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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婁上篇(1)


  一

  以六律正五音,但為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之五音言,而人聲之五音不在其中。蓋人聲之五音一因其自然,直是無可用力正得處。律之所能正者,以立長短、大小、多少、輕重之法,而取清濁、緩急、修促、洪細之定則也。耳無定準,藉數以立質,隨質以發聲,而八音之宮、商、角、征、羽乃以分焉。蓋八音之有響,雖天地之產,使有可以得聲之材,而其成音也必繇人制。制之自人,則或增或損,無成則而必亂,故必以六律一成之數為之准,而合於數者合於音矣。若人聲之清濁斂縱,一仍乎自然之喉、舌、唇、齒、齶,一成以還,莫之為而自動於竅,雖有六律,亦安所施哉?此亦不待審樂者而後知也。

  若夫歌唱之節,亦有所待以取和,則又恃五音已正之八音定其疾徐之度耳。故六律者以正五音於八音,而八音者又以其五音之葉正人聲之五音也。在古樂,則房中升歌以瑟,余樂以笙磬。於今世俗之樂,則南以拍板,北以弦索。古樂今樂,雅、鄭不同,而人聲之受正於五音,不受正於六律,一也。

  程氏複心只此不知,乃謂「聖人制五音以括人聲」,矮人觀場,無勞饒舌可已。

  二

  「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唯宋仁宗可以當之。其「不可法於後世者」,則漢文、景是已。齊宣王不忍一牛,孟子許其足以王者,猶謂乍見孺子而怵惕惻隱之人可以保四海,無欲穿窬之人可使義不勝用耳。偶然半明半滅之天良,安得遽謂之有仁心耶?

  至若梁武帝者,篡其君而推之刃,懼冤報之相尋,思以苟免其人誅鬼謫之大罰,而又擇術不審,托于無父無君之教以自匿;抑且貪非所據,憤不自戢,殺人盈於城野,毒禍中於子孫。正孟子所謂「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不仁之尤者也。乃雲「天下知其慈仁」,知之者誰耶?不過遊食之髡,飽其利養,讚歎功德而已。若天怒人怨,眾叛親離,本紀可考,安所得「慈仁」之稱哉?

  以齊宣愛牛之心而行先王之道,若因半星之火,欲成燎原之勢。自非孟子為之吹噓播颺之,固必不能。蓋其一暴十寒之心元自不給於用,而擴充之也自非旦夕之功。若彼始為亂賊、繼為浮屠之蕭衍,即使依樣胡盧,行井田,立學校,亦與王莽之效周官以速亡者無以異。安所得澤被於民而法垂於後耶?範氏於是為失言矣。

  慶源雲「武帝有仁聞而非其真」,差為近實。然衍之惡積而不可掩,不仁之聲,遺臭萬年,豈但失真而已哉!

  三

  「不愆不忘」兩「不」字,元是工夫字,與無愆無忘不同。不以有意而愆謬之,不以無意而遺忘之,乃能循用舊章以遵先王之道。在詩之以祝王之子孫者,固為願望之詞,非有率用舊章者,而以贊其無愆無忘之美。孟子斷章引此,亦正於「不愆不忘」顯遵法者學古之功。不得以「不愆不忘」為無過,「率繇舊章」為遵法,逆文立意也。遵法而可無過,乃孟子引伸詩人言外之旨,故曰「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以補詩所未言之效。若詩已有無過意,則當以「此之謂也」直結之矣。集注未安。

  四

  法律之不可勝用,仁之覆天下,雖聖人之以為法於後世者以此,乃聖人之自以制器審音,平治天下,先須用此。非在聖人獨恃其耳目心思已足給用,但為天下後世不能如己之不待於法,故須與立個法度也。

  集注似誤看一「繼」字,將耳目心思之既竭,作聖人自用之道,聖人已自了當後,又加上一種方便與後人。如此說來,未免害理。此雖為上古聖人而言,然其雲竭目力之聖人者,豈其明之過於婁、班?竭耳力之聖人者,豈其聰之過於師曠?竭心思之聖人者,豈其睿智之過於堯、舜?則亦但竭其耳目心思,終不能制器審音而仁天下;於是繼求之一定之法,使目有憑以用其明,耳有憑以用其聰,心有依據以行其仁,然後知向之徒勤於耳目之力、心之思者,必至此而後非妄也。規矩準繩元不是目力看出來底,六律元不是耳力聽出來底,不忍人之政元不是師心億度想出來底。

