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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醜上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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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天下固有之理謂之道,吾心所以宰製乎天下者謂之義。道自在天地之閑,人且合將去,義則正所以合者也。均自人而言之,則現成之理,因事物而著於心者道也;事之至前,其道隱而不可見,乃以吾心之制,裁度以求道之中者義也。故道者,所以正吾志者也。志於道而以道正其志,則志有所持也。蓋志,初終一揆者也,處乎靜以待物。道有一成之則而統乎大,故志可與之相守。若以義持志,則事易而義徙。守一曲之宜,將有為匹夫匹婦之諒者,而其所遺之義多矣。 義,日生者也。日生,則一事之義,止了一事之用;必須積集,而後所行之無非義。氣亦日生者也,一段氣止擔當得一事,無以繼之則又餒。集義以養之,則義日充,而氣因以無衰王之閑隙,然後成其浩然者以無往而不浩然也。 小注「父當慈、子當孝」云云,只是道,不是義;又雲「道義是公共無形影的物事」,尤謬。義亦雲公共,則義外矣。此門人記錄失實,必非朱子之語。朱子固曰「道是物我公共自然之理,義則吾心之能斷制者」,何等分明! 大要須知:道是志上事,義是氣上事。告子貴心而賤氣,故內仁而外義;孟子尊氣以盡心,故集義以擴充其志之所持。於此辨得分明,更無混亂矣。 一三 此「義」字,大段在生死、行藏、進退、取捨上說,孟子以羞惡之心言義是也。孔子說義處較不同,如雲「行義以達其道」,則小注所雲「父當慈,子當孝,君當仁,臣當敬」者是。亦止是此一理,孔子見得大,孟子說得精,故程子以孟子言義為有功於孔子。 孟子唯在羞惡之心上見義,故雲「義內」。呼蹴之食,至死不屑,豈在外哉?唯此羞惡之心,人皆有而各自有,彼此不能相襲,襲如「襲裘」之襲,表蒙裡也,猶今俗言「套」。集注引齊侯襲莒,非是。故宋、薛不受則為不恭,受齊之饋則為貨取;有伊尹之志則忠,無伊尹之志則篡:唯不可襲,襲而取之必餒也。 亦唯此羞惡之心,最與氣相為體用,彼君臣父子之義,但與理合,不資氣用。氣柔者,大抵羞惡之心失也。故雲「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只以保全此羞惡之心,內之無微而不謹,外之無大之可搖,則至大至剛之氣自無所惴矣。 一四 小注中一段,說「是集義所生」一段,甚為明快,集注卻未能如彼清楚。「是」字與 「非」字相呼應,蓋以自白其如此而非如彼也。譬之南人知稻田而不知麥隴,乃告之曰「此麥也,是高田秋種而夏獲者,非水田夏植而秋獲者」也。此兩句文字,直承上「其為氣也」四字,一氣趕下,不可以集注分節而割裂之。天下必無有低田瀦水、夏種秋獲之麥,猶之乎必無有以義襲而取之之浩然之氣。麥隴之水一未分瀉,種之稍後於秋,則麥不登矣,況水田而夏種之乎?行一有不慊於心,則餒矣,況可雲以義襲而取之哉! 「取之」「之」字,指浩然之氣說,非泛言氣也。義惟在吾心之內,氣亦在吾身之內,故義與氣互相為配。氣配義,義即生氣。若雲義在外,則義既在外,其可雲氣亦在外乎?義在吾身心之外,而氣固在吾身之內,乃引義入以求益其氣,則氣有虛而義乘其虛以襲之,因挾取此氣以為義用矣。 如實求之,吾身之氣,豈身外之物可襲而可取者哉!其有謂義襲而取氣者,則告子之說是已。告子以吾心本無義,但有此昭昭靈靈之體,堪為主而不為萬物所搖,則心既恒寧,而氣亦順適,泊然無爭而天下莫之能勝。今無故外求一義,闖入吾心之內,使吾氣不得以寧,而挾與俱往,以與物爭勝於是非得失之林,則吾之氣不得以順安其居,與心相守,而受奪於義,以紛紜而鬥構。故我唯不得於心,抑唯務安其心,而不外求義以襲取夫氣而妄用之,則心不動而氣亦不傷。 此告子之邪說固然。而孟子曰:我之養此浩然之氣者,非義在外,使之入襲吾氣而取之也,乃義在內而集之,則氣之浩然者以生也。明其是,白其非,而告子之誣其所不知,以妄譏吾養氣之非,其失自見矣。蓋告子不能測孟子之所得,故妄譏孟子以外求義而襲取夫氣。實則孟子既已不然,而天下亦必無外求義以襲而取氣之人。且外之與內,不相為配,則不相為取。既雲義外,則義固無為者矣。無為者安能致其襲取之事哉? 乃告子之致疑於襲取者,繇其不知有義,而以天下之是非得失為義,則且曰大道既隱,人心之純白者既失而後有此也。是其徒以當世無實之是非為義,而於其心羞惡之見端者,昏不自知久矣。夫告子而豈無羞惡之心哉?乃繇其蔽陷之深,則雖有所羞惡,而反自誣其固有之良,以為客感之所生。固將曰呼馬應馬,呼牛應牛,而又何羞?食豕無異於食人,盜蹠不殊于伯夷,而又何惡?是如己有目,不知其可以視,乃以謂白黑之班然者足障吾明,而欲棄之! 告子蓋自有義而不自知,因不自知而義以喪。非然,則義本在內,與氣相配而生其浩然,而何以雲義外哉?繇其不識義,是故外義;如子久逃,不識其父,故以父為外人。繇其不識義而外義,故以養氣者為義襲取氣。則亦猶夫不識麥者之謂麥為水田夏種之苗,遂謂種麥者必瀦水以防夏旱,我所耕之田,皆平原爽塏,本無水之可瀦,不當種麥也。 以不種麥故,雖旱而無可槁之麥,乃曰賴我之不種而免於槁。孟子所謂「不芸苗」者,正此謂也。故於此而深辨之,以自明其長。答「惡乎長」之問。集注「事皆合義」,「一事偶合」云云,俱未得立言之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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