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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六 議


  ▼不以卑臨尊議〔慶曆五年作〕

  《大傳》以為,武王克商,祀於牧室,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不以卑臨尊也。夫父子之間,譬猶天地之體殊,君臣之位絕,尊卑之分,天性自然。是以子雖為天子,無害父之尊;父雖為士子,不敢先之。人道之大倫,古今之通義也。武王纂紹前跡,登隆基緒,追尊先世,告成王業,蓋以推功歸美,崇戴前人,非謂身臨四海之尊,不可以諸侯為祖父也。竊謂記禮者深于聖人之旨失之。何則?太王、王季、文王追褒既盛,則太王之前,公劉、不窋之倫尚為以卑臨尊,未得謂之順也。然則追稱繼號,終已無窮,豈可行哉!

  謹案《武成》曰:「太王肇基王跡,王季其勤王家,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勳。」又《周頌》曰:「天作高山,太王荒之。」《大雅》曰:「維此王季,受祿無喪,奄有四方。」至言文王受命非一,不可悉著。然則周之王跡,肇于太王,茂于王季,成于文王,終於武王。武王既有四海,追思王跡之所由興,積功開業之艱難,是故推三世而王之,以明非已功,藉祖宗之餘烈也。聖人之志,昭晰若此,而謂之不欲以卑臨尊,其為失也大矣。且夫以太王之仁愛勤勞,王季之孝友光明,文王之布德行化,討叛懷柔,三分天下之諸侯而有其二,謙畏天命,不輯大勳,以授聖子。武王因累世之基,用既王之周,推已亡之商,而取天位,臨四海,朝諸侯,雖以中庸之君處之,猶不敢蓋其祖宗之勳,謂天祿由已而成,徒以私意追王祖宗,不使諸侯臨天子之尊而已,況于武王大聖,豈得爾哉?《泰誓》曰:「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夫武王歸美前人之意如此,追王之理豈不明與?

  ▼祔廟議〔嘉祐八年六月一日上〕

  《禮》,「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太祖之廟,萬世不毀,其餘昭穆盡則毀,示有終也。自漢已來,天子或起于布衣,以受命之初,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次,故或祀四世,或祀六世。其太祖以上之主,雖屬尊于太祖,親盡則遷。故漢元帝之世,太上廟主瘞於寢園;魏明帝之世,處士廟主遷於園邑。晉武帝祔廟,遷征西府君;惠帝祔廟,又遷豫章府君。自是以下,大抵過六世則遷其神主。蓋以太祖未正東向之位,故止祀三昭三穆;若太祖已正東向之位,則並三昭三穆為七世矣。唐高祖初立,祀四世,太宗增祀六世。及太宗祔廟,則遷洪農府君神主於夾室;高宗祔廟,又遷宣皇神主於夾室,皆祀六世,此前世之成法也。惟明皇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經見,難可依據。今若以太祖、太宗為一世,則大行皇帝祔廟之日,禧祖親盡,當遷於西夾室,祀三昭三穆,于先王典禮及近世之制,無不符合。太廟更不須添展一室。

  ▼配天議

  伏准中書劄子,翰林學士王珪及知制誥錢公輔等奏,季秋大饗明堂,以仁宗皇帝配神作主事,奉聖旨,令台諫及經筵臣寮與兩制、禮院同共再詳定聞奏者。朝廷以祖宗事重,不敢自專,博訪群臣,使各陳其意。臣等愚懵,不達古今,但據所聞正禮以對。至於取捨,系自聖明。竊以孝子之心,誰不欲尊其父者?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踰也。故祖已訓高宗曰:「祀無豐於昵。」孔子與孟懿子論孝,亦曰:「祭之以禮。」然則事親者不以數祭為孝,貴於得禮而已矣。

  《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商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先儒謂禘、郊、祖、宗,皆祭祀以配食也。禘謂祭昊天於圓丘也。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故《詩》曰:「思文後稷,克配彼天。」又《我將》:「祀文王於明堂」,此其證也。下此皆不見於經矣。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以是觀之,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啟土及造有區夏者,皆無配天之文。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帝、章帝,其德業非不美也,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孝經》曰:「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也,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尊其父以配天,然後為孝也。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五帝,此乃誤識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不可以為法也。景祐二年,仁宗詔禮官稽案典籍,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乃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五帝,亦未失古禮。

