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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


  ▼二 內閣的更迭與政黨的關係

  臨時政府的北遷,已算是袁世凱在暗鬥開始的時候,得了勝利。此時革命黨所期望在將來戰鬥制勝的工具,就只有《臨時約法》上的責任內閣制;但是袁世凱哪能夠受這種工具的制服呢!從唐紹儀內閣到趙秉鈞內閣,這種約法上的工具,全成廢物。所以成為廢物的原故,就是因為法律制度的背後沒有民眾擁護的力量;民眾並不知道這種法律制度是他們的生命所托,應該出力維護的。當時的黨人只知道要造成責任內閣制,須造成擁護內閣的政黨,不知道擁護內閣的政黨,還要有民眾站在它的後面去擁護它。

  從唐內閣到趙內閣,同盟會派的人只恨內閣不能全操入己黨手中,以為還是黨勢太弱,極力擴張黨勢;非同盟會派的黨人也深恐內閣完全落入同盟會派的手中,一方面極力反對政黨內閣之說,一方面也極力造黨與之相抗。袁世凱卻只是暗笑;他早把當時的人民心理,看得極透;把所謂政黨,任意玩弄;把所謂內閣制直踹在北洋軍警的鐵蹄下面。我們試看唐內閣的傾倒和所謂陸內閣趙內閣的改組經過,便知沒有民眾作後盾的政黨與內閣制度,皆為無用的工具。

  一、唐內閣的傾倒

  當提出唐紹儀為第一任內閣總理時,革命党與袁世凱兩方面,都認唐為最適當的理想人物。唐在南下議和時,早已同情於革命黨,到清帝退位後,並已加入同盟會;所以在革命黨方面極願意擁戴他作總理。在袁世凱方面,認定他是自己的私黨,必能和趙秉鈞一樣可以指揮如意,因為二人的關係最深,斷不至有互相齟齬的情事。(袁、唐之相識始於朝鮮,當袁在朝鮮總理營務時,維新党人樸泳孝等設宴於郵局,誘殺閔泳翊,袁世凱率隊往郵局彈壓,至稅務司穆德麟宅,欲入,見一人持槍當門,意氣凜然,不許入,袁麾兵稍退,詢其名,乃知為局員唐紹儀,時由北洋派駐朝鮮幫辦稅務,袁告以故乃許入,自此袁甚器重唐。是為袁、唐相知之始。袁在小站練兵時,徐世昌為總理營務處,唐紹儀副之。及袁為山東巡撫時,唐以道員隨往山東,辦理外交,又派唐總司商務局事。

  袁調任直督時,特保在東撫任內出力人員,稱唐「才識卓越,諳練外交,請記名簡放」,旋又奏調隨行;到任後,即奏請以唐署津海關道。袁在直督任內,趙秉鈞為袁辦巡警,唐則袁之外交重要人物;至光緒三十年,唐以津海關道奉旨以四品京堂候補,往西藏查辦事件,袁又奏留,未准,自此唐在外交界漸露頭角。及袁以外務部尚書兼任軍機大臣,袁、唐關係尤密。故袁認唐為己所卵翼而成之人才,與趙秉鈞無異,必能聽其指揮。)但是唐的頭腦比較清新,不若其他的北洋官僚,只知有私黨,不知有公責;雖然與袁關係很深,要他作袁個人的走狗,袁就認錯了他了。他雖然也不是同盟會的元老黨員,但他既居在內閣總理負責任的地位,要他放棄責任以內的權力,也是決不肯的。

  因此在唐的個人人格上,已含有與袁不能相容的成分。加以閣員的分配,新舊雜糅(內務、陸、海三部為袁黨,財部為共和黨,農林、司法、教育、工商四部為同盟會),意見又不一致;內務總長趙秉鈞,從未到過國務會議的席上(問其不出席之理由,則曰:「會議時關係本部之事物至少,而現在維持秩序之事諸關重要,故以不赴為便。」見《遠生遺著》)。唐內閣成立後,第一個難問題是財政;財政之所以難,就是除了向外國借款,便無財政可言。

  而財政總長熊希齡對於借款意見,便與唐不相合;當時帝國主義的銀行團(初為英、美、德、法四國銀行團,在清末組織的,後又加入日、俄兩國,為六國銀團)想壟斷中國借款,藉此致中國財政的死命;唐欲衝破銀行團的羅網,向比國銀行交涉小借款,觸犯了英美等四國帝國主義的大怒,熊原不主張比國小借款,見四國銀行團發怒,越加恐慌,因此問題,唐、熊之間時起齟齬;熊欲以辭職拆唐內閣的台,以至在國務會議席上,牽惹熊、蔡(元培)的口角,又引起了章炳麟的移書向內閣謾駡,唐內閣已有不安之勢。加以總統府與總理的暗鬥,到直督問題發生,唐就不能不走了。

  唐任總理以後對於袁的行動,處處不肯放鬆,袁第一次向參議院發佈的宣言書稿,即經唐紹儀改纂後發表(見《遠生遺著》);有時總統府發下的公事,唐以為不可行的,即行駁回,甚至在總統府與袁面爭不屈;總統府的侍從武官看見唐到,每每私相議論,說:「今日總理又來欺侮我們總統了!」但是袁起初也能容忍。到了直督問題發生,袁認為是自己的生死問題,就絕對不肯容忍了。先是參議院在南京議決接收北方統治權案,有各省督撫一律改稱都督,諮議局改為省議會,都督由省議會公舉的規定;直隸的民黨,運動直省議會已公舉王芝祥為直隸都督。此時的王芝祥是附於革命党的要人,舉他作直督,就是因為袁世凱既不肯南下,想用革命派的直督去監視他。唐紹儀方在南京組閣,也贊成此議,因以王芝祥督直電袁。未報可,而直省的民黨堅持不肯讓步。

  唐入北京後,又以王督直之說請于袁,袁當面許可,唐因此電王來京,並以王督直之說報告直省紳民。但是王芝祥一到北京,所謂直隸的五路軍界忽發出反對王芝祥的通電,袁便以軍界反對為口實,委王赴南京去遣散軍隊,唐總理對於王的委狀拒絕副署,說政府不宜以軍隊反對的原故失信於人民;袁則謂除令王督直外,諸事皆可聽總理之命,竟以不曾副署的委狀交王,唐於次日(即六月十六日)即提出辭國務總理之呈,不告而去。這是袁世凱作臨時總統後第一次使用北洋軍閥的武力抵抗約法上的鉗制(所謂責任內閣制),鞏固自己的根本地盤,所謂「臥榻之旁,豈容他人鼾睡」,管什麼副署不副署,責任不責任呢!

  實際上,《臨時約法》此時已經等於廢紙,而那些反對同盟會派的參議員和新聞記者,不知此事關係的重要,因為平素不滿意于唐的原故,對於唐的辭職出走,反加以嬉笑諷刺;就是同盟會的議員也只以王芝祥督直的目的不能達到為恨,對於副署的責任問題,好像也並未十分注意,何況一般的人民知道什麼共和約法、什麼內閣的去留呢?此種問題,莫說在英法,就是在天皇大權的日本,假使天皇發下一道沒有首相副署的敕任令來,日本的議會和新聞界要發生一種什麼喧囂的狀況?是不是「違憲」、「違憲」的聲浪,要震動全國?但在中國當時,不過把它當一個通常的內閣崩壞的問題罷了。除了對於繼任的內閣人選,鉤心鬥角去經營,對於違憲的問題,竟好像「熟視無睹」。可憐他們,還在那裡「是丹非素」的爭政黨內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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