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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六十五 序二


  ▼送李公明序

  治平四年夏,龍圖閣直學士、工部尚書兼侍讀李公公明得謝於朝,以太子少保致仕。故事,告老者不復謝辭,徑歸其家。天子謂公明曆事四朝,清慎公方,進退以禮,不可與它臣比,特召入對,賜之坐,慰勞久之。又特置餞宴於資善堂,唯講讀之官及記起居者凡七人得與焉。比終宴,天子六遣使者存問勸侑,加賜白金禦茶,給優俸。又詔以梓宮在殯,不欲自為詩,凡與宴之官,皆命賦詩,以寵其行,仍別錄一通以聞。自前世稱告老而榮者,莫若漢二疏。當是時,宣帝不過賜之二十金而已,未聞有恩禮若今之盛者也。

  嗚呼!天子之安養耆壽,優崇有德,勤厚周密,誠古今所未有也。公明少為丞相子,長為台閣顯官,迨今老而去位,耳目聰明,手足輕利。諸子為九卿牧守,而性皆孝謹。洛陽佳園宅,此數者又二疏所不能備也。然則公明福祿完美,顯榮光大,亦古今所未有也。先皇帝時,公明數求致仕,未之得。光嘗侍坐,從容請曰:「兄年雖七十,而康寧如是,獨不可強為天子少留邪?」公明曰:「所貴於致仕者,欲及其身之無恙,自樂於鄉黨耳。必待不任朝謁,輿疾而歸,是不得已,豈止足之謂邪?」

  光忻然服其言,益知賢者所存,固非庸人所能及也。昔先子登進士第,先相國為舉首,故光於公明,兄弟行也。資善之會,光以新去經席,不得與焉。于其行也,僚友複設祖道供張於西郊,光又以禦史之職不得與焉,其恨恨可言邪!故聊序其事以為別。從表弟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涑水司馬光序。

  ▼投壺新格序

  《傳》曰:「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君子學道從政,勤勞罷倦,必從宴息,以養志遊神,故可久也。蕩而無度,將以自敗。故聖人制禮以為之節,因以合朋友之和,飾賓主之歡,且寓其教焉。夫投壺細事,遊戲之類,而聖人取之以為禮,用諸卿党,用諸邦國,其故何哉?鄭康成曰:「投壺,射之細也。古者君子射以觀德,為惎平體正,端壹審固,然後能中故也。」蓋投壺亦猶是矣。夫審度於此,而取中於彼,仁道存焉;疑畏則疏,惰慢則失,義方象焉;左右前卻,過分則差,中庸著焉;得十失二,成功盡棄,誡慎明焉。是故投壺可以治心,可以修身,可以為國,可以觀人。何以言之?夫投壺者,不使之過,亦不使之不及,所以為中也;不使之偏頗流散,所以為正也。中正,道之根柢也。

  聖人作禮樂,修刑政,立教化,垂典謨,凡所施為,不啻萬端,要在納民心於中正而已。然難得而制者,無若人之心也。自非大賢,守道敦固,則放蕩傾移,無所不至,求諸少選,且不可得。是故聖人廣為之術以求之,《投壺》與其一焉。觀夫臨壺荷矢之際,性無粗密,莫不聳然恭謹,志存中正,雖不能久,可以習焉,豈非治心之道歟?一矢之失,猶一行之虧也,豈非修身之道歟?兢兢業業,慎終如始,豈非為國之道歟?君子之為之也,確然不動其心,儼然不改其容,未得之而不懾,既得之而不驕。小人為之也,俯身引臂,挾巧取奇,苟得而無愧,豈非觀人之道歟?由是言之,聖人取以為禮,宜矣。

  彼博弈者,以詭譎相高,以殘賊相勝,孔子猶曰「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為之猶賢乎已」,況投壺者,又可鄙略而輕廢哉!古者壺矢之制,揖遜之容,今雖闕焉,然其遺風餘象,猶仿佛也。世傳《投壺格圖》,皆以奇儁難得者為右,是亦投瓊鬮之類耳,非古禮之本意也。餘今更定新格,增損舊圖,以精密者為右,偶中者為下,使夫用機徼幸者無所措其手焉。壺口徑三寸,耳徑一寸,高一尺,實以小豆。壺去席二箭半。箭十有二枚,長二尺有四寸。以全壺不失者為賢。苟不能全,則積算先滿百二十者勝,後者負;俱滿,則餘算多者勝,少者負。為圖列之左方,並各釋其旨意焉。

