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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

  或問所雲「術數推驗之煩」,正以破至誠之不以祥妖、蓍龜為知。其雲「意想測度之私」,正以破至誠之不緣四體之動而知。子貢知二君之死亡,而夫子以為「不幸」,以其為測度也。

  小注所載朱子語錄,是門人記成文字時下語不精通。其雲「但人不能見」者,就理之形見而言,已撇開妖祥、蓍龜、四體等項上面說。彼亦皆是此理,而此理則非常人之所見,其所見必繇象數也。至其雲「蓍龜所告之吉凶,非至誠人不能見」,此又就俗情中借一引證。所謂「至誠人」者,亦就其術中之篤信者言之耳,故加「人」字以別之。人者微詞也。雲峰不知此意,乃認定在象數上知吉凶,則甚矣其愚也。

  禎祥、妖孽之必有,蓍龜、四體之先見,此是鬼神之誠。鬼神體物而不可遺,無心於知,而昭察兆見者不誣,故人得憑之以前知,斯鬼神之明也。唯「誠則明」,鬼神之誠不可掩者也,是以不待至誠,而人得因以前知。

  天地閑只是理與氣,氣載理而理以秩敘乎氣。理無形,氣則有象,象則有數。此理或紊,則象不正而數不均,大而顯著,細而微動。非至誠之實有其理,則據其顯者以為征,迎其微者以為兆,象數之學所自興也。

  至誠者理誠乎己,則「惠迪吉」,迪乎我而即吉也;「從逆凶」,逆乎我而即凶也。如會做文字人看人試闈文字,當於其心則知其售,不當於其心則知其不售,卻與精于蔔筮者一例取准。所以書雲「唯先蔽志,昆命於元龜」,則固已先天而天不違矣。

  鬼神之為妖為祥,在蓍龜而見,在四體而動者,非有意想也,至誠之道也。在天之至誠。人之用此以知鬼神之所知者,則推測之小道也。「至誠如神」,與鬼神同以至誠之道而前知之。而善為術數、精於測度者,則藉鬼神之誠明以知之,是神自效也,非彼之能如神也。如董五經知程子之至,卻雲「聲息甚大」,其所藉者聲息也,非聲息則彼且惘然矣。

  俗有本命元辰來告之說,亦是藉當體之鬼神。而程子所雲「知不如不知之愈」,直以吾身之誠有不足,故藉乎神以為明,而非其明也。藉乎神,則己與神為二。令其知者一,因而知者又一,此二之說也。與神為二,則神固誠而己不誠。己既不誠,乃以篤信夫神之區區者為誠,其亦微矣。

  乃其大端之別,則至誠所知者,國家之興亡也,善不善之禍福也。若今日晴,明日雨,程先生之來不來,此亦何煩屑屑然而知之哉?聖人所以須前知者,亦只為調燮補救,思患預防,與夫規恢法制,俟後聖而不惑耳;一切尖尖酸酸底人事家計,則直無心情到上面去。

  又如「亡秦者胡」,「點撿作天子」,既無可如何區處,亦不勞知得。如夫子說子路不得其死,亦須是警戒他,教涵養其行行之氣。不成只似張憬藏一流,判斷生死以炫其術?但國家之興亡,夫人之禍福,徒以一端之理斷之,則失者亦眾。如孔子言衛靈公之不喪,即非季康子之所知。康子之言,非無理也。

  乃必如孔子,於善惡得失,如冷暖之喻於體,亦如王者之自操賞罰,酌量皆平,則輕重長短緩急宜稱,在理上分得分數清切。而氣之受成於理,為順為逆,為舒為促,為有可變救,為無可變救,直似明醫人又曾自療過己身此病來,及看人此病,斷不浪憂浪喜,而所以施之藥石者,一無妄投,苟嘗試焉,而未有不能生之者也。

  其在他人,則或以數測而反知之,以理度而反失之。唯其理之未實而不達乎神之所以誠也。以數測者,非其人之能知也,因其一念之篤信而神憑之也。鬼神之體乎誠而不可掩,其道可以前知也。以理知者,無待於鬼神,而與鬼神同其吉凶也。至誠之能體夫誠,而「誠則明」,其道可以前知也。其道同,故「至誠如神」;神可以知者,無不知矣。雲峰無此境界,故信不能及,而謂必繇妖祥蔔筮,亦其宜矣。

  二

  章句雲「無一毫私偽盡己則無私,以實則無偽。留於心目之閑」一句,是透徹重圍語。私者私意也,偽者襲義也。

  以己之私意論順逆,順於己之私者則以為順,逆於己之私者則以為逆。如子路言「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則亦不知為宰之足以賊子羔也。

  以口耳所得,襲義而取之,則所謂順者必有其不順,所謂逆者未必其果逆。如徒聞「喪欲速貧,死欲速朽」,非實得於己而見其必然,則速貧而無以仰事俯育,速朽而作不孝之俑矣。

  義理本自廣大,容不得私;本自精微,非偽所及。而禍福興亡,一受成于廣大精微之天道,則必其廣大無私、精微不偽者,然後可與鬼神合其吉凶而不爽。若此者,豈但如小注所雲「能見蓍龜吉凶之至誠人」乎?故章句、或問而外,朱門諸子所記師言,過口成酸,讀者當知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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