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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三十一論二十九


  動以正者,失而弗失;非無失也,失而有不失者,固無喪也。動以不正者,得而失之,其得也捷,而其失也烈矣。齊之用江、黃,無成于楚,失也。用而不用,則失之于楚,而無喪于江、黃,江、黃不與齊為功,亦無能挾去留以制齊也。晉之用秦,一戰勝楚,得也。用之楚也得,而用之鄭也失,其得也佹得之,其失也永畏之矣。故晉遂自是而終有秦難。夫以介在戎狄之國,俗悍兵強,君好陰謀,士誇戰績,吾之廢興,方視彼之德怨。而可挾以周旋,屢逞而無忌者乎?以必不可保之秦,豈獨晉不之察,乃迷複以凶,十年不反,則惟貪於權利之心莫之輯也。晉文雖譎,灼見而或熒之矣。是何也?動不以正,則非濱乎失以蘄得而不可為功也。

  《春秋》書晉人、秦人圍鄭,而晉數用強秦,履險不戒之失著矣。《履》之彖曰:「履虎尾,不咥人」,剛得中則不咥矣。六三之象曰:「武人為于大君。」悅以近剛,進而不反,授虎以咥,而幸虎之馴,眇之視,跛之履,明窮而行躓矣。且夫鄭之不訓,無能為晉大患,而右介王都,為秦東道之吭,晉有求于鄭,既挾王命、合友邦而謀之,即自以其師加諸其城下,夫亦何憚於志之不得?乃持之已固,必欲大逞於一旦,啟秦東窺之徑以從其欲,則鄭失險,周失防,山東失勢,而晉之所控扶以成其伯者,皆授諸秦人之手,不三年而秦且謀並鄭以東矣;向無先軫之致死以救其潰,則包三川,腹周室,以東制淮、岱者,不待甘茂宜陽之役也。

  是故工於利者利必去之;重用人者人必圖之;毀其防者防終不可立也。虞之以亡于晉,而晉複用之,豈其譎不足以及此哉!故善制勝者不以謀,謀不恤險,危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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