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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欺


  昔論者曰:「君任德,則下不忍欺;君任察,則下不能欺;君任刑,則下不敢欺。」而遂以德、察、刑為次。蓋未之盡也。此三人者之為政,皆足以有取于聖人矣,然未聞聖人為政之道也。夫未聞聖人為政之道而足以有取于聖人者,蓋人得聖人之一端耳。且子賤之政使人不忍欺,古者任德之君,宜莫如堯也,然則驩兜猶式以類舉於前,則德之使人不欺,豈可獨任也哉?子產之政使人不能欺,夫君子可欺以其方,故使畜魚而校人烹之,然則察之使人不欺,豈可獨任也哉?西門豹之政使人不敢欺,夫不及于德而任刑以治,是孔子所謂「民免而無恥」者也,然則刑之使人不欺,豈可獨任也哉?故曰:此三人者,未聞聖人為政之道也。然聖人之道,有出此三者乎?亦兼用之而已。昔者堯、舜之時,比屋之民,皆足以封,則民可謂不忍欺矣。放齊以丹朱稱於前,曰:「嚚訟,可乎?」則民可謂不能欺矣。四罪而天下鹹服,則民可謂不敢欺矣。故任德則有不可化者,任察則有不可周者,任刑則有不可服者。然則子賤之政無以正暴惡,子產之政無以周隱微,西門豹之政無以漸柔良,然而三人者能以治者,蓋足以治小具而高亂世耳,使當堯、舜之時所大治者,則豈足用哉?蓋聖人之政,仁足以使民不忍欺,智足以使民不能欺,政足以使民不敢欺,然後天下無或欺之者矣。或曰:「刑亦足任以治乎?」曰:所任者,蓋亦非專用之而足以治也。豹治十二渠以利民,至乎漢吏不能廢,民以為西門君所為,不從吏以廢也,則豹之德亦足以感于民心矣。然則尚刑,故曰任刑焉耳。使無以懷之,而惟刑之見,則民豈得或不能欺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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