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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九論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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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國者有侯度,有家者有家法。先王以侯度正天下,君子以家法正子孫。守之而不渝,所以保其國家也。渝之而不守者,必有所自變。侯度之渝,夷狄變之,故杞、莒、滕、薛廢典禮以自削。家法之渝,母妻之党變之。嗚呼,其不受變者鮮矣!《詩》稱莊公射禦之美,震而矜之,居然「盧令還」之風軌也。周公之所貽,伯禽之所守,豈其然哉?公及齊人狩於禚,公一齊人也,故《詩》曰:「展我甥兮」,謂信哉其足為吾甥也。信哉其足為齊甥,信哉其不足為周公之嗣矣。狩則偕之,惟母也;社則觀之,惟妻也。童而習之,樂與化之,則先君之死於其刃,無惑乎其忘之矣。忘先君之死於其刃,而況于紀之存亡哉! 天子化于母黨而天下淪,周平王也;諸侯化于母党而國日衰,魯莊公也;士庶人化於母黨而家以圮,凡今之人也。故曰知母而不知父者,禽獸也,又況夫從妻党以墜家法者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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