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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天官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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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疾、瘍、獸醫,無府史徒者。醫師聚毒藥以供醫事,則有藏矣。故有府掌醫之政令,而使之分治疾瘍,稽其事,制其食,則其書具有征令矣,故有史有徒。諸醫資藥于醫師,受政令,聽所使治而已,則無所用府史徒矣。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鄭氏以奄為精氣閉藏者。蓋民之有是疾,先王因擇而用焉。與籧篨蒙璆,戚施直鎛,聾聵司火,朦朧修聲同。若以是為刑人,則國君不近刑人,而況于王乎?若以為刑無罪之人而任之,則宜先王之所不忍也。奚之字從系、從大〔《說文》:奚從繇省聲;系,籀文系〕。蓋給使之賤系於大者故也。 漿人,奄五人,女漿十有五人,奚百有五十人。 淩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籩人,奄一人,女籩十人,奚廿人。 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 鹽人,奄二人,女鹽二十人,奚四十人。 冪人,奄一人,女冪十人,奚廿人。 宮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掌舍,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幕人,下士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次,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徒八十人。 大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內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會,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司書,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職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廿人。 職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廿人。 職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四人,胥二人,徒廿人。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內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內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斿亦如之。 寺人,王之正內五人。 內豎,倍寺人之數。 九嬪。 世婦。 女禦。 女祝,四人,奚八人。 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 九嬪、世婦、女禦,皆統於塚宰,則王所以治內,可謂至公而盡正矣。鄭氏曰:不列夫人于此官者,夫人之于後,猶三公之于王,坐而論婦禮,無官職。然則九嬪視卿,世婦視大夫,女禦視士。視大夫士而不言數者,鄭氏以為有婦德則充,無則闕。然則九嬪以教九禦,則世婦之數不過二十七,女禦之數不過八十一也。嬪字從賓,則有賓之義。婦字從帚,婦則卑於嬪矣。而禦則尤卑,如馬之在禦,遲速緩急唯禦者之聽故也。 典婦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賈四人,徒廿人。 典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二人。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廿人。 內司服,奄一人,女禦二人,奚八人。 縫人,奄二人,女禦八人,女工八十人,奚卅人。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廿人。 追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屨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夏采,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 大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典之字從冊、從丌;從冊,則載大事故也;從丌,則尊而丌之也。則之字從貝、從刀;從貝者,利也;從刀者,制也。蒐之字從水、從釐、從去;從水,則水之為物,因地而為曲直,因器而為方圓,其變無常,而常可以為平;從釐,則釐之為物,去不直者,從去,則蒐將以有所取也。然則典、則、蒐,詳略可知矣。 王之治邦國,則班常而已,故以典。典,言其大常也。治都鄙,則使有所揆焉,不特班常而已,故以則,使有所揆焉者也。治官府則悉矣,故以法,法則事為之制,典為之防,非特使有所揆而已。言治都鄙官府,則先官府後都鄙者,以大宰所治內外之序為先後也。言施典則法,及以待邦國都鄙官府之治,則先邦國,次都鄙,後官府,以大宰所施所待尊卑之序為先後也。所治以內外之序為先後,而先言治邦國,則六典以佐王治,非與八蒐八則序先後而言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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