  今仁宗雖豐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食明堂,恐於祭法不合。又以人情言之,是絀祖而進父也。夏父弗忌躋僖公,先兄而後弟,孔子猶以為逆祀,書於《春秋》,況維祖而進父乎?必若此有之,不獨乖違典禮,恐亦非仁宗之意也。議者又欲以太祖及三宗迭配郊丘及明堂,臣等亦以為不可。何則?國家受天永命,傳祚萬世,若繼體守文之君皆得配天,則子孫將有無窮之數,與祖宗無別也。凡為國家者,制禮立法,必思萬世之規,不可專徇目前而已。臣等竊謂宜遵舊禮,以真宗配五帝於明堂,行之為便。

  ▼宗室襲封議

  〔時在學士院,朝廷以為非是。兩制議者各贖銅三十斤,禮部各追一官。〕

  臣等竊原聖人制禮之意,必使嫡長世世承襲者,所以重正統而絕爭端也。古者諸侯生立世子,死則襲爵,故令文稱諸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孫承嫡者傳襲。若無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孫;無嫡孫,以次立嫡子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孫。曾孫以下准此。皆為始薨之時應襲爵之人也。其無後者,則國除。自唐末以來,三公以下不復承襲。國朝故事,常封本宮最長者一人為國公。陛下以為非古,故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降敕節文,稱「宣祖、太祖、太宗之子,皆擇其後一人為宗,令世世封公,補環衛之官,以奉祭祀,不以服屬盡故殺其恩禮。」又稱「其非袒免親,更不賜名授官。」太常禮院手奏:「檢詳國朝近制,諸王之後,皆用本宮最長一人封公繼襲。今來新制,既言祖宗之子皆擇其後一人為宗,即與自來事體不同。本院參詳,合依《禮》令傳嫡承襲。閏十一月五日,奉聖旨,祖宗之子並濮國公,並令傳嫡襲封。所有見今諸宮院已封公者,令依舊,將來即更不襲封。」

  臣等詳觀兩次詔旨丁寧,皆欲以復古禮而垂正統也。今據禮院所定,諸王后合襲封人內,除越王曾孫世程、魯王孫宗肅、韓王孫宗繢、吳王孫宗絳並依禮令當傳襲外,其昭成太子、陳王、蔡王皆無後,國當除。宗保、仲郃、宗達以旁親繼襲,乃是朝廷特恩為之立後,紹封其國,於禮典亦無乖違。所有秦王之後,陳薦等欲立其庶曾孫克繼,韓忠彥等欲立其庶長孫承亮。楚王之後,陳薦等欲立其庶曾孫世逸,韓忠彥等欲立其庶長孫從式。魏王之後,眾禮官皆欲立其嫡孫同母弟宗惠。臣等看詳,三王見今自有正統,而承亮、從式、宗惠皆系旁支,若此三人襲三王之封,則子子孫孫常居環衛,世襲爵祿,與國無窮。其正統子孫,袒免以外,更不賜名授官。數世之後,降在皂隸。如此三人,何幸而封,正統何罪而絕?不惟與禮《令》之意乖違,亦非聖詔所謂為宗傳嫡者也。

  所以然者,蓋緣禮令據初薨之時定為嗣之人,今日於數世之後議當為後者,事體有殊,而專執令文,所以參差不合而異論紛紜也。臣等案忠彥等以為令文之制,與古稍異,若無嫡孫而有嫡曾孫,則舍曾孫而立嫡子母弟;若無母弟,又立庶子。以此知亦許推及旁支,常以親近者為先也。今令文稱無嫡孫同母弟則立庶孫,以禮典與《五服敕》言之,諸子之子,除嫡長外,皆為庶孫,既立庶孫,則當于諸旁庶孫內擇其長者一人立之。蓋王視庶孫恩親等也,庶孫比曾孫行尊而屬近也。臣等案令文皆約古禮為之,安有與古不同之理?借使不同,朝廷方憲章稽古,亦當舍令而從禮,豈可棄禮而就令也?

  況令文所謂「子孫承嫡者傳襲」,言嫡子嫡孫相繼不絕,雖經百世,皆應傳襲也。若不幸而絕,則有立嫡子同母弟以下之事,非謂有嫡曾孫舍之不立,而立嫡子之母弟也。晉庾純云:「古者所以重宗,諸侯世爵,士大夫世祿,防其爭競,故明其宗也。」吳商云:「按《禮》貴嫡重正,所以尊祖禰,繼世之正統也。夫受重者,不得以輕服服之,是以孫及曾元,其為後者皆服三年,受重故也。」王敞云:「君為祖三年,既為君而有父祖之喪者,謂父祖並有廢疾,不得受國,而已受位於曾祖者也。」范宣云:「嫡孫亡無後,則次子之後乃得傳重。」

