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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篇(2)


  四

  夫子只許閔子之言為中。中者,當於理也,集注釋此自當。雙峰、新安添上「和悅雍容」一義,聖人既不如此說,且論語一書,皆經記者櫽括成文,非閔子當日止用此二冷語論此一事。且其雲「何必」者,則以長府之弊,別有所在,而不系於改不改,不正於其本而徒然改作,則不如無改之為愈,若用之得宜,則仍舊貫而亦何弊,故不雲不可,而雲「何必」,酌事而為言,非故為雍容和悅也。若明知其不可而故為緩詞,則直是騎兩頭馬,柔奸行徑耳。以為無與於己,則何如弗言?既已言之,而又何避忌?不痛不癢,做款段而匿肝腸,此小人之尤也,而閔子豈其然!為長府,改錢法也,詳稗疏。 五

  孔子既沒而道裂,小儒抑為支言稗說以亂之。如家語、孔叢子、韓詩外傳、新序、說苑諸書,真偽駁雜,其害聖教不小。學者不以聖言折之,鮮不為其所欺。

  家語、說苑稱子路鼓瑟,有北鄙殺伐之聲,說甚猥陋。夫子謂子路升堂而未入室,今須看升堂入室,是何地步。子之論善人,曰「亦不入於室」,聖人豈有兩室,而室豈有異入哉?善人有善而無惡,特於天德、王道之精微處,未盡其節文之妙,止一往行去教好,所以雲「未入於室」。看來,子路亦是如此。

  孟子曰「可欲之謂善」,一「欲」字有褒有貶。合于人心之所同然,故人見可欲。而其但能為人之所欲,不能於人之所不知欲、不能欲者,充實內蘊而光輝遠發,則盡流俗而皆欲之矣。故夫子曰「由也喭」。喭者,粗俗也。粗者不密,俗者不雅。未能精義入神以利用,故曰粗。不知文之以禮樂,而好惡同於流俗,故曰俗。

  聖人雖不為異人之行,然其所以節太過,文不及,備陰陽之撰者,固非流俗之所能與知。粗俗者,雖不為合流俗、同汙世之邪慝,而稱意直行,往往與眾人一種皮膚道理相就。所以他于眾睹眾聞上,赫赫奕奕,有以動人,而求之于天理之節文,自然精密、自然卓爾者,深造以禮樂而後得入,則一向似不信有此理,故其言曰「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則亦「不踐跡」之意也。

  唯其如此,是以雖複鼓瑟,亦聊以供其判奐,而不必合于先王之雅音,則雖鄭、衛之音,且自謂無妨一奏。其于夫子之門,必以先王之正聲,蕩滌人心志,融洽人肌膚,以導性情之和者,殊為背戾。故曰「奚為於丘之門」。

  合子路生平與夫子之言類觀之,則可見矣。使如家語、說苑之猥談,則子路無故而常懷一殺心,將與宋萬、州綽、高昂、彭樂之流,同其凶狡,則亦名教之戎首,斯人之梟鷹,而何得要夫子「升堂」之譽哉?

  子路好勇,自在聞義必為、聞過必改上見得勇於為義耳,初非有好戰樂殺之事。雖孔悝之難,親與戎行,而春秋時文武之塗未分,冉有、樊遲,皆嘗親禦戈戟,非但一子路為然。家語抑有戴雄雞、佩豭豕之說,尤為誣罔,固非君子之所宜取信也。程子曰「言其聲之不和」,自與聖言相符。

  六

  中庸就教上說,則過、不及之閑,尚可立一「中」以為則。然或問已有「揣摩事理」之語,則過、不及自就知行上見,不與中庸之顯道相對。此言二子學之所至,其非子夏在前面一層,子張在過背一層做,審矣。

  「中庸」二字,必不可與過、不及相參立而言。先儒於此,似有所未悉。說似一「川」字相似,開手一筆是不及,落尾一筆是過,中一豎是中庸,則豈不大悖?中庸之為德,一全「川」字在內。若論至到處,落尾第三筆結構方成。一直到人倫之至,治民如堯,事君如舜,方是得中,則豈有能過之者哉?

