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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參軍黃牒跋尾


  西昌劉氏,素號簪纓家,由宋治平元年至鹹淳十年,擢第奉常者八人,與鄉闈之貢者又二十九人。其諱在中字伯正者,凡四被薦送,方登建炎二年進士第,授文林郎、求州錄事參軍。此蓋其九月所受黃敕也。

  宋舊制,告與敕,多兼給。思陵以建炎元年五月一日即位于應天府,戎馬紛紜,庶事草創,其月十七日,始詔文武官,自太中大夫正任觀察使以上,並命辭給告,餘則令吏部具鈔降敕,則當時給敕者頗眾,不特初入官令錄而已。後因臣僚奏請,洊詔已給敕官俟法物成時,逐等依舊給告,則三年三月九日也。

  牒後所書「中太夫守右丞朱」,「中大夫守左丞顏」,而不著其名。朱名勝非,諡忠靖。顏則名岐。蓋元年十一月,思陵注蹕惟揚,越十日,擢岐與許景衡為尚書左右丞。二年五月十三日,景衡罷,而勝非代其位。以月日較之,必知其為二人矣。又書「正議大夫守右僕射」,而不著其名氏,當是黃潛善無疑。或謂為李綱,殆非也。綱自元年七月五日,自右僕射升左僕射。潛善從門下侍郎為右僕射,是月綱即出提舉洞霄宮。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潛善始拜左相。此牒給於是歲之九月,其以右僕射系銜,非潛善而何?職事銜之上,三人者並加「守」字。凡階高而官卑者稱「行」,階卑而官高者稱「守」,官階同則無之,此猶循唐制也。

  嗚呼,潛善主和誤國,真奸臣之雄,不足汙君子齒頰。岐亦小人,力党張邦昌,詆綱為金人所惡,不可使秉鈞軸,章至五上而不愧。唯勝非差強人意,律以《春秋》責備之義,亦有不得免焉。區區貴富能幾何?乃無所忌憚,至於如此。墓骨已朽,覽其官氏,人猶指議之,有憤惋不平之氣,果何為者哉?

  參軍八世從孫職方郎中嵩,出此于破壞之餘,潢飾以成卷軸。然自宋迄今,已曆二百四十又五年矣。宋之取士,用辰、戌、醜、未年。建炎二年屬戊申,其秋親試進士,賜李易以下四百五十人及第,出身有差。蓋元年丁未,翠華出幸江南,故無暇及之爾。因並書之,以解讀者之疑雲。洪武五年冬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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