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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二十九論二十六


  《傳》曰:「《春秋》因魯史之舊文,有可損而不能益。」允矣。夫不能益,則傳聞、所聞、所見,辭無可異。而或益也,夫子作《春秋》,定大法,無所避就;而有所避就者,不以其知之夙而侵史官之職也。故傳聞、所聞之不益,非懼其不確也,所見確矣而不益,史有其司,聖人不以意侵之也。不以意行,故曰「無意」;不以我侵人,故曰「無我」。善言聖人者,即於此而得之矣。

  故王室之亂,自言其亂,猛、朝、敬王之備記其始末,皆魯史之舊也。公孫于齊,遷之晉,其「次」、其「居」、其「在」,紀之已詳,亦魯史之舊也。昔者王子頹之亂,志齊之伐衛,而盡隱子頹之實。叔帶之亂,志天王之居鄭,而不著複入之事。或曰:頹之亂,齊平之;帶之亂,晉平之;魯未有事,而史不詳。乃猛朝之亂,魯亦未有事,昭公出,意如不自保,夫豈暇為王室憂?而舊史猶詳之,《春秋》不損,何也?當時晉不能伯,無能奉敬王以靖亂,而天下之人心戚矣。昭公出,季氏不敢立君,日錮公於外,而以逆公以為名,國人未忍忘也。國人未忘,而公卒不返,魯國之人心戚矣。心之戚,故志之詳。衰在王室,失職在伯;罪在強臣,過在昏主;崇貨忘義,在齊、晉之執政。史臣無所取裁,乃孤伸其意以立文。

  聖人之于《春秋》也,下失道則挽權於上,上失道則取衷於下。魯之史臣內戚其君,上戚天子,志之弗諼,言之不忍略。聖人以是為不可損也,即人心,立大法,專用民志,以存天彝。以為有變例而特書,啟王通、《元經》之妄作,誣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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