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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也篇(5)


  二三

  「人之生也」一「生」字,與「罔之生也」「生」字,義無不同。小注中有不同之說,蓋不審也。不但本文兩句,連類相形,且夫子之意,原以警人直道而行;則上句固自有責成意,非但推原所以不可罔之故,而意全歸下句也。

  二句之中,原有不直則不足以生之意。細玩本文,此意寓於上句之中,而雲「人之生也直」,而不直則不生,義固系之矣。其又雲「罔之生也幸而免」,則以天下之罔者亦且得生,而斷之以理,用解天下之疑耳。使上句但明有生之初,則下文不更言既生以後之當直,而遽雲罔之幸生,於文字為無條理,而吃緊警人處,反含而不吐矣。此章是夫子苦口戒世語,不當如是。

  且人生之初,所以生者,天德也;既生之後,所以盡其生之事而持其生之氣者,人道也。若夫直也者,則道也,而非德也,其亦明矣。以生初而言,則人之生也,仁也,而豈直耶?

  蓋道,虛跡也;德,實得也。故仁、義、禮、智曰四德,知、仁、勇曰三德。而若誠,若直,則虛行乎諸德者。故中庸言「誠者天道,誠之者人道」。而言直也,必曰「直道」,而不可曰直德。直為虛,德為實。虛不可以為實。必執虛跡以為實得,則不復問所直者為何事,而孤立一直,據之以為德,是其不證父攘羊者鮮矣。

  若人生之初,所以得生者,則實有之而可據者矣。「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一闔一辟,充盈流動,與目為明,與耳為聰,與頂為圓,與踵為方正,自有雷雨滿盈、絪縕蕃變之妙。而豈有即為有,無即為無,翕即不辟,辟即不翕之足以生人乎?

  德也者,所以行夫道也。道也者,所以載夫德也。仁也者,所以行其直也。直也者,所以載夫仁也。仁為德,則天以為德,命以為德,性以為德,而情亦以為德。直為道,則在天而天道直也,直道以示人,天之事也;在人而人道直也,遵直道以自生,人之事也。

  子曰「人之生也直」,固言人也。言人以直道載天所生我之德,而順事之無違也;言天德之流行變化以使各正其性命者,非直道而不能載,如江海之不能實漏卮、春風之不能發枯乾也,如慈父之不能育悖子、膏粱之不能飽病夫也。故人必直道以受命,而後天產之陽德、地產之陰德,受之而不逆也;而後天下之至險可以易知,天下之至阻可以簡行,強不淩弱,智不賊愚,仁可壽,義可貴,凶莫之嬰,而吉非妄獲也。

  故南軒雲「直者生之道」,蓋亦自有生以後,所以善其生之事而保其生理者言。其曰 「生之道」,猶老子所言「生之徒」、「死之徒」也。聖人之言此,原以吉凶得失之常理,惠迪從逆之恒數,括之於直罔之分,徹上知、下愚而為之戒,非專為盡性知天之君子言;則亦不待推之有生之初所受於天,與天地生生之德也。天地生生之德,固不可以直言之。而人之不能一體夫天地生生之理者,亦未即至於宜得死而為倖免之生。

  龜山雲「君子無所往而不用直」,語自有病。君子之無往不用者,仁、義、忠、正也。豈悻然挾一直以孤行天下乎?凡言仁,不但不暴之謂;言知,非但不愚之謂;言勇,非但不怯之謂。言德必有得,既去凶德,而抑必得夫令德。若言直,則即不罔之謂。道者,離乎非道而即道也。故天地生生,必有以生之,而非止不害其生。直特不害,而無所益。人之祈天永命、自求多福者,則不可期以必得,而但可守以不失。故仁、智以進德,而直以遵道。進德者以精義入神,遵道者以利用安身。聖賢之言,統同別異,其條理豈可紊哉!於此不察,則將任直為性,而任氣失理以自用。逮其末流,石之頑、羊之很、雁之信、螳之躁,不與相亂者幾何哉!

  二四

  「知之者」之所知,「好之者」之所好,「樂之者」之所樂,更不須下一語。小注有雲「當求所知、所好、所樂為何物」,語自差謬。若只漫空想去,則落釋氏「本來面目」一種狂解。若必求依據,則雙峰之以格物、致知為知,誠意為好,意誠、心正、身修為樂,仔細思之,終是「捉著鄰人當裡長,沒奈何也有些交涉」,實乃大誣。

  近見一僧舉「學而時習之」一「之」字問人雲:「『之』者,有所指之詞。此『之』 字何所指?」一時人也無以答之。他者總是鬼計、禽魚計,與聖學何與?緣他胸中先有那昭昭靈靈、石火電光的活計,故將此一「之」字,捏合作證。若吾儒不以天德王道、理一分殊、大而發育峻極、小而三千三百者作黃鉞白旄、奉天討罪之魁柄,則直是出他圈套不得。假若以雙峰之見,區區于大學文字中分支配搭,則於「學而時習之」,亦必曰「之」者謂知行而言,適足供群髡一笑而已。故曰「經正則庶民興,庶民興斯無邪慝」。聖人之言,重門洞開,初無喉下之涎,那用如彼猜度!

  尹氏說個「此道」,早已近誕;賴他一「此」字不泛、不著。且其統下一「此」字,則三「之」字共為一事,非有身、心、意、知之分。聖人于此三語,明白顯切,既非隱射一物;而其廣大該括,則又遇方成圭,遇圓成璧,初不專指一事。凡論語中泛泛下一「之」字者,類皆如此。總之是說為學者之功用境界,而非以顯道。聖人從不作半句話,引人妄想。若欲顯道,則直須分明向人說出。今既不質言,而但曰「知之」、「好之」、「樂之」,則學者亦但求如何為知、如何為好、如何為樂而已。何事向「之」字求巴鼻耶?

  以大學為依據,若以括其全者為說,意亦無害。而雙峰之病,則在割裂。大學雲「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豈當致知之日而意不誠哉?則亦豈當意誠之日,而心不正、身不修哉?有修身而未從事於誠意者矣,有誠其意而身不修者乎?則何以雲「好之者不如樂之者」也?

  夫子以此三「之」字,統古今學者之全事,凡聖學之極至,皆以此三級處之。然合之而大學皆備者,分之而隨一條目亦各有之。如致知,則有知致知者,好致知者,知已致而樂者。乃至修身,亦無不然。從此思之,則知此三「之」字,既可全舉一切,亦可偏指一事。所以朱子以「樂斯二者」、「樂循理」當之,而雲「顏子之樂較深」。則在孝弟而指孝弟,在循理而指循理,既非可憑空參去,將一物當此「之」字,如所雲「當求『之』為何物」之妄語。抑事親從兄之道,固身、心、意、知之所同有事;所循之理,亦必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之兼至,而不可屑屑焉為之分也。

  從乎「當求所知、所好、所樂為何物」之說,而于虛空蔔度一理,以為眾妙之歸,則必入釋氏之邪說。從乎雙峰之所分析,則且因此誤認大學以今年格物,明年致知,逮乎心無不正,而始講修身,以敝敝窮年,卒無明明德於天下之一日。且誠意者不如身修,是其內外主輔之間,亦顛倒而無序矣。五經、四書,多少綱領條目,顯為學者所學之事,一切不求,偏尋此一「之」字覓下落,舍康莊而入荊棘,何其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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