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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二十九論二十五


  父之志不可奪,無之而奪焉者乎?曰:權衡者,非適有也。物無適權衡,而乃以用夫權衡。故心即為權衡,而非有權衡焉聽心之用也。彼心之所輕重,若將為之權衡矣,而我適從之,是吾無義也。或適違之,則父子兄弟之際,不得以有義矣。審彼輕重之所向者,吾心之用也。故禮莫大於別嫌,仁莫大于全愛。無嫌而愛可全,君子之以精義也。是故景王之志,志立子朝,王猛奪之而為亂首。丐之爭朝猶猛也,猛以奪父之志受誅,而丐無嫌。審此者可以全愛矣。

  景王之志,欲立朝也。猛長於丐,詘於長而朝不得立者惟猛。當景王之存,猛固存,丐固無壓朝不立之勢,則景王之所甚惡而忌焉者猛之立,非丐之立也。子朝不當立而立,景王之邪志猶之可奪矣。猛為景王子,景王惡其立而忌之,父之惡子可行於子,不可以邪志言也。猛見惡忌于君父,而欲挾己之是,奪父之志:犯其所甚忌,居厚實於己,以彰先君之過,猛乃以受大惡而不可辭。敬王之立,非先君之所忌矣。先君無惡其立之心,則矯先君之邪志以挽而之善,敬王可以無大恫於鬼,而伸大義以靖社稷,愛未損也。使敬王讓篡兄之亂人,迎先君之邪志,與於邪者也。先君無忌我之心,疑焉而不敢立,成先君之惡者也。故伯夷逃,叔齊不可立,而中子可立。子朝篡,王猛不可討,而敬王可討。孤竹君無忌于中子,景王不預惡夫敬王。無忌無惡,不得以億君父之或忌或惡而自疏,所以曲全乎愛也。

  景王緣朝而忌猛,弗獲已而寧立丐。于此而自信以不疑,非奪父志也,其庶幾於幹蠱者與!《春秋》書「天王居於狄泉」,大義以無嫌而定,全父子之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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