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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公四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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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之大,而後可以緩人,人緩乎外,權立於內。故能立權者,非謂其能競功也;能緩人者,非謂其無志於人也。競功無權,志小必競。不競之競,可以立威,可以圖遠。孔子之欲用魯,定公可與為也。皋鼬盟,諸侯散,天下委而無歸。定公於是西志鄭,東志齊,以兵始,以盟終,十年之間,魯居中而為天下重。夫居中而為天下重,則重矣;乘天下之散而遽競之,則輕矣。 魯之乘間而競也,前乎晉悼之沒,則有台、鄆之師;後乎趙鞅之亂,則有漷、沂之取。間天下之方委,以近取而固獲之,志之已纖,其猶盜與!乃此二役者,季孫屍之,君靡之,外喪義,內喪權,不期交喪而交相喪。故以靡競者必以競靡,理勢之不爽者也。 定公之始,棄訴晉之怨,盟邾子於拔,早已白其志無求於近小矣。委近小於不競,乃以大求於天下,而宵人不得售其奸。西志鄭,東志齊,彌縫天下之闕,名立義舉,季孫雖怨邾忌邾,垂涎於邾,不敢不退聽也。定之季年,邾亟親魯,滕踵來賓,綏人之效立,遠不禦而近正。故曰:定公可與有為,而聖人亦樂用之也。 哀之始立,三家乃以其邪心熒魯,公無能自固。六年之內,大夫之師五出,西失鄭,東失齊,南挑吳,而與晉若胡、越矣。嗚呼!忘其大,圖其細,利播其臣,害播其國,外不賓,內不孫,魯至是而國非其國。雖有聖人,不能為之謀也。 仲尼老,《春秋》終,獲麟之悲,乘桴居夷之歎,聖人不能違天以福魯矣。以定邾、莒而自輔,無所威於權臣而自威;以齊、鄭、晉、吳之為憂,競於其大,而小競之邪說不戢而自廢。以是知定公之可與為也,非虛加之也。天下無道,聖人之志始亟,故桓王不王而《春秋》興;天下可為,聖人之志猶亟,故定公薨,哀公繼,而後仲尼隱。哀公立之元年,何忌之師早起,觀魯者不待齊、吳之交伐,孫、越之不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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