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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十三論八


  有語而必死,有不必死而必語;有不必死而必默,有不可默而必語。比干之諫,諫而必死者也。知必死而諫,道在死者也。百里奚之不諫,諫亦未必死也。以不欲語,雖不死而不諫,道在默者也。陳靈公之無道,凶德不如紂;泄冶之言,危詞不如比干;則泄冶不必以死為道。不必有死之志,而固然其必諫,如是諫焉而無死者多矣。可以無死,不死可也;因無死而不諫,不可也。孟子曰:「君有過則諫。反復之而不聽則去。」泄冶未逮乎反復,猶未有去之道也;待之反復而後去,未逮乎反復而遽死,事之變也。君子盡其常,不恤其變。變之非常者,如食魚而鯁以死者有矣,固不畏鯁以廢魚也,君子之所廢者,□鮐而已。紂, 鮐也;陳靈,常魚也。微子廢 鮐,而泄冶食常魚,亦何必泄冶之為過哉!

  子哀之去,因乎昭公,母子之難也。骨肉之疑,尊親之卻,頡頏其辭,以發宮闈之隱,而未有以處焉,則禍足以死而不瘳于國,去之可矣。叔肸之不食祿,君已成乎惡也。正言其賊則必討,禍再發于天倫而以危社稷,無與聞焉可矣。陳靈無魯宣不赦之逆,無襄夫人不可解之隱禍。淫昏之咎,旦改之而夕免於敗,默而居其國,一容容之懦夫也。悻悻而去之,則春秋之季,足以托足之廷亦鮮矣。接輿、荷蕢惟不忍此,而見謫于聖人。夫生乎亂世之末流者,惡得夫伯禽、衛武以為之君,而以行君臣之義哉!

  史家據成敗貶節義,左氏、司馬遷、班固、範曄,率用此道也。故折中於《春秋》而後定。治《春秋》者又從而抑之,將誰正邪?《春秋》之文無可致其褒,則不貶而已足。書《曰》:「陳殺其大夫泄冶。」甚靈公也。甚殺之者之罪,而殺者榮矣。浸欲褒之,抑將何以褒之邪?死諫者,臣職也,特文不可起也。書字者,非常也,吾不知哀與肸之果非名否也。哀、肸名不別見,應即其名。□無已,而加之相殺之詞。陳侯固君也,不可以伸冶故而紊大倫也。無所施褒,不貶而忠已顯矣。稱國者,君臣同昏,分惡于甯、行父之流焉耳。以史之詖辭而求經,又惡知聖人之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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