  以此觀之,明嫡統不絕,則旁支無繼襲之道。然則令文所謂「子孫承嫡者傳襲,自嫡曾孫以下皆包之矣。所以更言若無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孫」者,嫌人無嫡子,即立嫡子之母弟,或嫡子有罪疾,並其嫡孫廢之故也。又言「曾孫以下准此」者,謂庶孫以上皆無,即立嫡曾孫之母弟,無母弟即立庶弟之類是也。若令文之意,但以行尊屬近者為嗣,則無嫡子便應立嫡子母弟及庶子,何為更立庶孫也?必若忠彥等所雲,則國家故事,取本宮最長者一人封公,已是行尊屬近之人,便當遵行,何必更有改作也?彼令文所指者,傳襲之人,五服敕所載者,喪服之制,事理各殊,豈可引喪服之庶孫,證傳襲之庶孫也?且造令之時,王公以下薨則傳襲,故必有立曾元者。今諸王之薨,已歷數世,乃更追議當為後之人,則不應舍正統而更取旁支也。今欲使合于古而適於今,則莫若自國初以來,於其人薨沒之時,定當為嗣者,以至於今日,則於《禮》令不失,而亦不離正統矣。

  案秦王以雍熙元年薨,于時嫡子德恭當立。德恭以景德三年卒,嫡長子承慶當立。承慶以寶元二年卒,無嫡子,有庶子六人,長曰克晤,先卒,無子,次曰克繼當立。楚王以某年薨,嫡長子惟敘當立。惟敘以大中祥符五年卒,嫡子從煦當立。從煦以慶曆五年卒,無嫡子,有庶子世逸一人當立。魏王以某年薨,無嫡子,有庶子三人,長曰允升,以某年卒,嫡子宗禮當立。宗禮以治平二年卒,嫡長子仲翹先卒,無子,次母弟仲髦亦先卒,次母弟仲蒼當立。以此考之,其當為後者,豈不明白矣。

  所有承選雖是德文之嫡子,其父元非嫡長,自不應承襲。蓋因今來承亮以庶孫得承襲,故使承選有辭。先王制禮,皆本諸天地,酌之人情,譬如四支百體,不可移也,移之則綱紀紛亂,爭端並興,於承選可以見其驗矣。臣等謹依古禮及令文,並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敕命、閏十一月五日聖旨指揮,檢詳屬籍,重行定奪到秦王之後,合以克繼襲封;楚王之後,合以世逸襲封;魏王之後,合以仲蒼襲封。其餘並如眾禮官議所定。

  ▼李僕射諡文恭議〔穆〕

  僕射稟秀美之氣,涵純壹之德,剛柔得中,華實兼茂。越自衡泌,奮飛天朝,回翔禁垣,遂贊大政。諮命不永,奄忽遷得。自時迄今,垂七十載,令問休暢,泱然未息,紳弁之士,流為美談。謹案《諡法》:「忠信接禮曰文,不懈於位曰恭。」夫事親盡誠,與人不欺,行有標的,言有規括,忠信接禮之謂矣。光輔神宗,億安四海,邁其懿德,倡率士民,不懈於位之謂矣。請諡曰文恭。

  ▼錢中令諡宣靖議〔若水〕

  令公仁惠足以布政,明智足以建功,清修足以服人,寬裕足以容眾。與物無競,執議甚堅。泊乎如淵,撓不可濁;介乎如石,重不可移。信尚德之君子,全節之正人也。而又講學不倦,好謀而成。文以美身,忠以贊國。謹案《諡法》:「善問周達曰宣,和德考眾曰靖。」令公論撰帝典,發揮聖政,使祖宗之烈,燭耀無窮,是不亦宣乎?關領樞機,謀謨帷幄,六師輯睦,夷夏又安,是不亦靖乎?請諡曰「宣靖」。

  ▼趙少傅諡僖質議〔禎〕

  少傅體和居厚,履恭涵壹,言必有物,動不進名。矯跡衡茅,濯羽雲漢,入贊樞極,出殿藩維。謹案《諡法》:「小心恭慎曰僖,言行相應曰質。」少傅內則造辟盡忠,外則騰章建畫,親昵有問,應以他言,可不謂僖乎?曆事三朝,始終一節,不賁飾以嘩眾,不激訐以高人,可不謂「質」乎?請諡曰「僖質。」

