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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十三論三


  齊、晉以多難興,魯、衛以多難衰,出乎險之不足以興,迨其再傳而愈替矣。齊桓之霸,中國粗安,諸侯得養力以自壯。是故衛文瀕亡,而季年三百乘;魯僖繼亂,而公徒十萬;迄齊桓之終,二國遂以強大。席是勢而不足以有為,則亦終無為矣。

  衛文幸齊亂而溢亂,滅小奸霸以即于夷,成公嗣之,孔達相之,撓本以爭末,而內外之禍,其發也疾。魯僖附人以自張,危于時以自庸,去危亡無幾,時汔小康而遽自侈也,飾土木,侈文物,誇歌頌,務宴樂。臧辰贊之,文公嗣之,偷免於討,而弛其內治,禍專中於君臣之間,而其發也緩。之二國者,緩急殊禍,其毀所以立,慮不及遠,則均也。

  嗚呼!魯文之為君,作主慢,娶不親迎,雨不憫,會盟不赴,始辱于晉,終辱于齊,置子于危,授臣以竊,夫豈但其弗克自強哉!僖之乘閒暇,逞驕樂,張不豐之豐,鳴非豫之豫,貽謀之不臧久矣,孺子習所見以怠敖者非旦夕矣。上無式穀之先訓,下無竊位之老奸,中材以下,欲其奮以有為也,不亦難乎!孔光、李□、蔡京、方從哲,年不永,位不固,得於先君者不厚,亦不足以亡人之國。詡喬木,怙先疇,以彈壓忠臣之痛哭,則孱主入其阱而不知。《詩》雲:「皇父孔聖」,職此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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