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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能知必能行(2)


  美國土地向為蠻荒大陸,英人移居於其地者,不過二百餘年。英人素富於冒險精神、自治能力,至美而後即建設自治團體,隨成為十三州。雖歸英王統治之下,然鞭長莫及,無異海外扶餘,英國對之不過羈縻而已。及一旦徵稅稍苛,十三州則聯合以抵抗。此革命之所由起也。血戰八年而得獨立,遂創立亞美利加之聯邦為共和國。其未獨立以前,十三州已各自為政,而地方自治已極發達;故其立國之後,政治蒸蒸日上,以其政治之基礎全恃地方自治之發達也。其餘中美、南美之各拉丁人種之殖民地,百十年來亦先後仿美國,而脫離其母國以改建共和。然其政治進步之不如美國而變亂常見者,則全系乎其地方自治之基礎不鞏固也。然其一脫母國統治而建共和之後,大小十九國,除墨西哥為外兵侵入、強改帝制外,無一推翻共和者。此皆得立國於新天地之賜,故能洗除舊染之汙,而永遠脫離君政之治也。法國則不然。法雖為歐洲先進文化之邦,人民聰明奮厲,且于革命之前曾受百十年哲理民權之鼓吹,又模範美國之先例,猶不能由革命一躍而幾于共和憲政之治者,其故何也?以彼之國體向為君主專制,而其政治向為中央集權,無新天地為之地盤,無自治為之基礎也。

  我中國缺憾之點悉與法同,而吾人民之知識、政治之能力更遠不如法國,而予猶欲由革命一躍而幾于共和憲政之治者,其道何由?此予所以創一過渡時期為之補救也。在此時期,行約法之治,以訓導人民,實行地方自治。惜當時同志不明其故,不行予所主張,而只采予約法之名,以定臨時憲法,以為共和之治可不由其道而一躍可幾。當時眾人之所期者實為妄想,顧反以予之方略計劃為難行,抑何不思之甚也!

  當予鼓吹革命之時,擬創建共和于中國,歐美學者亦多以為不可,彼等蓋有鑒於百年來之歷史,而重乎其言之也。民國建元前一年,予過倫敦。有英國名士加爾根者,曾遍遊中土,深悉吾國風土人情,著書言中國事甚多,其《中國變化》一書尤為中肯。彼聞予提倡改中國為共和,懷疑滿腹,以為萬不可能之事,特來旅館與予辯論者,數日不能釋焉。迨予示以革命方略之三時期,彼乃渙然冰釋,欣然折服,喟然而歎曰:「有如此計劃,當然可免武人專制、政客搗亂于民權青黃不接之際也。而今而後,吾當助子鼓吹。」故於武昌起義之後,東方之各西文報,皆盛傳吾于民國建設之計劃,滿盤籌備,成竹在胸,不日當可見之施行,凡同情于中國之良友當拭目以觀其成也云云。此皆加爾根氏在倫敦各報為吾遊揚之言論也。惜予就總統職後,此種計劃,為同志所格而不行,遂致歐美同情之士亦大失所望。而此後歐美學界之知吾計劃者,亦不敢再為遊揚吾說;而不知者,則多以中國人民知識程度不足,斷不能行共和之治矣。此所以美國著名之憲法學者古德諾氏,有勸袁世凱帝制之舉也。

  中國人對於古德諾氏勸袁帝制一事,頗為詫異,以為彼乃共和國之一學者,何以不右共和而揚帝制?多有不明其故者。予廉得其情,惟彼為共和國人,斯有共和國之經驗,而美國人尤飽嘗知識程度不足之人民之害也。美國之外來人民,一入美境數年,即享民權;美國之黑奴,一釋放後,立享民權。而美國政客,利用此兩種人之民權而搗出滔天之亂,為正人佳士所惱煞者。不知若干年,始定有不識字之人不得享國民權利之禁例,以防止此等搗亂。是以彼中學者,一聞知識程度不足之人民欲建設共和,則幾有痛心疾首,期期以為不可者,此亦古德諾氏之心理也。

