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李劍農 > 中國近百年政治史 | 上頁 下頁 |
| 一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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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聯治運動中南方的陳炯明的叛孫 南方陳炯明的叛孫,約與北方第一次奉直戰爭同時;但它的醞釀,也是很久了的,我們應該從粵軍回粵時說起。 九月十日,桂系軍閥退出廣東時,那個七總裁的軍政府已經瓦解,莫榮新並且通電取消廣東自主;不久,廣西也取消自主。但自陳炯明的粵軍佔領廣州後,孫中山、伍廷芳、唐紹儀相繼回到廣州,重新掛起軍政府的招牌,於十二月一日通電宣告重開政務會議,並宣言北方如能以誠相見,仍可繼續和會,謀正當之解決。那個流離轉徙的非常國會也仍舊集會於廣東,此時的議員合計尚有二百二十餘人。(其中堅分子為舊國民黨系的最左派,所謂照霞樓派是也,合計不過數十人。餘則以民國八年用候補當選人補足法定人數之新補議員為多。政學系及吳景濂系之中間派議員大都皆已散去。) 不過,此時軍政府勢力所及的地方僅有廣東一省,(廣西尚在桂系手中,已投降直系。湖南已別樹自治的旗幟。四川熊克武失位,劉湘當政,也宣告自治。貴州盧濤逐去劉顯世,雖宣言與西南各省一致,但所謂一致者,一致不服從北政府而已,對於廣東軍政府也無關係。雲南的唐繼堯表示與中山合作,但在十年二月七日即被顧品珍所逐。)實際只能算是廣東的軍政府;前此的七總裁,此時本只有四人了,唐繼堯被逐後,又只剩了三人(唐紹儀與中山意見不合,未常任職,實際只有二人)。外交團從前對於關稅餘款,本已劃出一部分交南方軍政府支用,現在看見軍政府這種情形,允交南方的關餘也不肯交付了。 中山因此提議,慨然將總裁合議制的軍政府取消,選舉總統,設立正式政府,以謀對外的活動。非常國會對於中山的提議,多數贊成。他們的理論是:北方的政府本不合法,現在徐世昌已經自己承認,因為去年十月彼曾通令重新選舉國會,不依新選舉法而依舊選舉法;新選舉法,是徐氏地位的根據所在,舊選舉法實與徐氏地位不相容;徐既棄新從舊,便是承認自己的名分不正了;但法統不可中斷,所以有由舊國會選舉總統、組織正式政府的必要。 這種理論,仍是護法的理論。但此時陳炯明的意見已傾向聯治,與中山的意見不一致了;陳的部下葉舉、洪兆麟等及議員中的褚輔成派,與陳意見相同,不以選舉總統組織正式政府為然。他們以為,西南各省現多樹立自治的旗幟,「護法」二字已不足以號召,並且舊國會議員在粵者不過二百餘人,距通常開會法定人數尚且甚遠,何況選舉總統的法定人數呢?(依總統選舉法,須有兩院議員總數三分之二出席,計五百八十人,方能開總統選舉會。) 假若勉強行下去,仍不能算是合法的政府;不若贊成聯治的主張,首先鞏固廣東的省自治,進而再圖聯治;如此,至少可以得西南各省的同情,或者可以仍舊將西南各省團結起來,與直系軍閥對抗;若直系也贊成聯治,則大局便可解決了。中山不以陳派的意見為然,以為他們的主張僅屬空想。 (中山蒙難後報告國民黨同志的書中,敘述自己與陳氏發生異同的經過,前面一段說:「溯自民國九年之前,我海內外同志所以不惜出其死力以達到粵軍回粵之目的者,良以頻年禍亂,不但民國建設尚未完成,即護法責任亦未終了。故欲得粵為根據地,群策群力,以成戡亂之功,完護法之願。乃陳炯明自回粵後,對國事則有餒氣,對粵軍則懷私心。其所主張,以為今之所務,惟在保境息民,並窺測四鄰軍閥意旨,聯防互保,以免受兵,如此退可據粵,進可合諸利害相同之軍閥,把持國事,可不煩用兵而國內自定。文再三切戒,譬之人身,未有心腹潰爛而四肢能得完好者。國既不保,吾粵一隅何能獨保。且既欲保境,必須養兵,養兵以保境,無異掃境內以養兵,民疲負擔,如何能息,民疲其筋力以負擔軍費,猶尚不給,則一切建設,無從開始,所謂模範省者,徒托空言。[當時陳炯明有將廣東造成模範省之志。]一省如此,已為一省之害,各省如此,更為各省之害,所謂聯省自治,徒托空言。謀國不以誠意,未有不亂者。況各省軍閥利害安能相同,而偽中央政府操縱挑撥於其間,禍在俄頃何可不顧。