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春秋家說
|
上頁
下頁
宣公十三論二
放奔,一也。奔者,以自奔為文,不見容于國也;放者,以放之者為主,國不容之也。放之而君弑國危,則藉不放之而禍不成矣。故晉放胥甲父而夷皋弑,蔡放公孫獵而盜殺申。盜之憎主人也,非固憎也。欲盜焉,則可無憎者而憎之也。故趙盾放胥甲父而弑靈,欒書殺胥童而弑厲。甲父竄,先辛走,趙盾之所為莫之禁矣。
先胥之存亡,晉公室之盛衰也。先都死而趙氏振,晉權始落。甲父竄,先辛走,而趙氏橫;胥童死,厲公弑,而趙乃復興,晉遂不競。國之世臣,惟執政者放殺之而無所忌,《春秋》之所為憫晉以甚趙也。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