  集注「猶以為未足」一語,殊不穩妥。豈但以為未足哉!直是耳目心思之力,與形之方圓、聲之五音、天下治平之理,全然湊泊不著。規矩準繩因乎象,六律因乎數。聖人不于目求明,於耳求聰,而以吾心之能執象通數者為耳目之則。故規矩、六律之所自製,不得之耳目者而得之於心思,以通天下固有之象數,此以心而治耳目也。不忍人之政,上因天時,下因地利,中因人情。聖人不任心以求天下,而以天下固然之理順之以為政,此以理而裁心思也。故仰觀天文,俯察地理,察邇言以執兩端而用其中。豈有閉門造車、出門合轍之自用者哉!聖人用之而自不可勝用,乃以垂之後世而亦不可勝用,其理一,其效均也。

  如謂先王為天下後世故,制此法度,若聖人之自為用者,一目擊而方圓即定,一流耳而五音即定,一致思而仁即被於天下,則此聖人者,將如佛氏之觀十方世界如掌中果,一按指而海印發光,一皆成就耶?言之無實,亦不祥矣。

  既者,已事之詞也;繼者,遂事之詞也。「已竭耳目心思」雲者,勞已盡而績未成也。「繼之以規矩、準繩、六律、仁政」雲者,言彼無益,而得此術以繼之,乃以遂其所事也。雙峰乃雲「唯天下不能常有聖人,所以要繼之[以]不忍人之政」。然則使天下而恒有聖人,則更不須此不忍人之政乎?是孔子既作,而伏羲之易,唐、虞之典,殷、周之禮,皆可焚矣!此老子「剖鬥折衡」之緒論,釋氏「黃葉止啼」、「火宅」、「化城」之唾餘。奈何游聖賢之門者,不揣而竊其旨也!

  五

  人君之所不得於天下者,亦唯不親、不治、不答以敬而已。其以蒞下土而定邦交者,亦唯愛之、治之、禮之而已。仁、智、敬之皆反求矣,則亦更有何道之可反求也?只此三者,包括以盡。「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是總括上文以起下義。雙峰乃雲「上面三句包括未盡,『皆』字說得闊」,徒為挑撥,了無實義,當亦未之思爾。

  六

  林氏所雲「諸侯失德,巨室擅權」,自春秋時事。逮乎戰國,天下之持權者又不在世卿而在遊士矣。「不修其本,而遽欲勝之」,唯晉厲、魯昭、齊簡為然。戰國時,列國之卿與公室爭強弱者,僅見于田嬰、韓朋,然亦終不能如三家、六卿之強逆也。以蟠根深固之魏冉,而範雎一言則救死之不暇。七國之貴公子者,劣以自保其富貴。安得有君欲勝之不能而取禍者哉?

  孟子說「不得罪於巨室」,與周公「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意同,乃以收拾人心于忠厚仁慈之中,而非有稱兵犯順之王承宗、跋扈不恭之韓弘須為駕馭,不然則效安、史、滔、泚之為也。看孟子說「沛然德教溢乎四海」,則其雲「為政不難」者,為施德教之令主言也。若唐憲宗一流恩、威兩詘之君,本無德教,不足言矣。

  孟子七篇,屢言興王業之事,而未詳所以定王業者。唯此一章是已得天下後經理措置之大業。所謂「為政」者,言得天下而為之也。得天下而為之,而先以尊尊、親親、重賢、敦故之道行之於廟堂之上,君臣一德,以旬宣而綏理之,勿使游談之士持輕重以亂天下之耳目,則指臂相使,而令下如流水之原矣。當此之時,君臣一心德而天下待命焉,安所得擅權之巨室,殺之不能,縱之不可,須以處置遙持其生命乎?

  裴晉公之進說也,挾韓弘、承宗之叛服以為辭,而雲「非朝廷之力能制其死命」。此等章疏,便是三代以下人習氣。上失格君之道,下乖純臣之義,只靠著禍福聲勢脅持其君以伸己意,而其文字流傳,適以長藩鎮之惡而不恤。以皇甫鎛之不可使居相位為老臣者,不能正君心于早以杜其萌,則唯稱引古誼,以明貴義、賤利、尊君子、遠小人之大道;若其不聽,無亦致位以去而已。今乃引叛臣之向背以怵其君,使之懼而庸吾言,則己志伸而國是定;即其不聽,而抑有所操挾以自免於誅逐。其於「以道事君,不可則止」之義,相去遠矣。三代以下無大臣者,此也。奈何引孟子而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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