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司馬光 > 司馬光文集2 | 上頁 下頁
論儀鸞失火劄子


  〔嘉祐七年八月十一日上〕

  臣竊聞今月九日夜,大慶殿前儀鸞司房內失火,煙焰已起,燒及屋宇,側近守宿之人知覺差早,僅能救滅。或聞聖恩欲寬貸失火之人。竊以宮省之內,火禁不可不嚴,向使救之稍緩,為災不細。伏望選差不干礙官一員,子細檢定火發蹤由,委開封府依公盡理,根勘從初失火因依,應干係人等,嚴賜施行。所貴戒勵後人,不敢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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