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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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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無結果的南北和會 所謂南北和平會議,雖然到八年春初才實現,但是它的醞釀時間,已經很久了。南方的改組軍政府,北方的選舉徐世昌為總統,可以說都是預備講和的。不過北方的選徐為總統,雖然含有預備講和的意味,卻為和平的前途增加了一層小小障礙;因為北方的選舉總統,在西南是認為不合法的,將來徐氏本身的地位,便是和平會議席上的一個問題。 當吳佩孚佔領衡州後,曾依部下王承斌等的建議,私與南軍趙恒惕等訂立休戰條約;到八月二一日(即岑春煊被推為主席總裁之日),吳佩孚便與部下官佐等通電請罷內戰;岑春煊於八月三十日複吳氏通電,贊成促進和平:這便是南北表示接近的先聲。此時北方新國會已預備改選總統(因為馮國璋繼任總統期限將于十月十日屆滿),故岑氏于答覆吳電之次日(八月二一日)複以軍政府名義通電,否認北方國會有選舉總統之權。但是南方雖然否認,北方的新國會還是在九月一日開了總統選舉會,把徐世昌選了出來。 九月二十六日,駐在湖南前敵兩方的軍官,更為進一步的接近表示,由兩方軍官聯名通電主張從速恢復和平。這種舉動在軍政府當局,不生問題,在北方的段派,直視之為反叛;但也無可如何,不過進行他們參戰軍的組織,謀將來的對付罷了。(參戰借款於九月二十八日始正式簽約。)此處有一點應注意的:北方的國會,既是安福系所宰製的國會,為何竟選舉徐世昌為總統呢?徐樹錚在民國五年秋間,便想抬出段祺瑞做副總統,預備倒黎後以段繼任而自為國務總理,因為段氏本人反對,作罷(馮國璋所以當選);現在新國會既是他的囊中物,何不選出段氏,以貫徹他的素志呢?原因就是此時的段氏,太與國內的輿情不相容,新國會中的交通系一派都不贊成,許多人唱馮、段同時下野之議;而徐世昌為北洋派的老前輩,對於馮、段爭鬥,頗表示持平的態度,為人又極溫和,把他舉出來,既可以解決馮、段之爭,又有改決南北戰爭的希望。交通系的主義既如此,段派只要能夠把馮氏去了,自己有參戰軍的武器拿在手裡,舉出徐氏出來,也不怕他不為己用,所以也贊成了交通系的主張。故安福系的舉徐,是藉以去馮;交通系的舉徐,是含有謀南北統一的意味。 總統既已舉定,還有一個副總統,也應該同時選舉,到了十月九日,又擬開副總統選舉會,因為主張調和南北的一派人,想留此副總統一席給與南方的要人,作為將來議和的一種條件,所以副總統的選舉未成功而罷。但是南方的希望並不在此,軍政府於十月九日(徐世昌就任總統的前一日)通告代行國務院職權,攝行大總統職務。意思是,以前馮氏的繼任總統尚有法律上的根據,現在徐氏的被選既不合法,而馮氏又既滿任,已到了總統缺位的時期,軍政府只得以代行國務院職權的資格,攝行大總統職務。故北方的以徐代馮,雖意在謀和,實已造成和議前途的一個小障礙物。(不過還不是和議的最大障礙物。) 徐世昌就任總統後,國內外的和平空氣驟增濃厚。美總統威爾遜對於徐氏的就任來一祝電,電文中並勸徐氏與國中各派領袖犧牲意見,速謀統一;又命駐華美公使特謁徐氏當面勸導,廣州美領事也奉了美公使之命向軍政府勸導:這是美國的首先盡力。英法協約各國政府皆以中國名雖參戰,實不盡力,於十月三十日命駐京各使向北政府提出一道嚴重的覺書,責備北政府對於緩交庚子賠款,徒供黨派的私爭,所編參戰軍又不以之參戰,而專以供內爭,這是對段氏主戰派一個大打擊。日本的寺內內閣也在此時瓦解了,由原敬氏組閣;軍政府曾派章士釗往日,要求原敬氏改變寺內的援段政策;此時西方的各帝國主義者,對於日本趁火打劫的政策也多表示不滿,日政府在這種情況之下,把以前積極援段的方針也稍稍改變了一點,這又是段氏主戰派所受的一個打擊。 