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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婁上篇(2)


  七

  粗疏就文字看,則有道之天似以理言,無道之天似以勢言,實則不然。既皆曰「役」,則皆勢矣。集注雲「理勢之當然」,勢之當然者,又豈非理哉!所以慶源、雙峰從理勢上歸到理去,已極分明。

  「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理也。理當然而然,則成乎勢矣。「小役大,弱役強」,勢也。勢既然而不得不然,則即此為理矣。

  大德大賢宜為小德小賢之主,理所當尊,尊無歉也。小德小賢宜聽大德大賢之所役,理所當卑,卑斯安也。而因以成乎天子治方伯、方伯治諸侯、諸侯治卿大夫之勢。勢無不順也。

  若夫大之役夫小,強之役夫弱,非其德其賢之宜強宜大,而乘勢以處乎尊,固非理也。然而弱小之德與賢既無以異於強大,藉複以其蕞爾之土、一割之力,妄逞其志欲,將以隕其宗社而死亡俘虜其人民,又豈理哉!故以無道之弱小,而無強大者以為之統,則競爭無已,戕殺相尋,雖欲若無道之天下尚得以成其相役之勢而不能。則弱小固受制於強大,以戢其糜爛鼎沸之毒。而勢之順者,即理之當然者已。

  曹操曰:「使天下無孤,則不知幾人稱帝,幾人稱王。」自操言之,固為欺淩蔑上之語,若從旁曠觀,又豈不誠然耶?是雖不得謂強大之役人為理之當然,而實不得謂弱小之役於人非理之所不可過也。故本文雲:「小役大,弱役強,天也。」自小弱言之,當役而役,豈非理哉!是非有道之天唯理,而無道之天唯勢,亦明矣。

  雙峰以勢屬之氣,其說亦可通。然既雲天,則更不可析氣而別言之。天者,所以張主綱維是氣者也。理以治氣,氣所受成,斯謂之天。理與氣元不可分作兩截。若以此之言氣為就氣運之一泰一否、一清一濁者而言,則氣之清以泰者,其可孤謂之理而非氣乎?

  有道、無道,莫非氣也,此氣運、風氣之氣。則莫不成乎其勢也。氣之成乎治之理者為有道,成乎亂之理者為無道。均成其理,則均成乎勢矣。故曰:「斯二者,天也。」使謂泰有理而非氣,否但氣而無理,則否無卦德矣。是雙峰之分有道為理,無道為氣,其失明矣。

  若使氣之成乎亂者而遂無理,則應當無道之天下,直無一定之役,人自為政,一彼一此,不至相啖食垂盡而不止矣。其必如此以役也,即理也。如瘧之有信,豈非有必然之理哉!無理之氣,天地之閑即或有之,要俄頃而起,俄頃而滅。此大亂之極,如劉淵、石勒、敬瑭、知遠。百年而不返,則天地其不立矣!

  理與氣不相離,而勢因理成,不但因氣。氣到紛亂時,如飄風飄[驟]雨,起滅聚散,回旋來去,無有定方,又安所得勢哉!凡言勢者,皆順而不逆之謂也;從高趨卑,從大包小,不容違阻之謂也。夫然,又安往而非理乎?知理勢不可以兩截溝分,則雙峰之言氣,亦徒添蛇足而已。

  八

  言理勢者,猶言理之勢也,猶凡言理氣者,謂理之氣也。理本非一成可執之物,不可得而見;氣之條緒節文,乃理之可見者也。故其始之有理,即於氣上見理;迨已得理,則自然成勢,又只在勢之必然處見理。

  雙峰錯處,在看理作一物事,有轍跡,與「道」字同解。道雖廣大,然尚可見,尚可守,未嘗無一成之侀。故雲「天下有道」,不可雲「天下有理」。則天下無道之非無理,明矣。

  道者,一定之理也。於理上加「一定」二字方是道。乃須雲「一定之理」,則是理有一定者而不盡於一定。氣不定,則理亦無定也。理是隨在分派位置得底。道則不然,現成之路,唯人率循而已。故弱小者可反無道之理為有道之理,而當其未足有為,則逆之而亡也。孟子於此,看得「勢」字精微,「理」字廣大,合而名之曰「天」。進可以興王,而退可以保國,總將理勢作一合說。曲為分析,失其旨矣。

  九

  「安其危,利其災,樂其所以亡」,自是三項人。國削兵釁,猶自偷一日之安者,「安其危」也。能為國家之災害者,而彼反以為利,如虞公之璧馬,平原君之上黨,禍所自伏,而偏受其餌者,「利其災」也。荒淫暴虐,為酒池、肉林、瓊林、大盈者,「樂其所以亡」也。

