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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二十九論十一


  平者,前有不平也。夷儀之役解,齊景公立,魯與齊同與于諸侯之事者三。齊兵不西,魯不東,戒十二年矣,固無不平,而何平邪?故暨齊者,非但平也,齊亟收魯,而魯不聽晉也。《春秋》之書平,皆有天下之大故焉。鄭輸平,鄭始離魯于宋,而齊伯肇。宋、楚平,楚始收宋以講晉,而楚墮晉伯之謀成。暨齊平,齊始收魯,以離東諸侯之西向,而晉伯遂不可複。故魯無狐壤之辱,易子之厄,無怨可釋,而以平為文,曰:自此而勿以晉間齊也。故魯之結齊也,雖不能保,而棄晉也,由是而卒不得合。魯棄晉,東諸侯之棄晉無遺矣。故厥憖之會,晉欲因諸侯以謀蔡而莫之聽,平邱之盟,以兵脅之而眾愈攜。乃《春秋》之紀平,非甚不與之詞也。齊收魯以亢晉,魯釋晉而合齊,伯事敗,中國分矣。《春秋》之事,齊桓、晉文將獎伯以聚天下而糾其亂,敗伯以相党,而胡弗甚不與邪?

  嗚呼!昭、定之際,聖人欲更為諸侯謀伯而不得矣。晉無伯功,無伯力,而更無伯之心也。無伯之功,中國滅于楚而不能問;無伯之力,睨諸侯之瓦解以去而若無知;無伯之心,趙武、韓起、魏舒之心,路人知之矣。志專內竊,畏名義之相臨;舍南圖北,竊中山以自肥也。中國滅於夷而無與問,則弗已而聽近者之相保。諸侯瓦解而若無知,則即欲昵之而彼不受。執政之心,利失伯以移國,則義不可為權奸之私人。故為魯者,婚于吳,覲于楚,屢辱于晉,抑不如其平齊之為得矣。王之不王,不如其協以戴伯;伯之不伯,不如其離以救亡。聖人與天下同憂患而乘于時,逮乎昭定以降,而《春秋》之志隱矣,殆乎不可為矣。權衡之大用,不能一概以施,而用之也密。子曰:「吾其為東周乎!」非聖人莫能為也。聖人弗為,大賢以下且無以措其手足,顏、閔終老於布衣,以此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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