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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2)


  八

  「所以行之者三」,行者,推蕩流動之謂,言以身行于五達道之中,而此三者所資以行者也。若「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則曰修。修者,品節之謂:以道為准,而使身得所裁成;以仁為依,而使道得所存主也。

  亦有不以道修身者,如文、景之恭儉,而不足與于先王之典禮。亦有不以仁修道者,如蘇威之五教,非果有惻怛愛民之心,而徒以強民也。若行於五者之閑,而不以知仁勇行之,則世之庸流皆然:正牆面而立,一物不能見,一步不能行矣。二者之辨井然,取之本文而已足。

  九

  以生、安為知,學、利為仁,困、勉為勇,直不消如此說。此兩條文字,上承「所以行之者一」而言,則俱帶一「誠」字在內。後面明放著「從容中道」者,生、安也,「擇善固執」者,學、利也,「愚之明」、「柔之強」者,困、勉也。生知者,「誠明」也;安行者,「至誠」也;學知者,「明誠」也;利行者,「誠之為貴」也;困知、勉行者,「致曲」也。以其皆能極人道之「誠之」,以為德為學,故知之、成功,莫不一也。各致其誠而知用其知,知用其仁,知用其勇;行其知以知之,行其仁以守之,行其勇以作之。上言「所以行之」「之」字,指知仁勇。是三達德者,皆有知行之二用,且不得以知屬知、行屬仁,而況於以生、安分知,學、利分仁,困、勉分勇乎?

  所以謂知去聲有行者,如博學屬知,而學之弗博弗措,則行矣。至於仁之有知,如字。尤為顯別。顏子之服膺弗失者,其擇乎中庸者也。若勇之亦有知者,則固曰「知恥近乎勇」矣。今必從而區分之,則誠明無合一之理。於行無知,則釋氏之驀直做去,不許商量。於知無仁,則釋氏之心花頓開,不落蹊徑。至於以仁為學、利而非生、安,既無以明辨夫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之與此迥異;以勇為困、勉,則書所謂「天錫勇知」,孟子所謂「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禦」者,又豈非舜、湯之勇乎?

  朱子與諸家之說,彼此各成一家言,而要無當于大義,則唯此二段之言,以誠行達德,而非以知仁勇行達道也。

  十

  章句「未及乎達德」句有病,不如小注所載朱子「恐學者無所從入」一段文字為安。達德者,人之所得於天也,以本體言,以功用言,而不以成德言。非行道而有得於心。如何可雲及與未及?

  知仁勇之德,或至或曲,固盡人而皆有之。特驟語人以皆有此德,則初學者且不知吾心之中何者為知,何者為仁,何者為勇,自有其德而自忘之久矣。唯是好學、力行、知恥之三心者,人則或至或曲,而莫不見端以給用,莫不有之,而亦各自知此為[吾]好學之心,此為吾力行之心,此為吾知恥之心也。則即此三者以求之,天德不遠,而所以修身者不患無其具矣。

  此猶孟子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故遇孺子入井而怵惕、惻隱,心之驗於情也。唯有得於知,故遇學知好;唯有得于仁,故於行能力;唯有得於勇,故可恥必知:性之驗於心也。唯達德之充滿具足於中,故雖在蔽蝕,而斯三者之見端也不泯。盡其心則知其性,雖在聖人,未嘗不於斯致功,而修身治物之道畢致焉。豈得謂其「未及乎達德」而僅為「勇之次」哉?

  舜之好問好察,亦其知之發端于好學。回之拳拳服膺,亦其仁之發端于力行。君子之至死不變,亦其勇之發端於知恥。性為天德,不識不知,而合於帝則。心為思官,有發有征,而見於人事。天德遠而人用邇,涉於用非盡本體。而資乎氣,不但為性。故謂之「三近」。從所近以通其真,故曰「從入」,曰「繇是以求之」,曰「入德」。朱子此說,其善達聖言而有功于初學者極大,章句顧不取之,何也?

  一一

  既雲「修身以道」,抑雲「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此又雲「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說若龐雜,此中庸之所以不易讀也。唯熟繹本文,以求其條理,則自得之。雲「以道」、雲「不可不事親」者,言修身之事也;雲「知斯三者」,言修之之功也。事則互相待而統于成,故可雲「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抑可雲「順親有道,反身不誠,不順乎親」;功則有所循以為資,故知「三近」,而後修身之所以者不迷也。舍其從入之資,則亦茫然無所用以為修矣。

  人道之固然其誠者,身之理著於道;人道之能誠之者,德之幾見於心也。固然與能然者,而一合乎誠,則亦同乎所性而不悖,故統之曰「人道敏政」。「修身以道」者,太極之有其陰陽也。「知斯三者,知所以修身」,陰陽之有其變合也。陰陽,質也;變合,幾也:皆人之所以為人道也。君子修之吉,修此者也。嗚呼!微矣。君子之道斯以為托體於隱,而豈雲峰逆推順推,膚蔓之說所得而知!

  一二

  「修身則道立」,雲峰以為「道即天下之達道」。字義相肖,輒以類從,此說書之最陋者也。朱子引書「皇建其有極」以釋此,極為典核。洪範說「皇極」,則是「無有作好,無有作惡,無偏無黨,無反無側」,其與「達道」豈有交涉?下雲「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止在君身之正直上做工夫,而以天下之無奇邪者為效驗。然則章句所雲「道成於己而可為民表」,正謂君之身修,而可為斯民不修之身示之則也。

  修身自有修身之事,盡倫自有盡倫之事。「親親」以下,乃五達道事。理雖相因,而事自殊致。無有私好,而天下無偏黨反側之好;無有私惡,而天下無偏黨反側之惡:則所謂「上見意而表異,上見欲而姑息」,與夫「宮中好高髻,城中高一尺」之弊,可無慮矣。是道德一而風俗同也。

  若五達道之事,則「親親」為盡父子兄弟之倫,「敬大臣」、「體群臣」、「子庶民」為盡君臣之倫,「尊賢」、「懷諸侯」為盡朋友之倫。事各有施,效各有當。君於盡倫之外,自有建極之德;民於明倫之外,亦自有會極之猷。且如陳之奢而無節、魏之儉而已褊者,夫亦何損于父子、昆弟、夫婦、朋友之恩義?而其君為失道之君,國為無道之國,則唯君之好惡不裁於禮而無可遵之道也。雲峰既不知此,乃雲「以下八者,皆道立之效」。其因蔽而陷,因陷而離,蓋不待辨而自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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