  夫中國人民知識程度之不足,固無可隱諱者也。且加以數千年專制之毒,深中乎人心,誠有比于美國之黑奴及外來人民知識尤為低下也。然則何為而可?袁世凱之流,必以為中國人民知識程度如此,必不能共和。曲學之士亦曰,非專制不可也。嗚呼!牛也尚能教之耕,馬也尚能教之乘,而況於人乎?今使有見幼童將欲入塾讀書者,而語其父兄曰:「此童子不識字,不可使之入塾讀書也。」於理通乎?惟其不識字,故須急於讀書也。況令世界人類,已達于進化童年之運,所以自由平等之思想日漸發達,所謂世界潮流不可複壓者也。故中國今日之當共和,猶幼童之當入塾讀書也。然入塾必要有良師益友以教之,而中國人民今日初進共和之治,亦當有先知先覺之革命政府以教之。此訓政之時期,所以為專制入共和之過渡所必要也,非此則必流於亂也。

  然當同盟會成立之初,則有會員疑革命方略之難行者,謂「清朝偽立憲許人民以預備九年,今吾黨之方略定以軍政三年、訓政六年,豈不與清朝九年相等耶?吾等望治甚急,故投身革命,苦於革命成功之後,猶須九年始得憲政之治,未免太久也」云云。予答以「非此則無望造成完全之民國」。今民國改元已八年於茲矣,不獨憲政之治不能期,而欲求如清朝苟且偷生猶不可得,尚何望九年之有完全民國出現耶?或又疑訓政六年,得毋同于曲學者所倡之開明專制耶?曰:開明專制者,即以專制為目的;而訓政者,乃以共和為目的;此所以有天壤之別也。譬如今次之世界大戰爭,凡參加此戰爭之國,無論共和、君主,皆一律停止憲政,行軍政;向來人民之行動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皆削奪之,甚且飲食營業皆歸政府支配,而舉國無有異議,且獻其身命為國家作犧牲,以其目的在戰勝而圖存也。人之已行憲政猶且停之,況我憲政尚未發生,方欲由革命之戰爭以求之,豈可于開戰之初即施行憲政耶?此誠幼稚無倫之思想也。今民國成立已八年矣,吾黨之士,於此八年間應得無量之經驗、多少之知識,若能回憶予十數年前之訓誨主張,當能恍然大悟,而不再河漢予言,以為理想難行矣。

  夫以中國數千年專制、退化而被征服亡國之民族,一旦革命光復,而欲成立一共和憲治之國家,舍訓政一道,斷無由速達也。美國之欲扶助菲島人民以獨立也,乃先從訓政著手,以造就其地方自治為基礎。至今不過二十年,而已丕變一半開化之蠻種,以成為文明進化之民族。今菲島之地方自治已極發達,全島官吏,除總督尚為美人,余多為土人所充任,不日必能完全獨立。將來其政治之進步,民智之發達,當不亞于世界文明之國。此即訓政之效果也。美國對於菲島何以不即許其獨立,而必經一度訓政之時期?此殆有鑒於當年黑奴釋放後之紛擾,故行此策也。

  我中國人民久處於專制之下,奴性已深,牢不可破,不有一度之訓政時期以洗除其舊染之汙,奚能享民國主人之權利?此袁氏帝制之時而勸進者之所以多也。夫中華民國者,人民之國也。君政時代則大權獨攬於一人,今則主權屬￿國民之全體,是四萬萬人民即今之皇帝也。國中之百官,上而總統,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僕也。而中國四萬萬之人民,由遠祖初生以來,素為專制君主之奴隸,向來多有不識為主人、不敢為主人、不能為主人者,而今皆當為主人矣。其忽而躋於此地位者,誰為為之?孰令致之?是革命成功而破壞專制之結果也。此為我國有史以來所未有之變局,吾民破天荒之創舉也。

  是故民國之主人者,實等於初生之嬰兒耳,革命黨者即產此嬰兒之母也。既產之矣,則當保養之,教育之,方盡革命之責也。此革命方略之所以有訓政時期者,為保養、教育此主人成年而後還之政也。在昔專制之世,猶有伊尹、周公者,于其國主太甲、成王不能為政之時,已有訓政之事。專制時代之臣僕尚且如此,況為開中國未有之基之革命党,不尤當負伊尹、周公之責,使民國之主人長成,國基鞏固耶?惜乎當時之革命黨,多不知此為必要之事,遂放棄責任,失卻天職,致使革命事業只能收破壞之功,而不能成建設之業,故其結果不過僅得一「中華民國」之名也。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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