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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春官四(1)


  大祝,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沄,祈福祥,求永貞:一曰順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筴祝。

  順祝,所謂順豐年。年祝,所謂逆時雨,寧風旱。吉祝,所謂祈福祥。化祝,所謂弭災兵,遠罪疾。瑞祝,則若《金縢》「植璧秉圭」。筴祝,則《金縢》「冊祝」是也。遠罪疾,所謂「永貞」,餘皆所謂「祈福祥」。而吉祝則非有所指求,是以為祈福祥之正。

  掌六祈以同鬼神沄:一曰類,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紵,五曰攻,六曰說。

  類,類上帝之屬。造,造于祖之屬。禬,禬國之凶荒,民之劄喪之屬。紵,春秋祭紵之屬。攻,以攻紵攻之之屬。說,以攻說禬之之屬。

  作六辭以通上下親疏遠近:一曰祠,二曰命,三曰誥,四曰會,五曰禱,六曰誄。

  命、誥、誄,言其事之辭;祠、會、禱,言其辭之事。

  辨六號:一曰神號,二曰鬼號,三曰沄號,四曰牲號,五曰齍號,六曰幣號。

  牲、齍、幣,亦皆為之號,禮之敬文也。

  辨九祭:一曰命祭,二曰衍祭,三曰炮祭,四曰周祭,五曰振祭,六曰擩祭,七曰絕祭,八曰繚祭,九曰共祭。

  命祭,《禮記》所謂若賜之食而君客之,則命之祭然後祭。周祭,《禮記》所謂殽之序遍祭之。振祭,《儀禮》所謂取肝擩於醢,振祭。擩祭,《儀禮》所謂取菹擩於醢,祭於豆間。絕祭,《儀禮》所謂右取肺,左卻手執本,坐,弗繚,右絕末以祭。共祭,膳夫、肆師,所謂授祭唯衍炮。繚祭,無所經見,然《鄉飲酒禮》言「弗繚」,則祭有繚者矣。

  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肅拜。以享右祭祀。

  享,尊在己上者;右,尊在己右者。

  凡大禋祀,肆享,祭沄,則執明水火而號祝,隋釁,逆牲,逆屍,令鐘鼓;右,亦如之。來瞽,令皋舞。

  號祝,號致焉而後祝也。執明水火,則明水火之為物,致潔而清明。大禋祀,致其精以祀也。肆享,致其全以享也。祭沄,致其察以祭也。上所致如此,而祀陳信於鬼神,則其所執宜以至潔而清明。來瞽,則樂師詔之,大祝來之。皋舞,則樂師詔之,太祝令之。

  相屍禮,既祭,令徹。大喪,始崩,以肆鬯瀰屍。相飯,贊斂,徹奠,言甸人讀禱,付練祥,掌國事。

  「言甸人讀禱」者,於甸人讀禱,則大祝言於柩,使知焉。

  國有大故、天災,彌祀社稷,禱祠。

  彌,與小祝所謂「彌災兵」同義。

  大師,宜於社,造于祖,設軍社,類上帝,國將有事於四望,及軍歸獸於社,則前祝。大會同,造於廟,宜於社,過大山川,則用事焉。反行,舍奠。

  大師先社後祖,陰事也;大會同先廟後社,陽事也。

  建邦國,先告後土,用牲幣,禁督逆祀命者,頒祭號于邦國都鄙。

  大宗伯言大封告後土,今此言建邦國,則唯建邦國為大封矣。逆祀命,謂命之祀而弗祀,非所命而祀焉。頒祭號于邦國都鄙,謂頒其所得用之祭號。

  小祝,掌小祭祀,將事侯禳禱祠之祝號,以祈福祥,順豐年,逆時雨,寧風旱,彌災兵,遠罪疾。大祭祀,逆齍盛,送逆屍,沃屍盥,贊隋,贊徹,贊奠,凡事佐大祝。大喪,贊瀰,設熬,置銘;及葬,設道齎之奠,分禱五祀。大師,掌釁祈號祝。

