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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二十二論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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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君子為能懼而不亂,惟與君子交為可懼而不亂。小人無其不可亂,懼以仍之,彌不恤其亂,而以為善逃之智,雖可無亂,弗欲也。小人以意力操天下,而與交,故將亂之以成乎其可懼;與之交而欲無亂,不得也。 為兵之言者曰:「禽之制在氣。」小人之言也。以氣制人,有所獎以助其氣,有所抑以張其氣。利一往之氣,物莫能自守,而耳目驚於所新。楚嬰齊以之升秦于諸侯之上,以昌秦而自昌,若曰:「吾所與者,諸侯莫敢上也。」抑齊于宋、陳、衛、鄭之下,以下齊于諸侯,而使結諸侯,若曰:「吾所為來者,諸侯能協我以相助,而皆可上之也。」惟然,諸侯固一驚其耳目,而不敢違矣。且諸侯之不敢違,非樂與而固恃之也。齊未幾而授玉于晉,宋、魯、衛未幾而合兵于鄭。方其懼之,即懼以謀,而謀即在是。故小人之言兵者曰:「禽之將擊也必伏。」魯以之而不惜以君盟大夫,衛以之而不惜下秦,齊以之而不惜為宋、陳、衛、鄭下。楚方為齊以討魯,魯免討而可以矜齊,君與大夫夷,不之辱也。楚固為齊討魯、衛以爭晉,齊得屈魯君而服衛,降班以夷乎小國,不之辱也。造次以終楚事而各有心,則惟其命焉可矣。惟然,故楚以得行其亂令,而諸侯姑聽其一往之為,後亦不可得而式從也。 故小人之氣,生小人之機,小人之以制人,而小人即用以相制,觀乎盟蜀之序而見矣。言兵者兩有取於禽,小人用禽道者也。君子之安其身也,無苟伏;定其交也無為氣。取小人之道廢於己,則禽之制不足以逞,亦何至亂其所守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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