  ▼馮太尉諡勤威議〔守信〕

  昔者晉人不恭,敢距大邦,負固阻兵,趦趄不庭。太宗征之,霆駭風趨,狐狼之墟,化為樂都。混壹之勳,太尉與焉。獫狁孔熾,整居幽、冀,縱騎鳴弦,至於澶淵。真宗一麾,電卷雲披,剪其酋豪,馬潰麋逃,底寧之功,太尉在焉。天下既平,蜚遊不驚,符瑞充盈,登休薦成。和鸞四巡,萬乘星陳,東暨雲亭,西涉河汾,警蹕之清,太尉扈焉。白馬之河,漏為橫波;濟澤之阿,閭殫可歌。隕林僕竹,薪石相屬,淵吐其陸,莓莓衍沃,堤防之勞,太尉重焉。謹案《諡法》:「能修其官曰勤,猛以強果曰威。」跡其夙夜在公,臨敵剛決,榮祿昭融,令問始終,考於二法,可謂協矣。請諡曰「勤威」。

  ◎辯

  ▼性辯〔治平三年正月二十日作〕

  孟子以為人性善,其不善者,外物誘之也。荀子以為人性惡,其善者,聖人教之也。是皆得其一偏而遺其大體也。夫性者,人之所受於天以生者也,善與惡必兼有之。是故雖聖人不能無惡,雖愚人不能無善,其所受多少之間則殊矣。善至多而惡至少,則為聖人;惡至多而善至少,則為愚人;善惡相半,則為中人。聖人之惡不能勝其善,愚人之善不能勝其惡,不勝則從而亡矣。故曰:「惟上智與下愚不移。」雖然,不學則善日消而惡日滋,學焉則惡日消而善日滋,故曰:「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必曰聖人無惡,則安用學矣?必曰愚人無善,則安用教矣?譬之于田,稻粱藜莠相與滋生,善治田者,耘其藜莠而養其稻粱;不善治田者反之。善治性者,長其善而去其惡;不善治性者反之。

  孟子以為仁義禮智皆出乎性者也,是豈可謂之不然乎?然不知暴慢貪惑亦出乎性也,是知稻粱之生於田,而不知藜莠之亦生於田也。荀子以為「爭奪殘賊之心,人之所生而有也,不以師法禮義正之,則悖亂而不治」,是豈可謂之不然乎?然殊不知慈愛羞愧之心亦生而有也,是知藜莠之生於田,而不知稻粱之亦生於田也。故揚子以為人之性善惡混。混者,善惡雜處於身中之謂也,顧人擇而修之何如耳。修其善則為善人,修其惡則為惡人,斯理也,豈不曉然明白哉!如孟子之言,所謂長善者也;荀子之言,所謂去惡者也;揚子則兼之矣。韓文公解《揚子》之言,以為「始也混而今也善惡」,亦非知揚子者也。

  ▼情辯

  應幾有子,生十年而喪之,應幾悲哀甚,既而自諭曰:「是何益哉?昔者吾嘗聞於有道者矣,曰:『死而悲哀者,情也。死生有時,短長有命,知其物理之常,不足悲者,道也。故其始也,悲不自製,情勝道也;及其久也,悲日益衰,而理可以奪,道勝情也』。予常以為知言。」

  光辨之曰:「是非有道者之言也。夫情與道一體也,何嘗相離哉?始死而悲者,道當然也;久而寖衰者,亦道當然也。故始死而不悲,是豺狼也;悲而傷生,是忘親也。豺狼不可,忘親亦不可,是以聖人制服,日遠日輕,有時而除之。若此者非他,皆順人情而為之也。夫情者,水也,道者,防也;情者,馬也,道者,禦也。水不防,則泛溢蕩潏,無所不敗也;馬不禦,則騰突奔放,無所不之也。防之禦之,然後洋洋焉注夫海,駸駸焉就夫道。由是觀之,情與道何嘗交勝哉!」

  ◎銘

  ▼鐵界方銘〔景祐四年作〕

  質重精剛,端平直方。
  進退無私,法度攸資。
  燥濕不渝,寒暑不殊。
  立身踐道,是則是效。

  ▼劍銘〔並序〕

  或曰:「古者君子居常佩劍,以備不虞。今也無之,倉卒何恃焉?」應之曰:「君子恃道不恃劍。道不在焉,雖劍不去體,不能救其死。故苟得其道,則劍存可也,亡可也。」作《劍銘》云:

