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司馬光 > 司馬光文集2 | 上頁 下頁 |
| 乞罷刺陝西義勇第三劄子 |
|
|
|
臣累日前方聞朝廷有指揮,令陝西路揀鄉村百姓充義勇。臣即時有奏劄子,言其非便。昨日又上殿具劄子,面有敷陳,奉聖旨,令送中書、樞密院商量。臣到中書、樞密院,方知此事擬議已久,敕下本路已近旬日。臣耳目疏淺,聞之後時,不能先事進言,是臣之罪。然臣聞之《易》曰:「不遠複,無祗悔,元吉。」《說命》曰:「無恥過作非。」今雖敕命已下,若追而止之,猶勝於遂行不顧,不可避反汗之嫌,而蹈迷複之凶也。百姓一經刺手,則終身羈縻,不得左右,人情畏憚,不言可知。康定年中揀差鄉弓手時,元不刺手,後至慶歷年中刺充保捷之時,富有之家猶得多用錢財,雇召壯健之人充替。今一切皆刺其手,則是十余萬無罪之人永充軍籍,不得複為平民。其為害民,尤甚于康定之時也。 臣竊料即今陝西之民,已狼狽驚擾,不聊生矣。若朝廷晏然坐而視之,曾不憫恤,使赤子嗷嗷,何所告訴?為民父母者,固當如是乎?古者國有大事,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蔔筮。今籍一路之民以為兵,可謂大事矣。而兩府之外,朝士大夫無一人知者。一旦敕書既下,急如星火,嚴如雷霆,誰暇問其端倪,況敢言其非也。臣以備位諫官,既聞之後,不可畏避死亡,不為陛下力言之。若又棄忽其言,不為改更,則是今後朝廷號令有過誤者,終不可複救也。如此,則恐非國家之福。臣愚伏望聖慈速降指揮下陝西路,其義勇且未得揀刺,別聽候朝廷指揮。然後博延卿士大夫,更熟議其可否。果然有利於國,無害于民,徐複行之,何晩之有?取進止。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