保境息民,亦為幻想。凡此所言,陳炯明未能相難,而終未肯信。……」觀此可見孫、陳意見分歧的由來。) 陳派的人拗不過中山,卒於十年四月七日,由那二百二十幾個非常國會議員開會,議決一種《中華民國政府組織大綱》,依大綱第二條選舉大總統,中山以二百一十三票當選。十日,由非常國會通告全國,中山於五月五日在廣州就大總統任,發出對內對外的兩道宣言。對內的宣言中間一段說: ……國會代表民意,複責文以戡亂圖治,大義所在,其何敢辭,竊維破壞建設,其事非有後先。政制不良,則政治無術。集權專制,為自滿清以來之秕政,今欲解決中央與地方永久之糾紛,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憲,自選省長,中央分權於各省,各省分權於各縣,庶幾既分之民國,複以自治主義相結合,以歸於統一,不必窮兵黷武,徒苦人民。…… 觀此宣言,可見中山對於當時的聯治運動,也未嘗不想敷衍,表示容納。不過中山平素對於自治的理論,是要以縣為施行自治的單位,不贊成以省為軍閥割據的範圍,故於「中央分權於各省」之下又加以「各省分權於各縣」的一句,在敷衍聯治運動之中仍不肯放棄平素的理論。中山就任總統後,即行組織政府,任命伍廷芳為外交部長兼財政部長,陳炯明為陸軍部長兼內務部長,徐謙為司法部長,湯廷光為海軍部長,馬君武為秘書長(唐紹儀因不贊成中山的主張,此時已未參與)。 陳炯明雖然接受了中山的任命,心中卻不贊成中山的行動;若要公然立異,除非辭不受職,但又捨不得現在的地位和政權;因此只有陽奉陰違的一個辦法。此時桂系軍閥仍想乘機恢復廣東的地盤,北政府也想利用桂系消滅中山的政府,因此互相勾結,謀向廣東進攻。孫、陳意見雖不一致,因為尚有廣西的外寇逼處,也不能不共同努力對外。十年六月,粵桂戰端複啟,桂軍劉震寰通款於粵,六月二一日襲取梧州;桂省門戶既失,粵軍節節進逼,直達南寧,到七月後旬,陸榮廷、陳炳焜相繼逃走。於是廣西的外寇消滅,陳的自由行動,將要發端了。 中山於平定廣西後,便決計由桂林取道湘省進兵北伐。陳炯明此時率領所部粵軍,尚在南寧。中山知道他是不願意北伐的,因于出發桂林之前,先往南寧和他接洽,中山說:「吾北伐而勝,固勢不能回兩廣;北伐而敗,且尤無顏再回兩廣;兩廣請兄主持,但毋阻吾北伐,並請切實接濟餉械。」陳炯明不贊成中山的主張,但沒有方法挽回他的意思。於是中山往桂林組織大本營,委朱培德為滇軍總司令,彭程萬為贛軍總司令,谷正倫為黔軍總司令;此外尚有許崇智及李福林所部的粵軍,李烈鈞為參謀長,胡漢民為文官長,準備於十一年春間入湘。陳炯明由南寧返粵後,則進行他整理兩廣的計劃;時陳以陸軍總長兼為粵軍總司令及廣東省長,省政府的財政支配權全在其掌握;省議會也站在陳氏的一方面,進行起草省憲法,對於北伐都很冷淡。中山所恃北伐的經費,僅于臨行時,令廖仲愷在廣東省銀行提取紙幣二百萬元,以後所需,則令粵軍參謀長鄧鏗在粵籌措。到十一年春間,北伐的聲浪傳播全國,北伐軍且有到了全州進入湖南邊境的,於是湘人大恐。但入湘計劃,終不成功。 (不成功的原因,據中山後來向同黨的報告,全由於陳炯明的阻礙,報告書上說:「其一,文自桂林出師,必經湖南,而陳炯明誘惑湖南當局,多方阻礙,使不得前,其函電多為文所得;其二,諸軍出發以來,以十三旅之眾,而行軍費及軍械子彈從未接濟,滇黔諸軍受中央直轄者,並火食亦靳而不與,屢次電促,曾不一諾:綜此二者,一為阻我前進,一為絕我歸路。」這種情形,當然是事實。不過湖南方面的阻遏,決不是湖南當局幾個人的意思:湖南當局固然也不願意,曾與陳炯明通聲氣,但湖南人民的不願意比當局尤切;因為湖南連年被兵,人民苦不堪言,並且此時北軍尚駐在嶽州,眈眈虎視,北伐軍一北進,北軍便蜂擁南下,湖南將複為戰場;所以在那年三月內,湖南許多公團曾組織哀籲團,一面派代表赴桂,哀請北伐軍勿入湘境,一面電請吳佩孚、蕭耀南,撤退駐守嶽州的北軍。故阻遏北伐軍的前進,尚不能歸咎於湖南當局接受陳氏的誘惑;而所以真正不能前進的重要原因,還是在後方沒有接濟的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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