  有初箭十算〔首箭中者,君子作事謀始,以其能慎始,故賞之。第二箭以下,連中不絕者,皆五算。若一箭不中,次箭皆為散箭。其違中內有貫耳及驍者,其箭別計。假若有初箭仍貫耳,則二十算是也。《舊圖》初箭一籌,其決每箭加二籌,盡四箭而止,甚非勸功之道。今自二箭以下,連中不絕者,皆賞之,所以勉人於不解也。〕

  全壺無算〔無算者,不以耦之,算數多少皆勝之也。若兩人俱全,則複計其餘算,以決勝負。夫為山九仞,功虧一簣,全壺實難,故君子貴之。〕

  有終十五算〔末,箭中也。「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故《比》之有初,又加五算也。〕

  散箭一算貫耳十算〔耳小於口而能中之,是其用心愈精,故賞之。〕

  驍箭十算〔亦謂之驍,皆俊猛意也。謂投而不中,箭激反躍,捷而得之,複投而中者也。為其已失而復得之不遠,複善補過者也,故賞之。若複投而貫耳者,其算別計;複投而不中者,廢之。〕

  敗壺不問已有之算皆負〔謂十二箭皆不中,大無功也。若兩人皆敗,則亦計餘算以決勝負。〕

  橫耳〔謂箭橫加耳上,舊五十籌。〕
  橫壺〔橫加壺口,舊四十籌。〕
  皆依常算無賞〔偶然而橫非投者工何足以賞若為後箭所擊而墜地者與不中同〕

  倚竿〔箭斜倚壺口中,舊十五籌。〕
  龍首〔倚竿正箭首正向已者,舊十八籌。〕
  龍尾〔倚竿而箭羽正向己者,舊十五籌。〕
  狼壺〔轉旋口上而成倚竿者,舊十四籌。〕
  帶劍〔貫耳不至地者,舊十五籌。〕
  耳倚竿〔舊十五籌。〕
  皆廢其算〔傾斜險詖,不在於善,而《舊圖》以為奇箭,多與之筭,甚無謂也。今廢其算,所以罰之,然亦異於不中者,故于連中全壺皆得通數。若為後箭所擊,及自墜壺若耳中者,複計其筭,墜地者與不中同矣。〕

  倒中〔舊百二十籌〕
  倒耳〔舊不門,籌數並滿。〕
  壺中之筭盡廢之〔顛倒反復,惡之大者,奈何為上賞?今盡廢其筭,所以明逆順之道。〕

  ▼呂獻可章奏集序

  歐陽觀文有言:「士學古懷道者仕于時,不得為宰相,必為諫官。諫官與宰相等,坐乎廟堂之上,與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立乎殿陛之前,與天子爭是非者,諫官也。宰相九卿而下失職者,受責於有司;諫官失職者,取譏于君子。有司之法行乎一時,君子之譏,著之策書而昭明,垂之百世而不泯。」誠哉是言也。然士之居其任,果能不失職者,亦鮮矣。獻可為台諫官,前後凡若干年,遇黜者三,皆以彈奏執政,確切不已。天子重傷大臣意,不得已而黜之,其直聲赫然,振動天下。自餘百官之愆違,政事之闕失,苟與之同時,無強弱大小,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如獻可者,於其職業,可謂無所愧負矣。古之人稱死而不朽者,如「臧文仲既沒,其言立」是也。

  然文仲之言,傳於今者無幾,蓋時人不能存錄,遂使遺逸,豈不惜哉!光於獻可,忝備僚友,獻可平生造膝之言,固不可得而聞。今既沒,其子由庚等搜求章奏遺稿,得二百餘篇,光請而序之,俾後之人察其言足以知獻可之心。然則獻可身雖沒,其心長存也。嗚呼!獻可以直道自立,終始無缺,而官止于諫議大夫,年止於五十八。彼不以其道得者,或位極將相,壽及胡耇。從愚者視之,則可為憤邑;從賢者視之,以此況彼,所得所失,孰為多少邪?後之人得是書者,宜寶蓄之。當官事君,苟能効其一二,斯為偉人矣。

  熙寧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司馬光序。

  ▼劉道原十國紀年序

  皇祐初,光為貢院屬官。時有詔,士能講解經義者,聽別奏名,應詔者數十人。趙周翰為侍講、知貢舉,問以《春秋》《禮記》大義,其中一人所對最精詳,先具注疏,次引先儒異說,末以已意論而斷之,凡二十問,所對皆然。主司驚異,擢為第一。及發糊名,乃進士劉恕,年十八矣。光以是慕重之,始與相識。道原乃其字也。道原是歲賦詩論策亦入高等。殿試不中格,更下國子監試講經,複第一。釋褐巨鹿主簿、和川令。陸介夫為廣西帥,奏掌機宜。前世史自太史公所記,下至周顯德之末,簡策極博,而於科舉非所急,故近歲學者多不讀,鮮有能道之者。

