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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以七事為證(2)


  自古制器尚象,開物成務,中國實在各國之先。而創作之物,大有助於世界文明之進步者,不一而足。如印版也,火藥也,瓷器也,絲茶也,皆為人類所需要者也。更有一物,實開今日世界交通之盛運,成今日環球一家之局者,厥為羅經。古籍所載指南車,有謂創于黃帝者,有謂創于周公者,莫衷一是。然中國發明磁石性質而制為指南針,由來甚古,可無疑義。後西人仿而用之,航海事業于以發達。倘無羅經以定方向,則汪洋巨浸,水天一色,四顧無涯,誰敢冒險遠離海岸,深蹈迷途,而赴不可知之地哉?若無羅經為航海之指導,則航業無由發達,而世界文明必不能臻於今日之地位。羅經之為用,誠大矣哉!然則羅經者,何物也?曰:是一簡單之電機也。

  人類之用電氣者,以指南針為始也。自指南針用後,人類乃從而注意於研究磁鍼之指南、磁石之引鐵,經千百年之時間,竭無窮之心思學力,而後發明電氣之理。乃知電者,無質之物也,其性與光熱通,可互相變易者也。其為物彌漫六合,無所不入,無所不包;而其運行於地面也,有一定之方向,自南而北,磁鐵受電之感,遂成為南北向之性。如定風針之為風所感,而從風向之所之者,同一理也。往昔電學不明之時,人類視雷電為神明而敬拜之者,今則視之若牛馬而役使之矣。今日人類之文明,已進於電氣時代矣,從此人之於電,將有不可須臾離者矣。現於通都大邑之地,其用電之事以日加增,點燈也用電,行路也用電,講話也用電,傳信也用電,作工也用電,治病也用電,炊爨也用電,禦寒也用電。以後電學更明,則用電之事更多矣。

  以今日而論,世界用電之人已不為少,然能知電者,有幾人乎?每遇新創制一電機,則舉世從而用之,如最近之大發明為無線電報,不數年則已風行全世。然當研究之時代,費百十年之工夫,竭無數學者之才智,各貢一知,而後得成全此無線電之知識。及其知識真確,學理充滿,而乃本之以制器,則無所難矣。器成而以之施用,則更無難矣。是今日用無線電以通信者,人人能之也。而司無線電之機生,以應人之通信者,亦不費苦學而能也。至於制無線電機之工匠,亦不過按圖配置,無所難也。其最難能可貴者,則為研求無線電知識之人。學識之難關一過,則其他之進行,有如反掌矣。以用電一事觀之,人類毫無電學知識之時,已能用磁鍼而制羅經,為航海指南之用;而及其電學知識一發達,則本此知識而制出奇奇怪怪層出不窮之電機,以為世界百業之用。此「行之非艱,知之惟艱」,電學可為鐵證者八也。

  近世科學之發達,非一學之造詣,必同時眾學皆有進步,互相資助,彼此乃得以發明。與電學最有密切之關係者為化學,倘化學不進步,則電學必難以發達;亦惟有電學之發明,而化學乃能進步也。然為化學之元祖者,即道家之燒煉術也。古人欲得不死之藥,於是方士創燒煉之術以求之。雖不死之藥不能驟得,而種種之化學工業則由之以興,如製造朱砂、火藥、瓷器、豆腐等事業其最著者;其他之工業,與化學有關係,由燒煉之術而致者,不可勝數也。中國之有化學製造事業,已數千年於茲,然行之而不知其道,並不知其名,比比皆是也。吾國學者今多震驚於泰西之科學矣。而科學之最神奇奧妙者,莫化學若;而化學之最難研究者,又莫有機體之物質若;有機體之物質之最重要者,莫糧食若。近日泰西生理學家,考出六畜之肉中涵有傷生之物甚多,故食肉之人,多有因之而傷生促壽者。