  大師掌釁祈號祝者,《左氏傳》所謂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也。

  有寇戎之事,則保郊祀於社。凡外內小祭祀、小喪紀、小會同、小軍旅,掌事焉。

  保郊,保神棨之在郊者。社不在郊,無事,保祀之而已。

  喪祝,掌大喪勸防之事:及辟,令啟;及朝,禦柩,乃奠;及祖,飾棺,乃載,遂禦;及葬,禦柩出宮,乃代;及壙,說載,除飾。小喪,亦如之。掌喪祭祝號。王吊,則與巫前。

  勸防,為行柩也。勸,勸力;防,防傾虧。辟,辟殯;啟,啟菆塗。朝,朝廟;奠,奠柩以祝禦柩,則象其生時,既禦柩出宮後,祝代之執事。說載,除飾,為將窆故也。吊用巫祝,臨死者故也。

  掌勝國邑之社稷之祝號,以祭祀禱祠焉。凡卿大夫之喪,掌事,而斂,飾棺焉。

  勝國邑之社稷,喪之類,故喪祝掌其事。

  甸祝,掌四時之田表貉之祝號,舍奠于祖廟,禰亦如之。師甸,致禽于虞中,乃屬禽;及郊,饁獸,舍奠于祖禰,乃斂禽。曌牲,曌馬,皆掌其祝號。

  「舍奠于祖廟,禰亦如之」,則出而時田,故「舍奠」;田亦以遷祖行,則奠以祖為正,故曰「禰亦如之」。大祝造于祖,不言廟。今此言廟者,言奠不言廟,則嫌奠於行主而已。「及郊,饁獸」,釋奠于祖禰,不言廟,則亦言禰,非行主可知也。凡言師田,師不必田,田不必師。今此言「師甸」,而其事皆田,又甸祝所掌,則是用師以田而已。小宗伯言「頒禽」,於此言「斂」,相備也。曌牲、曌馬,許慎以為「曌,禱牲馬之祭」,而引《詩》「既伯既裯」以釋之。今《詩》曌為禱,則曌、禱蓋同義。

  詛祝,掌盟、詛、類、造、攻、說、灊、絜之祝號,作盟詛之載辭,以敘國之信用,以質邦國之劑信。

  於人也,盟詛以要之;於鬼神也,類造攻說灊紵以求之。此民之所不能免也。先王與同患焉,因為典禮而置官以掌之,弭亂救災,於是乎在矣。所載於盟詛之書,是謂「國之信用」。有劑焉以信其約,是謂「邦國之劑信」。

  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國大旱,則帥巫而舞雩;國有大災,則帥巫而造巫恒。祭祀,則共痠主及道布及蒩館。凡祭祀,守瘞。凡喪事,掌巫降之禮。

  帥女巫也,不言女,則以女巫見之。「造巫恒」,造其所禳之恒事也。恒,久也。其所造事,災弭而後止焉,非頃而已。巫,神所降,故喪事有巫降之禮焉,盡愛之道也。

  男巫,掌望祀、望衍,授號,旁招以茅。冬堂贈,無方、無算。春招弭,以除疾病。王吊,則與祝前。

  「授號」者,授祭者以祭號。「旁招以茅」者,以茅招所祀四方之神。以茅,則與藉之用茅同意。「堂贈」,蓋歲有事於堂而贈焉。「無方」,則唯巫之所之;「無算」,則唯巫之所用。「招」,招福祥;「弭」,弭禍祟。于喪祝言「王吊則與巫前」,然後知其為喪祝;于男巫言「王吊則與祝前」,然後知其為男巫。

  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旱暵,則舞雩。若王后吊,則與祝前。凡邦之大災,歌哭而請。

  女,陰物;舞,陽事。舞女,以助達陰中之陽;用巫,則以接神故也。國大旱,則旱大矣,又遍國焉,故司巫帥舞。旱暵,則不至是也,故女巫舞之而已。歌以致神,哭以祈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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