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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與杜訢論祁公墓志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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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二年〉 修啟。秋涼,不審孝履何似?前於遞中辱書,所示志文今已撰了,為無得力人,遂托李學士送達。修愚鄙,辱正獻公知遇,不比他人。公之知人推獎,未有若修之勤者;修遇知己,未有若公知之深也。其論報之分,他事皆雲非公所欲,惟紀述盛德,可以盡門生故使之分。然以衰病,文字不工,不能次序萬分之一,此尤為愧恨也。然所紀事,皆錄實,有稽據,皆大節與人之所難者。其他常人所能者,在他人更無巨美,不可不書,於公為可略者,皆不暇書。〈如作提刑斷獄之類。〉然又不知尊意以為何如?苟見信,甚幸,或擇一真楷書而字畫不怪者書之,亦所以傳世易曉之意也。刻石了,多乞數本,為人來求者多。葬事知定十月,不知何人篆蓋?早了為善,昨禮院定諡曰正獻。〈清白守節曰貞,今曰正,避禦名,音同所改也。文賢有成曰獻,義兼文節,文正矣。〉知己今不可得,每臨公事,但知感涕爾。漸寒,侍親千萬節哀自愛。不宣。修再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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