  然人身所需之滋養料以肉食為最多,若舍肉食而他求滋養之料,則苦無其道。此食料之衛生問題,為泰西學士所欲解決者非一日矣。近年生物科學進步甚速,法國化學家多偉大之發明,如裴在輅氏創有機化學,以化合之法制有機之質,且有以化學制養料之理想;巴斯德氏發明微生物學,以成生物化學;高第業氏以生物化學研究食品,明肉食之毒質,定素食之優長。吾友李石曾留學法國,並游于巴氏、高氏之門,以研究農學而注意大豆,以與開「萬國乳會」而主張豆乳,由豆乳代牛乳之推廣而主張以豆食代肉食,遠引化學諸家之理,近應素食衛生之需,此巴黎豆腐公司之所由起也。

  夫中國人之食豆腐尚矣,中國人之造豆腐多矣,甚至窮鄉僻壤三家村中亦必有一豆腐店,吾人無不以末技微業視之,豈知此即為最奇妙之有機體化學製造耶?豈知此即為最合衛生、最適經濟之食料耶?又豈知此等末技微業,即為泰西今日最著名科學家之所苦心孤詣研求而不可得者耶?又夫陶器之製造,由來甚古。巴比倫、埃及則有以瓦為書,以瓦為郭;而墨西哥、比魯等地,於西人未發見美洲以前,亦已有陶器。而近代文明之國,其先祖皆各能自造陶器。是知燒土成器,凡人類文明一進至火食時代則能為之。惟瓷器一物,則獨為中國之創制,而至今亦猶以中國為最精。當一千五百四十年之時,有法人白裡思者,見法貴族中有中國瓷器,視為異寶,而決志仿製之,務使民間家家皆能享此異寶。於是苦心孤詣,從事于研究,費十六年之心思,始制出一種似瓷之陶器。此為歐洲仿製中國瓷器之始。

  至近代泰西化學大明,各種工業從而發達,而其制瓷事業亦本化學之知識而施工,始能與中國之瓷質相伯仲。惟如明朝之景泰、永樂,清朝之康熙、乾隆等時代所制之各種美術瓷器,其彩色質地,則至今仍不能仿效也。夫近時化學之進步,可謂登峰造極矣,其神妙固非吾古代燒煉之術可比,則二十年前之化學家亦夢想所不到也。前者之化學,有有機體與無機體之分,今則已無界限之可別,因化學之技術已能使無機體變為有機體矣。又前之所謂元素、所謂元子者,今亦推翻矣。因至鐳質發明之後,則知前之所謂元素者,更有元素以成之;元子者,更有元子以成之。從此化學界當另辟一新天地也。

  西人之仿造中國瓷器,專賴化學以分析,而瓷之體質、瓷之色料一以化學驗之,無微不釋。然其燒煉之技術,則屬夫人工與物理之關係,此等技術今已失傳,遂成為絕藝,故仿效無由。此歐美各國所以貴中國明清兩代之瓷,有出數十萬金而求一器者。今藏于法、英、美等國之博物院中者,則直視為希世之異寶也。然當時吾國工匠之制是物者,並不知物理、化學為何物者也。此「行之非艱,知之惟艱」,化學可為鐵證者九也。

  進化論乃十九世紀後半期,達文〔今譯達爾文〕氏之《物種來由》〔今譯《物種起源》〕出現而後始大發明者也,由是乃知世界萬物皆由進化而成。然而古今來聰明睿知之士,欲窮天地萬物何由而成者眾矣,而卒莫能知其道也。二千年前,希臘之哲奄比多加利氏及地摩忌裡特氏〔今譯畢達哥拉斯、德漠克利特〕,已有見及天地萬物當由進化而成者。無如繼述無人,至梳格底、巴列多〔今譯蘇格拉底、柏拉圖〕二氏之學興後,則進化之說反因之而晦。至歐洲維新以後,思想漸複自由,而德之哲學家史賓那沙氏及禮尼詩氏〔今譯斯賓諾莎、萊布尼茨〕二人,窮理格物,再開進化論之階梯;達文之祖則宗述禮尼詩者也。嗣後科學日昌,學者多有發明,其最著者,于天文學則有拉巴刺氏,于地質學則有利裡氏,於動物學則有拉麥氏,此皆各從其學而推得進化之理者,洵可稱為進化論之先河也。

