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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食夫稻」至「予之不仁也」

  不能禁人之不為,不能禁人之不仁,聖人之教窮矣。

  蓋聖人能止天下於不孝者,恃其仁之猶有存焉者也。不仁而安,奚從禁哉!

  且夫仁不仁之分,發於言,遂成於心,而終之以為。為之而終於安,未可必也。為之之日而尚有不安,亦未可必也。乃一念忽見為可為,遂怙其忽然之一念以為可安,當此之時,即有天性之不泯者,亦蔽於浮動之氣,而見此外之無餘心。

  故雖以父母之喪必不可忍者,而置之若忘;食稻衣錦甚可已者,而見為不可已,則宰予是已。

  夫子于時未嘗有父母之喪,未嘗於期,而有食稻衣錦之事。則稻之與飦粥、錦之與苴麻,茫然而無辨;稻之甘於飦粥,錦之美于苴麻,若大快於心。於是而有短喪之說,猶未必其決於忍也。而夫子詰之曰「安乎」,而遂曰「安」,則夫子之所以窮予者且窮。夫子未必果信其安,藉使為之,未必其終安也;然而言也於予之口而曰安,則仁絕於予之心矣。

  流俗之說足以蠱人者,迎人所未嘗深思之頃,而迫予以攸然自適之計,若曰鄉之所為拘拘者皆亡謂也,稱吾意以為之,盡有縱廣自如之一途,可以上質天時,下順物理,而抑不廢口體之實,故群然信之,而反以咎君子之過於執。偷薄之說易以溺人者,誘人於身未嘗試之日,而不恤其愧疚中起之後,若曰從吾言而為之,良自適也,不如是以為之,則且學業事功之皆阻,且為指其闕失、推其流弊,而若授以中和之則,故群然信之,而且以疑君子之違其真。

  故若聞樂之可樂也,食旨之可甘也,居處之可安也,不遑念他日之安與否,而於問答之下,則已無所憚而直應之曰「安」。夫子曰「安則為之而已矣」,當此之時,聖人實無能如之何也。無如之何,聖人亦行其法而已矣。故立夫子于趙盾之前,無能使之討賊也,但於不討賊之後,正其罪為弑君。立夫子于許止之前,無能使之嘗藥也,但於不嘗藥之餘,正其罪為弑父。何也?當其惑于流俗,習于偷薄,一念歘然而興,憑依之為可怙,則固自見為安也,於是而為之,無不可矣。故宰予出而斥絕之曰:「予之不仁也」!正其罪以不仁,而固不能禁也。正其罪者,聖人之法;不能禁者,聖人之窮。雖聖人能無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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