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司馬光 > 司馬光文集2 | 上頁 下頁
乞令三省諸司無條方用例白劄子


  〔元祐元年上〕

  勘會舊例,只是前官所行,或是或非,豈足永為後法?近歲三省及百司多用例破條,諸色人亦多於條外攀援體例,希求恩澤。欲令今後凡有正條者,並須依條,無條方許用例。前例若是,所當遵行;前例若非,即宜厘革。只委本省六曹本司長官相度理道,與奪批判。所貴向去漸除弊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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