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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十三論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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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春秋之世,橫議遽興。橫議者,流俗之所執也。流俗之識,趨時所重以為從違,唯其從違以為毀譽,而人心蠱,大亂作矣。舍流俗之毀譽,而後可以稽禍原,定戎首。 晉之亂,迄於靖公,君廢,大夫分,天子殉之,於是而周遂以亡。推其始禍,則趙盾首亂,而陽處父成之也。處父成乎惡,而得以大夫系,其見殺,不從陳陀、欒盈之例,故有疑處父之非辜者矣。乃處父者,懷惠之小人也;冥蹈于趙氏之術中,非期成夫亂,而亂遂成,以志寬之,非可于辜貸之也。首惡者趙盾,成惡者處父之與先克,而趙氏強,大亂始矣。 射姑、先都、士縠、箕鄭,不幸以即於竄殛,處父、先克首惡而自取滅亡,揆其初終,邪正定矣。乃趙氏之既興,晉人翕附以為死黨,唯其好惡以為定論。定論立於黨人,橫議淫於天下,雖游聖人之門以傳《春秋》者,且舍所學而從之,置盾於法外,委責于射姑,以任事獎處父,以漏言責襄公。成之為得,敗之為失,將曹操賢而孔融奸,劉裕忠而長民賊,獎大逆以殄孤臣,不亦慘與?嗚呼!自夷之搜,盾伏奸怙党以覬晉也,襄公不能制其命,射姑不能安其位,先都、士縠不能保其身。盾乃以無憚之邪心,仇襄公而廢其塚嗣。先、狐之勳,無後於晉;五大夫之要領,駢死於衢。終且推刃靈公以快其夙怨。射姑之刃不克施於盾,而僅及處父。悲哉!天之不佑晉也。由是而河山以西,士依其炎,氓懷其餌,人知有趙,不知有姬。甫一申討,韓厥又從而援立之。先狐之勳,移以譽衰,弑君之賊,加以忠號,翕然一風,莫敢非也。而趙之枝葉蕃,晉之根莖斬矣。 武相而釋楚以專於內竊,天下之美名歸焉。鞅興而誅逐異己以首亂,猶為之名曰清君側之惡。內之國人,外之鄰右,稱於廷,議于野,施於後世,言及趙氏而唯恐庇之不至也。乃不知周亡于三晉,三晉開于趙氏。盾也,武也,鞅也,世濟其奸以鬻天下,而帝王封建之天下,橫議者驅歸於趙以裂之,禍亦烈矣哉!其後秦滅六國,楚、齊、韓、趙之遺嗣皆興于漢初,而天下無憐趙者。名實倒於黨人之口,而是非存于邱民之心,不可枉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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