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安石 > 周官新義 | 上頁 下頁
卷七 地官二(1)


  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敘分地而經市,以陳肆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賈阜貨而行市,以量度成賈而征矰,以質劑結信而止訟,以賈民禁偽而除詐,以刑罰禁虣而去盜,以泉府同貨而斂賒。

  大市,日昃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

  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賈,上旌於思次以令市;市師蒞焉,而聽大治大訟;胥師賈師蒞於介次,而聽小治小訟。

  器中度,布帛精粗中數,木中伐,禽獸魚鱉中殺,此所謂成也〔此注據《訂義》增〕。

  凡萬民之期於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於其地之敘。凡得貨賄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舉之。凡治市之貨賄六畜珍異,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

  凡通貨賄,以璽節出入之。國凶荒劄喪,則市無征而作布。凡市偽飾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賈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市刑,小刑憲罰,中刑徇罰,大刑撲罰。其附于刑者,歸於士。

  國君過市,則刑人赦。夫人過市,罰一幕。世子過市,罰一帟。命夫過市,罰一蓋。命婦過市,罰一帷。凡會同、師役,市司帥賈師而從,治其市政,掌其賣珣之事。

  過市,非所以明遠利也。市人犯刑,以利而已。國君近市,則市人何誅焉?故國君過市,則刑人赦;所謂刑人,亦憲徇撲三者而已。幕也,帟也,蓋也,皆庇下之物,為上近利,則無以庇下矣。

  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珍異,凡賣珣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掌稽市之書契,同其度量,壹其昚制,巡而考之。犯禁者,舉而罰之。凡治質劑者,國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國期;期內聽,期外不聽。

  質劑之治,宜以時決,久而後辨,則證逮或已死亡。其事易以生偽,故期外不聽,亦所以省煩擾〔「省煩擾」,《訂義》同。《義疏》作「杜欺誣」〕。

  廛人,掌斂市絘布總布質布罰布廛布,而入於泉府。凡屠者,斂其皮角筋骨,入於玉府。凡珍異之有滯者,斂而入於膳府。

  屠者正以肉為利〔七字據《訂義》增〕。皮角筋骨,屠者之餘財也。廛人斂而入於玉府,明所取者非民之正利。

  胥師,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貨賄,憲刑禁焉,察其詐偽飾行珣慝者而誅罰之,聽其小治小訟而斷之。

  賈師,各掌其次之貨賄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賈,然後令市。凡天患,禁貴珣者,使有恆賈。四時之珍異,亦如之。凡國之賣珣,各帥其屬而嗣掌其月。凡師役、會同,亦如之。

  司虣,掌憲市之禁令。禁其鬥囂者,與其虣亂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屬游飲食於市者。若不可禁,則搏而戮之。

  司稽,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與其不物者而搏之;掌執市之盜賊以徇,且刑之。

  胥,各掌其所治之政,執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襲其不正者。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

  肆長,各掌其肆之政令。陳其貨賄,名相近者相遠也,實相近者相爾也,而平正之。斂其總布,掌其戒禁。

  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斂市之不售,貨之滯於民用者,以其價買之,物楬而書之,以待不時而買者。買者各從其抵,都鄙從其主,國人郊人從其有司,然後予之。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喪紀無過三月。

  賒謂之賒,則不即入其價也〔此注據《訂義》增〕。

  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國服為之息。凡國事之財用取具焉。歲終,則會其出入而納其餘。

  司門,掌授管鍵以啟閉國門,幾出入不物者,正其貨賄。凡財物犯禁者舉之,以其財養死政之老與其孤。

  司門總統諸門,故掌授管鍵之事。

  祭祀之牛牲系焉,監門養之。

  必使監門養牲,則為其于郊于國各有所近,便於共取;夙夜啟閉,未嘗乏使,便於養視;且眾所出入,其養視不謹,易以幾察故也。然而祀五帝,享先王,不系之門,則其致嚴又異於此矣〔此注據《訂義》增〕。

  凡歲時之門,受其餘。凡四方之賓客造焉,則以告。

  司關,掌國貨之節,以聯門市,司貨賄之出入者。掌其治禁,與其征廛。凡貨不出於關者,舉其貨,罰其人。凡所達貨賄者,則以節傳出之。國凶劄,則無關門之征,猶幾。凡四方之賓客叩關,則為之告。有外內之送令,則以節傳出內之。

  掌節,掌守邦節而辨其用,以輔王命。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以英蕩輔之;門關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皆有期以反節。凡通達於天下者必有節,以傳輔之;無節者,有幾則不達。

  門關則以符合之,貨賄則以璽驗之,道路則以旌表之。

  遂人,掌邦之野,以土地之圖經田野,造縣鄙。形體之法: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裡為,五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皆有地域溝樹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

  比相保,則鄰亦相保;閭相受,則裡亦相受。族相葬,則酇亦相葬矣。黨相救,則鄙亦相救矣。州相賙,則縣亦相賙矣。鄉相賓,則遂亦相賓矣〔《義疏》引此,作「相保,相受,相葬,相救,相賙,相賓之法,一與六鄉同」,蓋掞括之詞〕。

  以歲時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簡其兵器,教之稼穡。凡治野,以下劑致甿,以田裡安甿,以樂昏擾甿,以土宜教甿稼穡,以興鋤利甿,以時器勸甿,以彊予任甿。

  孟子曰,唯助為有公田。許慎釋鋤,以商人七十而鋤。則助、鋤,一也。興之以助公田,則甿得所私焉,所以利之,善其器,則以勸,謂之時器,則器之用各有時,若耜以耕,袴以獲。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