  昆吾之精,太阿之靈。
  深虞過防,卻除不祥。
  倏忽縱橫,萬夫莫當。
  用得其道,利器可保。
  道之不明,器無足憑。
  怙力棄常,匹夫以亡。
  敗德阻兵,國家以傾。
  逆不敵順,暴不犯仁。
  上以守國,下以全身。
  長鋏蕭蕭,七星照腰。
  不離於道,神鋒可銷。

  ▼盤水銘〔嘉祐七年二月一日作〕

  盤水之盈,止之則平。
  平而後清,清而後明。
  勿使小欹,小欹必傾。
  傾不可收,用毀其成。
  嗚呼奉之,可不兢兢。

  ▼四言銘〔熙寧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作〕

  聰明壯勇之謂「才」,
  忠信孝友之謂「行」,
  正直中和之謂「德」,
  深遠高大之謂「道」。

  ◎箴

  ▼勇箴〔景祐四年作〕

  何為而正?致誠則正。
  何為而勇?蹈正則勇。
  孟賁之材,心動則回。
  臨義不疑,嗚呼勇哉!

  ▼逸箴

  百仞之木,生本秋毫。
  德隳於惰,名立于勞。
  宴安之娛,窮乎一晝。
  德著名成,億年不朽。
  可貪非道,可愛非時。
  沒世無稱,君子恥之。
  昔在周公,作為無逸。
  大聖猶然,況非其匹。

  ▼友箴

  余何遊乎?余將遊聖之門,仁之裡。非聖不師,非仁不友,可乎?未可。不若遊眾人之場,聞善而遷,觀過而改。

  ◎頌

  ▼顏樂亭頌(並序)

  〔周翰,孔子四十七世孫,名宗翰。邦直,李清臣。子瞻,蘇軾也。〕

  孔子舊宅東北可百步有井,魯人以為昔顏氏之居也。周翰思其人,買其地,構亭其上,命曰「顏樂。」邦直為之銘,其言顏子之志盡矣,無以加矣。子瞻論韓子,以「在隱約而平寬」為哲人之細事,以為君子之于人,必於其小焉觀之。光謂韓子以三書扺宰相求官,與於襄陽書謂先達後進之士,互為前後以相推授,如市賈然,以求朝夕芻米僕賃之資,又好悅人以銘志而受其金。觀其文,知其志,其汲汲于富貴,戚戚於貧賤如此,彼又烏知顏子之所為哉?

  夫歲寒然後知松栢之後雕,士貧賤然後見其志,此固哲人之所難,故孔子稱之,而韓子以為細事,韓子能之乎?光實何人,敢評先賢之得失,聊因子瞻之言,申而盡之。頌曰:

  「貧而無怨難,顏子在陋巷,飲一瓢,食一簞,能固其守,不戚而安,此德之所以完。」

  ◎贊

  ▼河間獻王贊〔慶曆五年作〕

  周室衰,道德壞,五帝三王之文,飄淪散失,棄置不省。重以暴秦害聖典,疾格言,燔詩書,屠術士,稱禮樂者謂之狂惑,述仁義者謂之妖妄。必薙滅先聖之道,響絕跡盡,然後慊其志。雖有好古君子,心誦腹藏,壁扃岩鐍,濟秦之險以通於漢者,萬無一二。漢初,挾書之律尚存,久雖除之,亦未尊錄,謂之「餘事」而已。則我先王之道,焰焰其不熄者無幾矣。河間獻王生為帝子,幼為人君,是時列國諸侯苟不以宮室相高,狗馬相尚,則裒奸聚猾,僣逆妄圖。唯獻王厲節治身,愛古博雅,專以聖人法度遺落為憂,聚殘補缺,校實取正,得周官、左氏春秋、毛氏詩而立之。周禮者,周公之大典,毛氏言詩最密,左氏與春秋為表裡,三者不出,六藝不明。噫!微獻王,則六藝其遂曀乎?故其功烈至今賴之。

  且夫觀其人之所好,足以知其心。王侯貴人不好奢靡而喜書者固鮮矣;不喜浮辯之書而樂正道,知之明而信之篤,守之純而行之勤者,百無一二焉。武帝雖好儒,好其名而不知其實,慕其華而廢其質,是以好儒愈于文、景,而德業後之。景帝之子十有四人,栗太子廢,而獻王最長。向若遵大義,屬重器,用其德,施其志,必無神仙祠祀之煩,宮室觀游之費,窮兵黷武之勞,賦役轉輸之敝,宜其仁豐義洽,風移俗變,煥然帝王之治複還,其必賢于文、景遠矣。嗟乎!天實不欲禮樂復興邪?抑四海自不幸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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