  不仁者之有此三者,亦各有所因。昏惰而不能自強於政治,故「安其危」。貪利樂禍,小有才而忮害無已,故「利其災」。嗜欲蔽錮,沉湎而不知反,故「樂其所以亡」。三者有一,即不可與言矣。

  如宋理宗亦無甚利災、樂亡之事,而但居危若安,直是鼓舞警戒他不動。梁武帝未嘗安危、樂亡,乃幸侯景之反覆,以希非望之利,故雖自憂其且敗而納景。首禍之心,終不自戢,則人言又何從而入?若唐玄宗之晚節,未嘗安危而利災也,特以沉湎酒色,而卒致喪敗,則雖知張九齡之忠,而終幸李林甫之能寬假以征聲逐色之歲月,故言之而必不聽。

  三者有一,則必至於亡國敗家。而若楚懷王、秦二世、隋煬帝、宋徽宗,則兼之者。以其昏惰安危貪忮利災沉溺嗜欲樂亡者而言之,則統為不仁。然不仁者未必皆合有此三者也。

  雙峰歸重末句,自未分曉。其意以為唯荒淫暴虐者,則與集注「心不存」之說相為吻合。乃集注「心不存則無以辨於存亡之著」一語,亦抬起此不仁者太高。若論到存心上,則中材之主能保其國家者,若問他仁義之心在腔子裡與否,則無論「三月不違」,即日月一至,乃至一念之分明不昧,亦不可得。然而以免敗亡而有餘者,則未能仁而猶不至於不仁,尚可與言也。人而謂之不仁,豈但不能存其心哉,直已喪其心矣!

  心不存者,謂仁義之心不存也;喪其心者,並知覺運動之心而亦喪也。昏惰、貪忮、沉溺之人,他耳目口鼻、精神血氣,只堆垛向那一邊去,如醉相似,故君子終不可與言,弗能為益而祗以自辱。若僅不能存其心,則太甲、成王之蚤歲固然,正伊尹、周公陳善責難之幾也,何遽雲不可與言耶?

  十

  「反身而誠」,與大學「誠意」「誠」字,實有不同處,不與分別,則了不知「思誠」之實際。「誠其意」,只在意上說,此外有正心,有修身。修身治外而誠意治內,正心治靜而誠意治動。在意發處說誠,只是「思誠」一節工夫。若「反身而誠」,則通動靜、合外內之全德也。靜而戒懼於不睹不聞,使此理之森森然在吾心者,誠也。動而慎於隱微,使此理隨發處一直充滿,無欠缺于意之初終者,誠也。外而以好以惡,以言以行,乃至加于家國天下,使此理洋溢周遍,無不足用於身者,誠也。三者一之弗至,則反身而不誠也。

  唯其然,故知此之言誠者,無對之詞也。必求其反,則中庸之所雲「不誠無物」者止矣,而終不可以欺與偽與之相對也。朱子曰:「不曾虧欠了他底。」又曰:「說仁時恐猶有不仁處,說義時恐猶有不義處,便須著思有以實之。」但依此數語,根究體驗,自不為俗解所惑矣。

  大學分心分意於動靜,而各為一條目,故於「誠其意」者,說個「毋自欺」。以心之欲正者居靜而為主,意之感物而有差別者居動而為賓,故立心為主,而以心之正者治意,使意從心,而毋以乍起之非幾淩奪其心,故曰「毋自欺」,外不欺內、賓不欺主之謂也。

  今此通天人而言誠,可雲「思誠者」人不欺天,而「誠者天之道」,又將謂天下誰欺耶?故雖有誠不誠之分,而無欺偽之防。誠不誠之分者,一實有之,一實無之;一實全之,一實欠之。了然此有無、全欠之在天下,固不容有欺而當戒矣。

  「誠者天之道也」,天固然其無偽矣。然以實思之,天其可以無偽言乎?本無所謂偽,則不得言不偽;如天有日,其可言此日非偽日乎?乃不得言不偽,而可言其道曰「誠」;本無所謂偽,則亦無有不偽;本無偽日,故此日更非不偽。乃無有不偽,而必有其誠。則誠者非但無偽之謂,則固不可雲「無偽者天之道」也,其可雲「思無偽者人之道」乎?

  說到一個「誠」字,是極頂字,更無一字可以代釋,更無一語可以反形,盡天下之善而皆有之謂也,通吾身、心、意、知而無不一於善之謂也。若但無偽,正未可以言誠。但可名曰「有恆」。故思誠者,擇善固執之功,以學、問、思、辨、篤行也。己百己千而弗措,要以肖天之行,盡人之才,流動充滿于萬殊,達於變化而不息,非但存真去偽、戒欺求慊之足以當之也。盡天地只是個誠,盡聖賢學問只是個思誠。即是「皇建其有極」,即是二殊五實合撰而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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