歐洲的大戰,也在十一月中旬宣告終止了(協約各國與德國在十一月十一日簽訂休戰條約)。上舉各項,都是外交上足以促成國內和平的情勢。國內由錢能訓繼段氏為國務總理(初以內務總長兼代總理,後正式任命),錢於十一月二十三日直接電請岑春煊設法解紛。同日,國中在野各派名流熊希齡、張謇、蔡元培、王寵惠、周自齊、王家襄、張一麟、谷鐘秀、丁世嶧等二十餘人,聯名通電發起組織和平期成會;於是各種團體彼此呼應,和平的聲浪一時佈滿全國。徐世昌因於十一月十五日召集北方各督軍在京會議,十六日發佈停戰命令。西南軍政府也在二十三日下令停戰。於是和議的機會成熟,兩方準備選派代表往上海開會。到八年一月後旬,兩方的代表陸續到了上海。北方的總代表為朱啟鈐(尚有分代表九人),南方的總代表為唐紹儀(尚有分代表十人);二月二十日,始在上海開正式和平會議。 南北和會,所以遲至二月二十日始正式開會的原故,就是因為有兩個和議的先決問題不易解決:一、陝西方面的停戰問題:原來陝西自七年春初,胡景翼等在三原宣告獨立,後推于右任主持,曾佔領該省地域的一部,加入護法軍;而北方政府因為段派的挾制,尚竭力攻陝,想把該省放在停戰的範圍以外,南方則不承認。二、參戰軍的取消與禁支參戰借款問題:原來參戰借款,在段氏將要辭國務總理時才正式簽約,段氏預備去職後仍據參戰督辦的名義,利用此借款擴充兵力,作他日消滅異己的武器;所以歐戰已經告終了,還是陸續向日本支領借款,進行參戰軍的編練,並且依據中日軍事協約,用了許多日本軍官;南方以參戰軍參戰借款及軍事協約,皆以參與歐戰為目的,現在目的既已消滅,故嚴電北政府要求廢止軍事協定,撤銷參戰軍,停止參戰借款;北政府則不允諾。 因此二問題橫在面前,所以兩方代表到了上海許久,不能正式開議,後經蘇督李純提出劃防清匪的調和辦法,對陝西也下令停戰,第一個問題有了解決的端緒,南代表委曲讓步,始於二月二十八日正式開議;同日,北代表朱啟鈐在和會宣言,自十三日後負陝西停戰的完全責任。開會後,南代表唐紹儀仍提議廢止軍事協定,解散參戰軍,取消參戰借款,並求北政府將關於軍事協定附屬外交文書,一概交和會查閱;朱啟鈐也承認,因聯名電請北政府照辦。不料北政府除將軍事協定文書四種交付和會外,對於解散參戰軍、取消借款及軍事協定的幾點置諸不理,並且發表了一種與日本訂結延長軍事協定的協約;這種延長的協約,是八年二月五日(南北和會已在預備開會中)由參戰督辦處命徐樹錚和日本陸軍代表乙東彥所訂定的,文如下: 經中日兩國最高統率部協議,本《中日陸軍共同防敵軍事協定》第九條,關於第十一條第二項戰爭狀態終了之時期,照左之協定: 對於德奧戰爭狀態終了之時期雲者,系以歐洲戰爭之平和會締結之平和條約,經中日兩國批准中日兩國及協約各國之軍隊,均由中國境外撤退時而言。 這種協約,是日本人所設一個最奸險的陷阱,迫使中國將來對於《巴黎和約》不得不簽字(因為關於山東問題,日本早與協約國有秘約,承認日本繼承德國權利),而段氏只顧延長協定期限,保持參戰軍的實力,不知道已墮入日本的陷阱中。北政府所以把這種協定在此時發佈,就是表示絕對不能容納南方解散參戰軍和撤銷借款及協定的要求。恐南方以無戰可參為責難的口實,又將參戰軍改為國防軍,利用國防的名義愈益擴充,以表示永不消滅此種軍隊。南代表對此異常憤恨。適二月二六、二七等日,南代表迭接陝西護法軍來電,說北軍仍連日大舉進攻,三原本部很危險。唐紹儀因於二十八日在和會席上質問北代表,限四十八小時答覆,屆時若不答覆,則認北政府無講和誠意。北代表當即電詰北政府;但是北政府到期竟無答覆,唐紹儀因于認定北代表沒有代表北政府的能力,於三月二日通電停止和議;北代表則以不能負責的原故,向北政府電請總辭職。這是南北和議第一次的停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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