  獨道原篤好之。為人強記,紀傳之外,閭裡所錄,私記雜說,無所不覽。坐聽其談,袞袞無窮,上下數千載間,細大之事如指掌,皆有稽據可考驗,令人不覺心服。英宗皇帝雅好稽古,欲遍觀前世行事得失,以為高抬貴手。光承乏侍臣,嘗從容奏:「舊史文繁,自布衣之士鮮能該通。況天子一日萬機,誠無暇周覽。乞自戰國以還,訖於顯德,凡開國家之興衰,系眾庶之休戚,善可為法,惡可為戒者,詮次為《編年》一書,刪其浮長之辭,庶於奏禦差便。」上甚喜。尋詔光編次歷代君臣事,仍謂光曰:「卿自擇館閣英才共修之。」光對曰:「館閣文學之士誠多,至於專精史學,臣未得而知者,唯和川令劉恕一人而已。」

  上曰:「善。」退即奏召之,與共修書。凡數年,史事之紛錯難治者,則以諉之,光蒙成而已。今上即位,更命其書曰《資治通鑒》。王介甫與道原有舊,深愛其才。熙寧中,介甫參大政,欲引道原修三司條例,道原固辭以不習金穀之事,因言:「天子方屬公以政事,宜恢張堯、舜之道,以佐明主,不應以財用為先。」介甫雖不能用,亦未之怒。道原每見之,輒盡誠規益。及呂獻可得罪知鄧州,道原往見介甫曰:「公所以致人言,蓋亦有所未思。」因為條陳所更法令不合眾心者,宜複其舊,則議論自息。介甫大怒,遂與之絕。未幾,光出知永興軍。

  道原曰:「我以直道忤執政,今官長複去,我何以自安?且吾親老,不可久留京師。」即奏乞監南康軍酒,得之。光尋判西京留台,奏遷書局於洛陽。後數年,道原奏請身詣光議修書事,朝廷許之。道原水陸行數千里至洛陽,自言比氣羸憊,必病且死,恐不復再見。留數月而歸。未至家,遭母喪,俄得風疾,右手足偏廢,伏枕再期,痛苦備至。每呻吟之隙,輒取書修之。病益篤,乃束書歸之局中。

  以元豐元年九月戊戍終,官至秘書丞,年止四十七。

  嗟乎!以道原之耿介,其不容於人,齟齬以沒固宜,天何為複病而夭之邪?此益使人痛惋惝怳而不能忘者也。道原嗜學,方其讀書,家人呼之食,至羹炙冷而不顧,夜則臥思古今,或不寐達旦。在和川,嘗以公事適野,見劉聰太宰劉雄碑,知嘉平五年始改建元,正舊史之失。在洛陽,與光偕如萬安山,道旁有碑,讀之,乃五代列將,人所不稱道者,道原即能言其行事始終,歸驗于舊史,信然。宋次道知亳州,家多書,道原枉道就借觀之。次道日具酒饌為主人禮,道原曰:「此非吾所為來也,殊廢吾事,願悉撤去。」獨閉閣晝夜讀且抄,留旬日,盡其書而去,目為之翳。道原致疾,亦由學之苦邪?方介甫用事,呼吸成禍福,凡有施置,舉天下莫能奪。高論之士,始異而終附之,面譽而背毀之,口是而心非之者,比肩是也。

  道原獨奮厲不顧,直指其事,是曰是,非曰非。或面刺介甫,至變色如鐵。或稠人廣坐,介甫之人滿側,道原公議其得失,無所隱。惡之者側目,愛之者寒心,至掩耳起避之,而道原曾不以為意。見質厚者親之如兄弟,奸謟者疾之如讎,用是困窮而終不悔,此誠人之所難也。昔申棖以多欲不得為剛,微生高以乞醯不得為直,如道原者,可以為剛直之士乎?

