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司馬光 > 司馬光文集2 | 上頁 下頁
上聽斷書


  〔治平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上〕

  月日,具位臣光昧死再拜上書皇帝陛下:臣材識駑鈍,陛下過聽,擢備憲司。臣夙夜盡心,以思厥職,隕首捐軀,無足為報。竊見近歲以來,政府言職,迭相攻毀,分為兩朋,有如讎敵。所以然者,蓋由人臣各務逞其私志,互爭勝負,不顧已之是非。人主不忍違逆人情,兩加全護,不肯判其得失。是以群下紛紛,日鬥於前,而朝廷為之多事者也。臣伏見陛下天性聰明,仁孝恭儉,踐阼之初,孜孜求治,此誠堯舜之資,群生之福也。群臣幸得遭遇此時,不務將順聖德,紀綱治體,革政事之久弊,救百姓之疾苦,而各為私鬥,不知窮極,誠可罪也。臣聞人君之尊,與天地同體,以剛健為德,以重厚為威,照微當如日月,發言當如雷霆。昔漢武帝謂田蚡曰:「君除吏盡未?吾亦欲除吏。」又謂衛青曰:「郭解布衣,權至使將軍自言,此其家不貧。人君之言,若皆切當如此,群臣安得不畏服哉!」

  夫心知其非,而面徇其情,口順其說,依違兩可此最人君之大患也。今國家政事,未有不先經兩府相與商議,然後施行關防秘密,外人莫得而知。及詔令已下,台諫方得聞之。若事有未便,從而論列陛下還複下之兩府人之常情自非大賢誰肯以已之所謀為非,而以他人之言為是哉?必須排擯沮抑以為難從此人主之所以獨取拒諫之名,而大臣私得專權之便者也。

  臣愚伏望陛下自今應有臣僚上言朝廷闕失者,陛下當清心審慮,自以大公至正之道決之。若大臣所謀果是,不必顧恤言者;言者所陳果當,不必曲順大臣之意。位無高下,言無先後,惟是之從,又何紛紜之足患哉?必若其人等固有爭執者,陛下亦當再加審察,更以理道往返,與相詰難,以盡其情。果有可取,勿憚改為,若漢宣帝之于趙充國,則萬事無不當矣。必若理道是非顯然在目,而其人執迷文過,強很不已者,雖加罪黜,天下豈以為不可哉?如此,則豈惟事得其正,亦使威福之柄盡歸帝室矣。凡天下之事,是非未明,則不可不慎;是非既明,則在陛下決而行之。臣前日所謂惟道所在,斷之不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者,正謂此也。伏惟聖明,俯加裁察。臣光昧死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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