  斯道之體,與學者致道之功,總不可捉煞一定盤星。但就差忒處說,有過、不及兩種之病。不可說是伸著不及,縮著太過,兩頭一般長,四圍一般齊,一個樞紐。如此理會,所謬非小。且如河圖中宮之十、五,雒書中宮之五,卻是全圖全書之數;與樂律家說天數五、地數六,合之十一,遂將六作中聲不同。天垂象,聖人立教,固無不然。所以無過、不及處,只叫做「至」,不叫做「中」。近日天主教夷人畫一十字,其邪正墮於此。

  今以道體言之,則程子固曰「中是裡面底」,裡只與外相對。不至者外,至者裡也。非裡面過去,更有一太過底地位在。若以學言,則不得已,且將射作喻。不及鵠者謂之不及,從鵠上蓋過去之謂過。若正向鵠去,則雖射穿鵠,透過百步,亦不可謂之過,初不以地界為分別。只在箭筈離弦時,前手高便飄過去,前手低便就近落耳。則或過或不及,只緣一錯。而豈鵠立于百步,便以百步為中,九十步內為不及,百一十步外為過之謂哉?

  作聖之功,必知足以及之,仁足以守之,斯能至而不忒。今二子之為學,亦既俱以聖人為鵠矣。子夏只恁望著聖人做去,而未免為人欲所累帶著,就近處落。子張亦只恁望著聖人做去,卻自揣其力之不足試於人欲之域以得天理,乃便盡著私意往外面鋪張,希圖蓋覆得十分合轍。所以二子之所造不同,然其不能用力於靜存動察、精義入神,則一也。故曰「過猶不及」。

  故夫子以「小人儒」戒子夏,而記稱其有厚子薄親之罪。曾子斥子張之「難與為仁」,而其言曰「喪思哀,祭思敬,其可已矣」。

  譬之於射,則子夏亦知平水箭為百中之技,卻力有不逮,不覺臨發時前手便落,早插入流俗裡去。子張亦緣力之不加,恐怕落近,便一直抬起前手,庶幾起處高,落處合,而不知心目無一成之鵠,則必不能至,而徒為勞耳。

  故子夏知有儒,而不知儒之或不免於小人,則一念之私利未忘,即為欲所泥,而於理必不逮。子張謂喪盡於哀,祭盡於敬,可一直相取,乃不知存之無本,則有雖欲哀而不得哀,雖欲敬而不得敬者。所以於其志學之始,與其究竟之失,為之要言曰「過」,曰「不及」;乃統其知之不能及,仁之不能守,為之要言曰「過猶不及」。總以洞見其用功之差,而既不僅以天資言,尤不得謂兩者之外別有中庸,兩者之閑不前不後之為中庸也。假令節子張之過,則亦不掙扎之子張;伸子夏之不及,亦一無歸宿之子夏;且求為二子而不能得,況望其能至於聖人哉?

  在他行跡處,見得有此兩種共依於聖功而不能至之病。若以聖功之至言之,則子固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其餘則日月至焉而已矣。」則顏子亦唯不及之為憂,而況子張?聖人之道,斷無透過那一邊還有地位之理,所以雲「仰之彌高,鑽之彌堅」。二子之失,皆仰鑽之未竭其才耳。而豈子張之已逾其高,過顏子之所仰;已抉其堅,過顏子之所鑽乎?

  子思贊中庸之德,說贊化育、參天地,說「無聲無臭」,那有一重道理得陵而過之?尹氏「抑過、引不及」之說,自是見處未確。夫子之于子張,亦引之而已,而何有抑哉?如子張言「喪思哀,祭思敬」,自是粗疏不至語。藉令教之,亦引之于情文相稱之實,俾得以盡其哀敬,豈抑之使毋過哀,毋過敬,而姑但已乎?故知以過、不及、中庸為三塗論者,不墮于子莫之中,其無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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