  道原家貧,至無以給旨甘,一毫不妄取於人。其自洛陽南歸也,時已十月,無寒具,光以衣襪一二事及舊貂褥贐之,固辭,強與之,行及穎州,悉封而返之。于光而不受,于它人可知矣。尤不信浮屠說,以為必無是事,曰:「人如居逆旅,一物不可乏,去則盡棄之矣,豈得齎以自隨哉!」可謂知之明而決之勇矣。

  道原好讀書,志欲籠絡宇宙而無所遺,不幸早夭。其成者《十國紀年》四十二卷,《包羲至周厲王疑年譜》、《共和至熙寧年略譜》各一卷,《資治通鑒外紀》十卷,余皆未成。其成者亦未以傳人,曰:「今柳芳唐曆本皆不同,由芳書未成而傳之故也。」期於瞑目然後傳。病亟,猶汲汲借人書以參校己之書,是正其失。氣垂盡,乃口授其子羲仲為書屬光,使撰埋銘及十國紀年序,且曰:「始欲諸國各作百官及藩鎮表,未能就,幸於序中言之。」

  光不為人撰銘文已累年,所拒且數十家,非不知道原托我之厚,而不獲承命,悲愧尤深。故序平生所知道原之美,附於其書,以傳來世。

  道原自言其先萬年人,六世祖度,唐末明經及第,為臨川令,卒官,遇亂不能歸,遂葬高安,因家焉。南唐以高安為筠州,今為筠州人。父渙,字凝之,進士及第,為潁上令,不能屈節事上官,年五十棄官,家廬山之陽,且三十年矣。人服其高,歐陽永叔作廬山高以美之。今為屯田員外郎致仕雲。

  ▼洛陽耆英會序

  昔白樂天在洛,與高年者八人游,時人慕之,為《九老圖》傳於世。宋興,洛中諸公繼而為之者凡再矣,皆圖形普明僧舍。普明,樂天之故第也。

  元豐中,文潞公留守西都,韓國富公納政在裡第,自余士大夫以老自逸於洛者,于時為多。潞公謂韓公曰:「凡所為慕于樂天者,以其志趣高逸也,奚必數與地之襲焉。」一旦,悉集士大夫老而賢者于韓公之第,置酒相樂,賓主凡十有一人。既而圖形妙覺僧舍,時人謂之「洛陽耆英會」。

  孔子曰「好賢如緇衣」,取其敝又改為,樂善無厭也。

  二公寅亮三朝,為國元老,入贊萬機,出綏四方,上則固社稷,尊宗廟,下則熙百工,和萬民。天子心腹,股肱耳目,天下所取安,所取平。其勳業閎大顯融,豈樂天所能庶幾?然猶慕効樂天所為,汲汲如恐不及,豈非樂善無厭者與?又洛中舊俗,燕私相聚,尚齒不尚官。自樂天之會已然,是日複行之,斯乃風化之本,可頌也。宣徽王公方留守北都,聞之,以書請於潞公曰:「某亦家洛,位與年不居數客之後,顧以官守,不得執卮酒在坐席,良以為恨。願寓名其間,幸無我遺。」其為諸公嘉羨如此。

  光未及七十,用狄監、盧尹故事,亦預於會。潞公命光序其事,不敢辭。

  時五年正月壬辰。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太中大夫、提舉崇福宮司馬光序。

  開府儀同三司、守司徒、武甯軍節度使致仕、韓國公富弼,字彥國,年七十九。
  河東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尉、判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潞國公文彥博,字寬夫,年七十七。
  司封郎中致仕席汝言,字君從,年七十七。
  太常少卿致仕王尚恭,字安之,年七十六。
  太常少卿致仕趙丙,字南正,年七十五。
  秘書監致仕劉幾,字伯壽,年七十五。
  衛州防禦使致仕馮行己,字肅之,年七十五。
  太中大夫、充天章閣待制、提舉崇福宮楚建中,字正叔,年七十三。
  司農少卿致仕王慎言,字不疑,年七十二。
  太中大夫、提舉崇福宮張問,字昌言,年七十。
  龍圖閣直學士、通議大夫、提舉崇福宮張壽,字景元,年七十。

  ▼序賻禮

  名以位顯,行由學成,此禮之常。若夫身處草野,未嘗從學,志在為善,不求聲利,此則尤可尚也。近世史氏專取高官為之傳,故閭閻之善人莫之聞。喪禮之廢壞久矣,而民間為甚。至有初喪,親賓各具酒肉,聚於其家,與主人同醉飽者,有以鼓樂導喪車者,有因喪納婦者,相習為常,恬不知怪。

