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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二十二論七


  《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其召擊也,惟其求益也。其倏而擊也,是以不能交相益也。故夫無恒者不可與交以冀其益,而心勿恒者樂交無恒以冀益,若者固宜為凶之府。入春秋百五十年,吳無干於中國。晉景之季年,吳始伐郯,晉召之也。晉召吳以掣楚,吳未加楚而先及於郯。吳通于晉以圖楚,兵未及楚而先加郯。□險以為性,貪饕以為情,旦受言而夕相圖,蠻夷之勿恒久矣。無恒而求其益,是求擊也。晉之未伸于一楚而又屈于一楚,以為中國病。或擊之,不期而得擊也。惟然,故亦知蠻夷者可以乘俄頃之勝,而不能宅強盛於百年。勿恒之凶,亦行自凶矣。

  王者益天下而不擊,伯者益之不可而後擊之,強國者授之以益而擊繼焉,蠻夷者無為人益而徒擊者也。擊之莫測其端,故天下乍震其威;擊之惟其所便,故天下無以相免。求益而莫益之,久與之習,而望之之情絕;求之益則反擊之,弗與之為緣,而毒亦不我施矣。不望其益而弗與為緣,則不我能擊。故其興也,乍如燎原;而其亡也,瓦解一旦而莫之或拯。先乎入州來而伐郯,故甫會于黃池,而越已入其都。晉恃吳而屈,吳無信而早亡不救,作《易》者先知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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