不可刪抹。即以「自然而得」言之,所謂「自然」者,有所自而然之謂也。如人翦彩作花,即非自然,唯彩雖可花,而非其自體所固有,必待他翦。若桃李之花,自然而發,則以桃李自體固有其花,因其所自而無不然,無待於他。繇此言之,則吾心為義理所養,親得親生,得之己而無倚,唯其有自而然,斯以自然而然,明矣。

  天下之義理,皆吾心之固有;涵泳深長,則吾心之義理油然自生。得之自然者,皆心也;其不自然者,則唯其非吾心之得也。此是學問中功候語,與老、莊舍物求自以為道者本自不同。若因跡近莊子,而遂以為不然,則夫「自然」者,老、莊亦嘗言之矣,又何以可言 「自然」而無害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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