  醫助教劉太居親喪,獨不飲酒食肉,終三年。此乃今士大夫所難能也。其弟永一,尤孝友,廉謹過人。于熙甯初,巫咸水入夏縣城,民溺死者以百數,永一執竿立門首,他人物流入門者,輒擿出之。有僧寓錢數萬於其室,居無何,僧自經死,永一遽詣縣自陳,請以錢歸其弟子。鄉人負其債久不償者,永一輒毀劵以愧其心。其行事類如此。有周文粲者,其兄嗜酒,仰文粲為生。兄或時酗,驅文粲,其鄰人不平而唁之,文粲怒曰:「吾兄未嘗歐我,汝何離間吾兄弟也?」有蘇慶文者,事繼母以孝聞,常語其婦曰:「汝事吾母,小不謹必逐汝。」繼母少寡而無子,由是安其室終身。

  元豐中,朝廷修景靈宮,調天下畫工詣京師。事畢,有詔選試其優者,留翰林授官祿。有台亨者,名第一,以父老固辭,歸養於田裡。此五人與餘同縣,故餘得而知之。悲夫!天下布衣之士,刻志厲行而人莫知者,可勝數哉!始太之喪其父也,余兄弟賻以千錢,且為書致之曰:「《禮》,凡有喪,它人助之,珠玉曰含,車馬曰賵,貨財曰賻,衣服曰襚。今物雖薄,欲人之可繼也。」久之,太請刻其書于石,曰:「鄉也,鄉人不知有賻禮,自太父之喪,鄉人稍稍行之。太欲廣其傳,由吾鄉以及鄰縣,由鄰縣以達四方,使民間皆去弊俗而入於禮,豈小補哉!」餘益美其志,因諭之曰:「是書不足刻。」余竊慕君子樂道人之善,請書若兄弟及周文粲、蘇慶文、台亨所為,以傳於世,庶幾使為善者不以隱微而自懈焉。

  元豐六年十一月壬寅朔,涑水迂叟序。

  ▼河南志序

  周官有職方、土訓、誦訓之職,掌道四方九州之事物,以詔王知其利害。後世學者為書以述地理,亦其遺法也。唐麗正殿直學士韋述為兩京記,近故龍圖閣直學士宋君敏求字次道,演之為河南、長安志。凡其廢興遷徙,及宮室、城郭、坊市、第舍、縣鎮、鄉里、山川、津梁、亭驛、廟寺、陵墓之名數,與古先之遺跡、人物之俊秀、守令之良能、花卉之殊尤,無不備載。考諸韋記,其詳不啻十餘倍,開編粲然,如指諸掌,其博物之書也。次道性嗜學,先正宣獻公蓄書三萬卷,次道自毀齒至於白首,從事其間,未嘗一日舍置。故其見聞博洽,當時罕倫。又閑習國家故事,公私有疑,鹹往質焉。

  又喜著書,如唐書、仁宗實錄、國史會要、集注史記之類,與眾共之,或專修而未成者,皆不計外,其手自繤述已成者凡四百五十卷。蓋昔人所著未有若此其多也。次道既沒,太尉潞公留守西京,其子慶曾等奉河南志以請於公曰:「先人昔嘗佐此府,敘其事尤詳,惜其傳於世者甚鮮,願因公刻印以廣之。豈徒先人蒙不朽之賜於泉壤,抑亦使四方之人未嘗至洛者,得之如遊處已熟;後世聞今日洛都之盛者,得之如身逢目睹也。幸公留意。」公從之,且命光為之序。光于次道友人也,烏敢以固陋而辭?

  時元豐六年二月戊辰,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司馬光序。

  ▼故相國龐公清風集略後序

  公之勳業治行,范景仁所為《清風集敘》言之精矣。公性喜詩,雖相府機務之繁,邊庭軍旅之急,未嘗一日置不為。凡所以怡神養志,及逢時值事,一寓之於詩。其高深閎遠之趣,固非庸淺所可及。至於用事精當,偶對的切,雖古人能者,殆無以過。及疾亟,光時為諫官,有謁禁,走手啟參候,公猶錄詩十餘篇相示,手注其後曰:「欲令吾弟知老夫病中尚有此意思耳。」字已慘澹難識,後數日而薨。

  向者嗣子某,字懋賢,已集其文為五十卷。既而以文字之多,懼世人傳者不能廣也,又選詩之尤善者凡千篇,為十卷,命曰《清風集略》,刻板摹之,命光繼敘其事。嗚呼!公之善在人者,旁施四海,後垂無窮,如詩乃公之餘事耳。懋賢猶務其傳,勤勤恐不逮,況其大者乎?公之積慶,宜有繼哉!

