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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也篇(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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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朱子語錄以有位言聖,卻於集注不用。緣說有位為聖,是求巴鼻語,移近教庸俗易知,而聖人語意既不然,於理亦礙,故割愛刪之。甯使學者急不得其端,而不忍微言之絕也。 子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又曰「聖則吾不能」,豈以位言乎?下言堯、舜,自是有位之聖。然夫子意中似不以聖許禹、湯、夷、尹以下,則亦曆選古今,得此二聖,而偶其位之為天子爾。程子言聖仁合一處,自是廣大精微之論,看到天德普遍周流處,聖之所不盡者,仁亦無所不至。且可雲仁量大而聖功小,其可得雲聖大而仁小乎? 仁者聖之體,聖之體非仁者所歉也;聖者仁之用,仁之用卻又非聖所可盡。子貢說「博施濟眾」,忒煞輕易,夫子看透他此四字實不稱名。不知所謂博者、眾者,有量耶?無量耶?子貢大端以有量言博眾,亦非果如程子所謂不五十而帛,不七十而肉,九州四海之外皆兼濟之。但既雲博雲眾,則自是無有涯量。浸令能濟萬人,可謂眾矣。而萬人之外,豈便見得不如此萬人者之當濟?則子貢所謂博者非博,眾者非眾,徒侈其名而無實矣。故夫子正其名實,以實子貢之所虛,而極其量曰:「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則所謂「博施濟眾」者,必聖人之或能,與堯、舜之猶病,而後足以當此。倘非堯、舜之所猶病,則亦不足以為「博施濟眾」矣。 蓋「博施濟眾」,須於實事上一件件考核出來;而抑必須以己所欲立欲達者施之於人,而後可雲施;以己之欲立欲達者立人達人,而後可雲能濟。故唯仁者之功用已至其極而為聖,然後非沾沾之惠、一切之功。若其不然,則施非所施,濟不能濟,自見為仁,而不中于天理之則者多矣。 夫仁者其所從入,與沾沾之惠、一切之功,則已有天淵之隔。他立達一人,也是如己之欲立欲達;立達千萬人,也是如己之欲立欲達。體真則用不妄。繇此而聖,則施自不狹,濟自不虛。而即當功用未見之時,已無有何者為博、何者為約、何者為眾、何者為寡以為之界限。且其所施所濟者,一中于天理人情自然合轍之妙,而一無所徇,一無所矯。不然,則豈待博且眾,即二桃可以致三士之死,而一夫無厭之欲,天地亦不能給之也。 乃子貢所雲「博施濟眾」者,初非有「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之實,則固不可以言仁。而但雲「博施濟眾」,則夫子亦無以正其為非仁之事。而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之仁言,如是以博施,如是以濟眾,乃以極體仁之大用,從聖人一為想之。然而終有不能,則亦以見非沾沾之惠、一切之功,世無有自信為能博施而能濟眾之人。即「何事於仁」三句中,而已折倒子貢不見實體、不知實用之失,故下直以「夫仁者」三字顯仁之實。則使子貢繇是以思焉,而如是以施,其不易言博,如是以濟,其不易言眾,亦不待夫子之言而自愧其失辭矣。程子謂子貢不識仁,看來子貢且不識施濟。使其有「能近取譬」之心,而敢輕言博眾哉? 程子不小仁而大聖,是眼底分明語,而雲「仁通上下」,則語猶未醇。仁是近己著裡之德,就中更無上下,但微有熟、不熟之分,體之熟則用之便。故以上下言仁,則且有瓶中亦水、大海亦水之說。而乍見孺子之心,特仁之端,而亦遽指為仁,則[與]夫子所言仁者之心體全有不肖。只顏子簞瓢陋巷中,即已有仁之體,則即有聖之用,而特必在三月不違時,方得體立用具。若一念間至,直自瓶水,而豈得謂之海水哉? 蓋仁之用有大小,仁之體無大小。體熟則用大,體未熟則用小,而體終不小。體小,直不謂之仁矣。於物立體,則體有小大。於己立體,則體無可小,而亦安得分之為或小而或大?若海水之大,瓶水之小,則用之小因乎體之小,而豈仁之比哉?將吝于施而鮮所濟者,亦可謂之仁與?亦失聖人之旨矣。子貢所雲者,體不立而托體必小。夫子所言者,用不必大,而體已極乎天地萬物,更何博與眾之雲乎?知此,則有位無位之說,曾何當耶? 三二 「立人」「達人」二「人」字,不可分大小說。一人亦人,千萬人亦人,卻于立達之實體無異。故用或小而體終不小。不得已而姑為之喻曰:如大海水,一卮挹之亦滿,億萬卮挹之亦滿。然仁之體,終不可以海喻。他只認得自家心體,何嘗欲擴其量於天地萬物之表哉? 三三 程子手足不仁一喻,大有微言在,亦待學者之自求。如平人氣脈通貫時,四肢皆仁,唯心所使;然心終不使手撮炭而足蹈湯,亦不使指肥於股,足大於腹,手視色而足聽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即此是施濟中各正性命之實理。堯、舜不欲竄殛,而以施之共、歡;孟子惡齊王之托疾,而己以疾辭;正心與手足各相知而授以宜之為仁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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