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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郊廟太牢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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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禮記·王制》,祭「宗廟之牛角握」,《周禮·小司徒》:「凡小祭祀奉牛牲。」入古者諸侯五廟,礿祠烝嘗,每廟一太牢。大夫三廟,有天子之大夫,故曰「大夫用索牛」。謂之索者,求得而用之,但不在滌而已。諸侯之詡烙錳牢,吉祭則少牢。自諸侯與天子之大夫,時祭用牲如此,然則天子之祭用牛者可知矣。唐郊祀並宗廟、社稷等祭,悉用太牢,其後稍易舊制。九廟時享,有攝事,共用一犢。國朝開寶初,冬至親郊,詔有司宗廟共用犢一,郊壇用犢三。又詔其常祀惟昊天上帝用犢,自餘大祀悉以羊豕代之。嘉祐中仁宗親祫,即每室用太牢,自餘三年親祀,八室共用一犢。有司攝事,惟以羊豕。《記》曰:「先王之制禮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唯其稱也。是故君子太牢而祭謂之禮。」曰君子,謂大夫以上也。夫以天下奉其祖禰,而廟享牲牢用過乎儉,不可謂稱。今三年親祠,而八室共用一犢,及祫享盛祭,有司攝事而少牢,則非稱。欲乞三年親祠並食饗,有司攝事,伏請太廟每室並用太牢一。 貼黃:竊恐朝廷以牛數多,或乞時饗,且仍舊制。右奉聖旨,唯親祠並祫享每室用太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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