  時年月日,門人涑水司馬光敘。

  ▼百官表總序

  四海至廣,雖聖人不能獨治;萬機至眾,雖聖人不能遍知。是故設官以分其事,量能而授之任。自生民以來,有國家者莫之能易也。唐虞夏商尚矣,《周官》具存,粲然大僃。降及秦漢,迄于隋唐,雖不能如三代之粹美,然上下相維,皆有條緒。孔子稱「惟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又曰:「必也正名乎!」名之宜正者,無若百官。

  唐初,職事官有六省、一台、九寺、三監、十六衛、十率府之屬,其外又有勳官、散官。勳官以賞戰功,散官以褒勤舊,故必折馘執俘,然後進階,以其不可妄得,故當時人以為榮。及高宗東封,武后預政,求媚於眾,始有況階,自是品秩浸訛,朱紫日繁矣。肅宗之後,四方糜沸,兵革不息,財力屈竭,勳官不足以勸武功,府不足以募戰士,遂並職事官通用為賞,不復選材,無所愛吝。將帥出征者,皆給空名告身,自開府至郎將,聽臨事注名。後又聽以信牒授人,有至異姓王者。於是金帛重而官爵輕矣。

  或以大將軍告身才易一醉,其濫如此。重以藩方跋扈,朝廷畏之,窮極褒寵,苟求姑息,遂有朝編卒伍,暮擁節旄,夕解緹衣,旦紆公袞者矣。流及五代,等衰益紊。三公端揆之貴,施於軍校;衣紫執象之榮,被于胥史。名器之亂,無此為甚。大宋受命,承其餘弊,方綱紀大基,未暇厘正,故台、省、寺、監、衛、率之官,止以辨班列之崇卑,制廩祿之厚薄,多無職業。其所謂官者,乃古之爵也;所謂差遣者,乃古之官也;所謂職者,乃古之加官也。自余功臣、檢校官、散官、階、勳、爵邑,徒為煩文,人不復貴。凡朝廷所以鼓舞群倫,緝熙庶績者,曰官、曰差遣、曰職而已。于三者之中,複有名同實具,交錯難知,又遷徙去來,常無虛日。欲觀其大略,故自建隆以來,文官知雜禦史以上,武官閣門使以上,內臣押班以上,遷除黜免。刪其煩冗,存其要實,以倫類相從,以先後相次,為《百官公卿表》雲。

  ▼故樞密直學士薛公〔諱田〕詩集序

  楊子《法言》曰:「言,心聲也;書,心畫也。聲畫之美者無如文,文之精者無如詩。詩者,志之所之也。」然則觀其詩,其人之心可見矣。今之親沒,則畫像而事之。畫像,外貌也,豈若詩之見其中心哉!故樞密直學士贈太尉薛公,以文學政事顯于真宗、仁宗之際,其所施設,見於國史及宋宣獻公所為神道碑,此不詳書。

  公既薨五十餘年,少子中散大夫致仕某,集公詩二百二章以授光,俾之撰序,且為之名。昔先人為郫尉,公為轉運使,知待甚厚,薦之於朝。光雖不肖,其敢忘諸?是以雖不文,不敢辭。謹按薛氏自姚秦以來,世有偉人,位公卿將相,行能功業,光照簡冊,號稱甲族,迄於今不衰,豈非河汾勝氣,獨鐘於一門乎?然而枝葉因遊宦多散之四方,惟公一族留不去,猶居河東,請名之曰《河汾集》。庶子子孫孫繼公之志,常保守奉事,則而象之,以傳慶於無窮也。

  元豐八年三月丁未,涑水司馬光序。

  ▼趙朝議〔丙,字南正〕文稿序

  在心為志,發口為言。言之美者為文,文之美者為詩。如鼓鐘者聲必聞於外,灼龜者兆必見於表。玉藴石而山木茂,珠居淵而岸草榮,皆物理自然,雖欲揜之,不可得己。朝議大夫致仕趙君南正善屬文,尤嗜為詩。自初仕至歸者,聚其稿凡十四編。一旦走僕負之,以書屬光為之序。

  光實何人,克膺茲任?然嘗聞同僚楚正叔之言曰:「予與南正同登進士第,又同居穎陽,熟其為人。其清白耿介,它人殆難能也。」今閱其文稿,味其言,求其志,乃知正叔信不我欺,而南正所守良可尚也。噫!世人有得《南正文稿》而觀之,雖未之識,如自少至老,日與之遊矣。元豐七年三月十一日丁未,涑水司馬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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