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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五


  ▼治事篇第六仕學

  唐末仕途猥濫,常調需次之官,為世輕賤,至有欲以告身易一醉而不得者。沿及五季,且以善歌善走而為節度使矣。

  今之所謂官,亦甚夥而不可紀。原夫授官之始,皆由幸進。科舉雖名為正途,其實特采於一日之長,非如古者之必出於學也。加以保舉濫,捐例開,士農工商並出於仕之一途,屠沽無賴,錯雜其間。候補於省會,屋租為之一貴。終年營營,不得升鬥祿,上官亦苦於無可位置,至為停分發之請,是兩困也。

  (以餘論之:停分發,必以人員擁擠為名,吾不知所謂擁擠者何也?苟其皆才也,但患才少耳,何患擁擠?如其不才,聽其自去自來可也,不必代慮其擁擠也。毋亦上官困於請托之繁,無以應之,故聊為緩兵之計耳。)

  然停分發,恐有礙於捐例;不久複開,與不停等。所謂擁擠者愈益擁擠,欲盡用之不可,欲盡去之又不可也。言治者莫不以處此之為至難,然熟思之,亦複何難之有?

  人才不患多也,見為多者,不出於學,而非人才耳。法當盡取而教之,使皆出於學,而成為人才,則總學會尤為造就候補官之地矣。督撫既身入會,其餘自不令而從,況候補官尤視督撫為風氣者乎?總學會設仕學一科,使候補官就學;其不就學與學而惰者,停其差委。就學者使誦習古今中外政教源流、措施大體,與現今所行之吏事,嚴為之格。歲時會眾紳士而面課之,而公評之,其及格而才行為眾紳士所稱者,擢用之,否則置之。使眾紳士預聞選官之典,以符國會之本義。且使官紳相習,如家人父子,不至隔膜相視,計無有便於此者也。

  要之,人才不出於學,將百施而無一可。總學會之設也,正以使官中之人才皆出於學,不獨於候補官為然也。官中之人才皆出於學,於是無變科舉之名,而有變科舉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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