  至達文氏則從事於動物之實察,費二十年勤求探討之功,而始成其《物種來由》一書,以發明物競天擇之理。自達文之書出後,則進化之學,一旦豁然開朗,大放光明,而世界思想為之一變,從此各種學術皆依歸於進化矣。夫進化者,自然之道也。而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此物種進化之原則也。此種原則,人類自石器時代以來,已能用之以改良物種,如化野草為五穀,化野獸為家畜,以利用厚生者是也。然用之萬千年,而莫由知其道,必待至科學昌明之世,達文氏二十年苦心孤詣之功而始知之。其難也如此。夫進化者,時間之作用也,故自達文氏發明物種進化之理,而學者多稱之為時間之大發明,與牛頓氏之攝力為空間之大發明相媲美。而作者則以為進化之時期有三:其一為物質進化之時期,其二為物種進化之時期,其三則為人類進化之時期。元始之時,太極(此用以譯西名「伊太」〔今譯「以太」〕也)動而生電子,電子凝而成元素,元素合而成物質,物質聚而成地球,此世界進化之第一時期也。

  今太空諸天體多尚在此期進化之中。而物質之進化,以成地球為目的。吾人之地球,其進化幾何年代而始成,不可得而知也。地球成後以至於今,按科學家據地層之變動而推算,已有二千萬年矣。由生元之始生而至於成人,則為第二期之進化。物種由微而顯,由簡而繁,本物競天擇之原則,經幾許優勝劣敗,生存淘汰,新陳代謝,千百萬年,而人類乃成。人類初出之時,亦與禽獸無異;再經幾許萬年之進化,而始長成人性。而人類之進化,於是乎起源。此期之進化原則,則與物種之進化原則不同:物種以競爭為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為原則。社會國家者,互助之體也;道德仁義者,互助之用也。人類順此原則則昌,不順此原則則亡。此原則行之於人類當已數十萬年矣。

  然而人類今日猶未能盡守此原則者,則以人類本從物種而來,其入於第三期之進化為時尚淺,而一切物種遺傳之性尚未能悉行化除也。然而人類自入文明之後,則天性所趨,已莫之為而為,莫之致而致,向於互助之原則,以求達人類進化之目的矣。人類進化之目的為何?即孔子所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耶穌所謂「爾旨得成,在地若天」,此人類所希望,化現在之痛苦世界而為極樂之天堂者是也。近代文明進步,以日加速,最後之百年已勝於以前之千年,而最後之十年又勝已往之百年,如此遞推,太平之世當在不遠。乃至達文氏發明物種進化之物競天擇原則後,而學者多以為仁義道德皆屬虛無,而爭競生存乃為實際,幾欲以物種之原則而施之于人類之進化,而不知此為人類已過之階級,而人類今日之進化已超出物種原則之上矣。此「行之非艱,而知之惟艱」,進化論可為鐵證者十也。

  倘仍有不信吾「行易知難」之說者,請細味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此「可」字當作「能」解。可知古之聖人亦嘗見及,惜其語焉不詳,故後人忽之,遂致漸入迷途,一往不返,深信「知之非艱,行之惟艱」之說,其流毒之烈,有致亡國滅種者,可不懼哉!中國、印度、安南、高麗等國之人,即信此說最篤者也。日本人亦信之,惟尚未深,故猶能維新改制而致富強也。歐美之人,則吾向未聞有信此說者。當此書第一版付梓之夕,適杜威博士至滬,予特以此質證之。博士曰:「吾歐美之人,只知『知之為難』耳,未聞『行之為難』也。」又有某工學博士為予言曰,彼初進工學校,有教師引一事實以教「知難行易」,謂有某家水管偶生窒礙,家主即雇工匠為之修理。工匠一至,不過舉手之勞,而水管即複回原狀。而家主叩以工值幾何,工匠曰:「五十元零四角。」家主曰:「此舉手之勞,我亦能為之,何索值之奢而零星也?何以不五十元,不五十一元,而獨五十元零四角何為者?」工匠曰:「五十元者,我知識之值也;四角者,我勞力之值也。如君今欲自為之,我可取消我勞力之值,而只索知識之值耳。」家主啞然失笑,而照索給之。此足見「行易知難」,歐美已成為常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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