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則徐 > 信及錄 | 上頁 下頁
英夷義律稟遵諭驅逐咽義吐回國等由


  (己亥四月初二日到)

  英咭唎國領事義律敬稟欽差大人、總督大人,為奉諭嚴催及查明稟覆事:

  三月二十九日,奉到鈞諭二道,情節皆悉。夫咽義吐一人,既已抗違天朝禁令,致幹驅逐,以後複又不遵守澳門西洋官數月嚴行之約束,擅載鴉片入澳,幸於西洋官拿獲,其罪實堪重責。遠職今奉憲諭,自當遵照,不肯稍為姑容,務令其人開行即去,並將下船日期稟報。至尚未繳鴉片之各躉船,遲延旬日,未及速至沙角,刻日繳清,其情令人痛恨。

  惟居省商人尚多,須人管理,而遠職又數日懷病,似難自行出口。前次既曾屢為諭飭嚴催,未能令船即行全到,此次特選諳悉躉船事務之人,昨經派令出口,親往各船,逐一轉行嚴催,務令即刻駛到繳清,俾全體面。遠職亦經而諭,如有一船不到,不准片刻安息也。

  至奉問之化記厘船,遠職尚未知來歷,亦已飭令該人出口時,即行查明,一一稟報,以憑轉稟二位大人也。謹此,稟赴欽差大人、總督大人台前,查察施行。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